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装备制造、工程总包、投资营运三大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高效节能锅炉、洁净燃煤锅炉、环保锅炉、新能源综合利用锅炉及其配套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以及基于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综合利用电源建设等领域提供设计、采购、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部分或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1、装备制造:专业从事高效节能锅炉、洁净燃煤电站锅炉、碱回收锅炉、垃圾焚烧发电锅炉、生物质发电锅炉、高炉尾气发电锅炉、煤气锅炉、油泥沙锅炉,以及其他工业锅炉、余热锅炉、特种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2、工程总包:电厂EPC工程总包、电站BTG工程总包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3、投资运营:长期股权投资、BOT项目、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电厂投资建设运营。
公司致力于提供多元化的能源系统解决方案,努力开发并持续提供更高效节能、更洁净环保的能源动力设备、能源转换技术及系统集成方案等服务,实现“水更清、天更蓝、人们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能源结构、发展及电力供需概况
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结构呈现“以煤为主”的格局,火力发电占据了全国发电量的主要市场;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和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强,近年来我国能源结构正逐渐发生变化,水电、核电以及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新能源装机容量增加,火电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发布会上表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2020年底的15.8%,提高到2030年的25%左右,能源增量70%以上为非化石能源。风能、太阳能总装机从2020年底的4.6亿千瓦,提高到2030年的12亿千瓦以上。章建华表示,将以更大的决心、力度和举措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建设美丽中国,为共同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低碳能源来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根据中电联2021年2月2日发布的《2020-2021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0亿千瓦,同比增长9.5%;“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7.6%,其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年均增长13.1%,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从2015年底的34.8%上升至2020年底的44.8%,提升10个百分点;煤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速为3.7%,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从2015年底的59.0%下降至2020年底的49.1%。2020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7.6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年均增长5.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年均增长10.6%,占总发电量比重从2015年的27.2%上升至2020年的33.9%,提升6.7个百分点;煤电发电量年均增速为3.5%,占总发电量比重从2015年的67.9%下降至2020年的60.8%,降低7.1个百分点。
电力投资同比增长9.6%,非化石能源投资快速增长。2020年,纳入行业投资统计体系的主要电力企业合计完成投资9944亿元,同比增长9.6%。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244亿元,同比增长29.2%,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投资分别增长70.6%、66.4%、19.0%。
煤电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低于50%,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2020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087万千瓦,同比增加8587万千瓦,其中新增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7167万千瓦和4820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水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火电12.5亿千瓦、核电4989万千瓦、并网风电2.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2.5亿千瓦。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合计9.8亿千瓦,占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4.8%,比上年底提高2.8个百分点。全口径煤电装机容量10.8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9.1%,首次降至50%以下。
水电、核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0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758小时,同比降低70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利用小时3827小时,历年来首次突破3800小时,同比提高130小时;核电设备利用小时7453小时,同比提高59小时;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216小时,同比降低92小时,其中煤电4340小时,同比降低89小时;并网风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073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1281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
中电联预计2021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8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4亿千瓦左右。预计2021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3.7亿千瓦,同比增长7.7%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7.3%,比2020年底提高2.5个百分点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比2020年底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
2、电站锅炉装备行业
电站锅炉是火力发电厂成套设备的三大主机之一,是决定电厂运行效益的关键设备。按燃料种类可分为煤粉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混燃锅炉等。我国是世界电站装备制造和出口大国,是为数不多的具备生产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电站锅炉能力的国家之一。
国内已有超过20家企业具有成套制造电站锅炉的资质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并形成三个梯队,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上海电气等大型企业具备批量制造和配套提供600MW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大型电站锅炉的能力、占领了电站锅炉的主要市场,重点为国内五大电力集团、中央企业等大型发电企业提供大型成套电站装备;华西能源、无锡华光、济南锅炉、武汉锅炉、杭州锅炉等大中型锅炉制造企业,主要为企业自备电厂、地方发电企业提供600MW以下成套电站锅炉装备,以及循环流化床锅炉、垃圾发电锅炉、余热锅炉、生物发电、碱回收锅炉等特种锅炉;其余锅炉制造企业主要提供低参数、小容量锅炉或锅炉部件,占领细分市场,填补区域空缺。
根据华经情报网披露数据,2015-2019年我国电站锅炉产量分别为434,625蒸吨、481,146蒸吨、388,130蒸吨、342,911蒸吨、275,240蒸吨。2020年1-12月产量为257,362蒸吨、同比下降6.50%。电站锅炉产量自2017年开始逐年下降,持续低迷。
电站锅炉行业在整体产能扩大及新增装机容量下降的背景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转型升级是传统锅炉制造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未来,新能源、储能、分布式电力系统等绿色低碳产业将大幅增加,并成为发电装备市场的主要发展方向;传统电站锅炉制造将面临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深度开发新领域细分市场的迫切需求。
3、电力、电站、能源投资建设行业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包括中国在内的近200个国家签署了《巴黎协定》,根据该协定,到21世纪中叶,全球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实现碳中和。为实现该目标,煤炭、火力发电等高碳行业已成为宏观调控及去产能的主要领域。
根据《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展望报告》,为实现巴黎协定将温度变化控制在2度的目标。中国非化石能源比重未来会持续高速增长,十四五达到25%,十五五达到34%,十六五达到42%。最终到205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比重将提升至78%,煤炭消费相比2019年下降90%,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19年下降76%。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在此环境下,火力发电未来投资将将持续下滑,火电行业受到的限制将越来越多,份额将越来越低,公司部分传统火电锅炉产品市场空间将进一步受到限制。节能减排、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环保行业投资需求将持续增长,与之相关的光伏、光热、风电、核电等行业将迎来投资增长机遇。
与此同时,碳达峰、碳中和的推进涉及到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转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等多个领域,所需投资规模巨大。根据清华大学发布的《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测算,中国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2020年至2050年能源系统则需新增投资约138万亿元,超过每年GDP的2.5%。
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的持续推进,公司在海外电力市场及国内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新能源、工程总包市场仍然有较大发展空间。
“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支持节能环保、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在环保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公司“产融结合”、“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将有望分享到政策红利。
高效环保、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仍是发电装备市场的主要发展方向。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垃圾发电锅炉、碱回收锅炉、生物质锅炉、污泥焚烧锅炉、高炉煤气锅炉、油泥沙锅炉等特种锅炉,以及其他新能源综合利用锅炉、锅炉改造等产品和服务仍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在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的推动下,公司所拥有的电站工程总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对外承包工程等资质和能力将有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国内外工程总包市场订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黎仁超
