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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5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13日(周四)15:00-17:00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潘达忠先生、总经理蔡浩杰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冯毅先生、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日萌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将可能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4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决算审计费用将在10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在9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变动情况予以确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三)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具备

  项目合伙人:刘学传,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9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旭燕,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学传、刘旭燕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南海药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95.4万(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84.8万(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增加。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经核查其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经核查其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4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了减值迹象梳理和分析,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 坏账准备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3,994.7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发现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低于成本价等原因,导致存货成本有不可收回部分,按不可收回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计提,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计量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0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10.47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0年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7.28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损坏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单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0年公司在建工程合并计提减值准备8.49万元。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在年末对持有的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逐一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2020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计提减值准备4,425.27万元。

  (六)商誉减值准备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20年公司商誉合并计提减值准备706.78万元。

  (七) 财务担保合同减值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药大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亚德科技”)20.51%和19.28%股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亚德科技实际担保余额为14,975万元,亚德科技由于运营资金暂时紧张,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现已造成逾期。公司对其逾期担保金额为13,985万元。亚德科技股东缪秦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亚德科技也以其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责任。公司将督促亚德科技及相关方履行义务,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2020年公司根据预期风险计提财务担保合同减值4,975万元。

  (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报告日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020年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准备3,124.47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24,279.69万元,其他综合收益3,124.47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4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 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完成期限拟延长,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3号文核准,海南海药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45,298,4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3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432.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67,999,432.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股权登记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366,002.6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57,633,429.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86号)。

  经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实际使用与变更情况

  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变更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变更为“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和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延期完成,计划完成时间从2020年12月延期至2022年6月。

  2、延期的原因

  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原计划投资117,5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0,000万元,自有资金47,534万元,拟于2020年12月建成。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39,088.45万元。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根据长江经济带环保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市场情况, 2019年对原项目产品布局进行了适当调整;二是出于产品将来进入国际市场的考虑,不同类别产品进行了分区设计,并调整了车间设计;三是2020年重庆地区降水量大,现场施工地质条件恶劣,土建施工进度受到影响。四是受2020年疫情影响,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部分定制设备未能及时交付。这一系列原因导致整个工期延期,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合理调配现有资源,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四、公司内部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2、202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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