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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88418                                               公司简称:震有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大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民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

  

  (2)利润表主要科目:

  

  (3)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0: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9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enew.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更好的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10日(周一)10:00-12:0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闽华先生、董事会秘书薛梅芳女士、财务负责人孙大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0日上午10: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进入业绩说明会专区,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9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enew.com。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3599651

  电子邮箱:ir@genew.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春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职务调整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董事会秘书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春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震有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46万股。周春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其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IPO、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春华先生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长吴闽华先生提名,以及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薛梅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叶亚敏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薛梅芳女士、叶亚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薛梅芳女士及叶亚敏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薛梅芳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薛梅芳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3599651

  公司传真:0755-26619963

  电子邮箱:ir@genew.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社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五层、六层、十一层(邮编:518063)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简历

  薛梅芳,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11年至2017年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7年至2021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薛梅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亚敏,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先后任职于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加入本公司,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证券事务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叶亚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3,412,129.0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3,6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52,700.00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10,574.71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44%。

  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充分考虑了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 概述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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