23.05%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本次债券未专项进行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和新冠疫情持续影响的严峻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干部员工按照2020年度方针目标的要求,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外抓市场、内抓管理,努力提升工作效率;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和持续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07,318,678.9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08%;营业利润-602,727,677.54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2521.68%;利润总额-606,073,612.46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0002.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749,056.2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70.60%。
报告期内,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经济金融环境复杂多变,海外业务受阻;在建项目执行进度放缓,部分项目暂停,新开工订单项目减少,完工产品同比下降;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融资难度加大,受资金限制,新材料铜加工等新业务和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多项不利因素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影响。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经营指标同比均明显下降,并出现大额亏损。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公司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12月,公司共签订生效订单合同累计金额16.13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3.40%;签订待生效订单27.99亿元。报告期内,产业结构持续调整,电源工程投资增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继续提高;行业内产能过剩、市场竞争剧烈。公司新签生效订单同比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与此同时,公司在市场拓展、产品研发、技术创新、重大项目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如下:
1、节能环保、新能源、核三废处理、工程总包等市场保持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先后签订了甘肃银光160t/hCFB锅炉、内蒙联源热电320t/hCFB锅炉、南山印尼480t/h锅炉、新洋丰科技、陕鼓动力、吉林梅花、广西贵糖、安德里茨乌拉圭9000tds/d项目碱回收等锅炉装备,以及灵川污水处理项目总包、五大连池EPC、榆树秀水生物质热电联产EPC、兴安盟生物质气化热电联产EPC项目、斯里兰卡电厂运维等订单,保持了清洁能源、新能源环保装备及工程总包市场的稳步发展。
2、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取得新成果。小容量高参数、纯烧黄磷尾气,焚烧造纸固废等产品研发得到定型应用;国内首台75t/h级特殊燃料锅炉技术方案通过行业专家评审,公司在大气污染防治产品市场领域竞争力得到提升;由公司牵头与四川大学等单位共同承担的四川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工业锅炉烟气高效低耗可资源化控制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一次性通过省科技厅专家验收;顺利通过了国际权威机构ASME S/U/U2钢印换证审核,保证了公司产品持续出口国际市场通行证的有效性。公司自主研发并成功投运的“360MW等级燃用准东煤亚临界煤粉锅炉”、“150MW等级燃用高水分褐煤高温超高压煤粉炉”、“80MW等级低热值亚临界煤气锅炉”、“燃造纸固废CFB锅炉”成果通过省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重大项目进展顺利。自贡保税区、黔西医疗等重要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昭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锅炉点火一次成功,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锅炉机组并网发电;泰国BY生物质发电项目顺利通过COD试验、进入商业运营;海外EPC总包项目——科伦坡EPC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正式并网发电;安德里茨巴西项目等多个重要项目如期交付,并赢得客户的赞誉。
4、获得多项荣誉。由公司负责总承包的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公司先后通过“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并获得“2020四川民营企业100 强”“2019年度四川机械工业50强”等荣誉称号。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经济金融环境复杂多变,海外业务受阻;在建项目执行进度放缓,部分项目暂停,新开工订单项目减少,完工产品同比下降;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融资难度加大,受资金限制,新材料铜加工等新业务和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多项不利因素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影响。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经营指标同比均明显下降,并出现大额亏损。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文件”)。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施行,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5月7日与青岛中金国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青岛华西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西泰),利津华西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1%,青岛中金国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9%。青岛华西泰成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与陕西联泰利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陕西华西联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西联泰),陕西华西联泰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25,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1%,陕西联泰利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24,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9%。陕西华西联泰成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与西安交大单智伟团队代表人刘博宇先生共同发起设立陕西南洋镁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南洋镁创),陕西南洋镁创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1,27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5%,刘博宇认缴出资22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5%。陕西南洋镁创成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4、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与四川竹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王爱群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华西能源环保(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湖北”)。新投资设立的华西湖北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40%的股权。华西湖北成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5、因规划调整,项目依法终止执行,项目公司--宜宾华西能源滨江建设有限公司、宜宾华西能源北城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月注销,合并范围减少该两家子公司。
6、为整合资源、突出主业,公司于2020年4月将所持四川申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全部对外转让、于2020年9月注销未开展实质经营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智汇普联科技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该两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黎仁超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4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了符合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了覆盖公司各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各项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07,318,678.9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08%;营业利润-602,727,677.54元,利润总额-606,073,612.4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749,056.28元。
报告期内,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经济金融环境复杂多变,海外业务受阻;在建项目执行进度放缓,新开工订单项目减少,完工产品同比下降;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融资难度加大,受资金限制,新材料、铜加工等新业务和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多项不利因素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了较为明显的不利影响。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经营指标同比均明显下降,并出现大额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3944元;母公司净利润-565,645,619.60元,不提取盈余公积,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89,419,920.79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战略、2021年经营及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状况、2020年经营业绩、可分配利润等,提议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不超过7,000万元,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部分产品零部件,向关联方提供锅炉成套设备、EPC工程总包、软件服务等。
本次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杜剑、何菁、廖中新、刘锦超、应千伟、毛坚毅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其他有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会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杜剑、何菁、廖中新、应千伟、刘锦超、毛坚毅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0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对应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4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宇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过程、各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07,318,678.9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08%;营业利润-602,727,677.54元,利润总额-606,073,612.4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749,056.28元。
