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1-04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亚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第十三条》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由于本期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
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第十三条》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由于本期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2021年3月31日较2020年12月31日下降70.95%,主要系供暖季购买能源及公司日常运营支出;
2、预付账款2021年3月31日较2020年12月31日下降30.50%,主要系将预付的管理费按供暖期间逐步结转为当期成本;
3、存货2021年3月31日较2020年12月31日下降32.72%,主要系随着2020-2021供暖季结束,公司留存天然气减少;
4、其他非流动资产2021年3月31日较2020年12月31日上升132.40%,主要系(1)发行“首创-华通热力居民供暖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归集的基础性资产回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2)预付工程款;
5、合同负债2021年3月31日较2020年12月31日下降99.89%,主要系将预收的供暖费按供暖期间逐步确认为当期收入;
6、应交税费2021年3月31日较2020年12月31日上升551.46%,主要系计提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1年3月31日较2020年12月31日上升30.0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从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此科目核算;
8、长期应付款2021年3月31日较2020年12月31日上升51.01%,主要系新增融资租赁;
9、研发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6.65%,主要系前期研发项目结项;
10、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87.49%,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
11、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10.94%,主要系本报告期回款情况优于上年同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较上期降低;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544.99%,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融资租赁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61,517,196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迁西县区工业余热供暖技术改造项目”、“华通热力节能环保、智慧供热技术改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的额度以及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的额度。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申请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申请的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额度将用于投资理财,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在符合规范要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的额度以及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与衍生品交易(远期、期货、掉期、期权等)的额度。
4、投资额度有效期
本次申请的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规范要求
(1)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2)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末证券投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买卖情况。
二、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投资理财操作。
公司已制定《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公司投资理财业务会受到外部经济环境波动、标的所处行业环境及自身经营情况变化的影响,项目的预期收益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会通过控制早期项目的投资比例、对单一项目的投资比例、投资对象的选择、严密的项目操作流程及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机制控制和降低投资风险。
(2)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债券质押式逆回购等业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风险较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调整。
(3)股票投资、衍生品交易等投资相对可控性偏弱、风险较高,公司除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操作外,还将组建专业的投资小组进行上述投资,负责理财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最大限度把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管理及投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审计监督工作,不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3)公司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应的证券账户以及资金账户信息,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对于公司证券账户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应分由财务管理中心和董事会办公室分别管理,以保证用于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
(4)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实际的资金使用中,公司将事先对资金状况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有力提高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经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本议案须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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