报告期内,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经济金融环境复杂多变,海外业务受阻;在建项目执行进度放缓,新开工订单项目减少,完工产品同比下降;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融资难度加大,受资金限制,新材料、铜加工等新业务和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多项不利因素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了较为明显的不利影响。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经营指标同比均明显下降,并出现大额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3944元;母公司净利润-565,645,619.60元,不提取盈余公积,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89,419,920.79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及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状况、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制订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与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表: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58.65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4年7月2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15层1503室
主营业务:发电控制与电气系统及设备、工业自动控制与电气系统及设备、机电一体化成套设备、锅炉辅助设备的集成、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应用;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通讯设备、智能设备、工业机器人、安防监控设备、空调设备、阀门、仪表销售,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发电控制与电气系统及设备、工业自动控制与电气系统及设备、机电一体化成套设备、锅炉辅助设备的研发、制造;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设计;机电工程项目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总承包;压力管道设计、制造、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总资产42,717.04万元、净资产19,871.88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1,033.10万元,净利润1,474.3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目前持有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2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益富
注册资本:216,182.4539万元
注册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58号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5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使用资金的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8,810,415.81万元、净资产580,925.75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4,281.98万元,净利润11,702.6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47%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自贡银行董事。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较好的支付能力,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三)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芯怡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住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58号国际创新创业服务大厦2203号。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分支机构经营】;金属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646万元、净资产-467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11万元,净利润-3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60%)为黎源先生,黎源先生与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之间为父子关系。
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四)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住所:成都高新区肖家河中街43号7幢1楼
主营业务:研发、制造(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销售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类凭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制造(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销售催化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许可经营);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9,433.81万元、净资产-3,491.93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924.59万元,净利润-5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60%)为黎源先生,黎源先生与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之间为父子关系。
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零部件,向关联方提供锅炉成套设备、EPC工程总包、房屋租赁等服务。其中:
1.向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采购与公司锅炉产品相配套的自控设备等;2.向自贡银行提供网络信息及租赁服务等;3.向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配套产品、提供租赁服务等;4. 向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配套产品等。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完全依据市场行情,通过招投标程序、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条件将与市场其他参与对象一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将根据需求后续洽谈签订,本年度尚未签订有新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部分产品零部件供应厂商,一方面可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和交货期,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关联方业务发展。
公司向自贡银行提供网络信息及租赁服务,有利于推动公司子公司-易迪泰网络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充分使用公司闲置资产,实现协作共赢。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促进协作共赢、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有利于公司效益最大化。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条件与其他非关联方之间的条件相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将积极寻找社会资源,选择更优方案,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监管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允、诚信等原则履行审计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
2、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计划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现有市场行情,与其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2002年起至今,连续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了ISO9001:2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业务资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102)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吕江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104人
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508人
从业人员数量:1,100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2人
3.业务信息
(1)最近一年(2020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4,289万元
(2)最近一年(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407万元
(3)最近一年(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17万元
(4)上年度(2020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家
(5)客户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通信系统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商务服务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处类似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64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8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汤春雷
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
(1)汤春雷,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2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先后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呙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先后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3)史春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10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汤春雷、签字注册会计师呙华2020年度曾受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但不影响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经审查核实,审计委员会认为: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允、诚信的原则履行审计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批决策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它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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