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1-007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2)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5)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6)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4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2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7)四川华信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7,425.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425.3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08.09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831.46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了职业保险,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8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梅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3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娟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3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无。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1999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7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四川华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审计收费较2020年无异常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六次会议对四川华信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四川华信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其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88528 公司简称:秦川物联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邵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2021年一季度净利润下滑主要系市场竞争导致智能燃气表销售价格下降,毛利率下滑;研发费用及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战略配售认购公司首发股份210万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份484,300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数余额为1,615,700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1-011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公司行政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勇 夏丽
联系电话:028-84855708
传 真:028-84855708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1-005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75,8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9,220,601.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639,399.0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3日全部到位,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46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7,594,359.69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80,055,547.2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部分上市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274,42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635,547.23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于2020年6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4,674,606.11元,其中预先投入到“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2,235,808.31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2,438,797.80元(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74,420,000.00元,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注:以上理财产品到期后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中。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639,399.00元,其中超募资金为9,660,699.00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2,8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8%,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秦川物联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1-00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泽华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第(1)项,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第(2)项,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议通过公司将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1-009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等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等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和丰富从业经验,从事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制度规定,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重点在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情况。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2021年度公司运营情况预计,符合公司发展情况。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1-010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一、概述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88528 公司简称:秦川物联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部分。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6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从事智能燃气表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精确计量、智能控制、数据通信、信息安全等核心技术与精密仪表制造融合,并提供燃气运营管理软件。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物联网智能燃气表、IC卡智能燃气表、膜式燃气表、工商业用燃气表、物联网智能水表。
1)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及其运行体系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集感知技术、控制技术及物联网技术为一体,通过NB-IoT或LoRa通信方式进行信息传输,与智能燃气表综合管理软件组成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运行系统,借助物联网技术实现产品和服务的智能化升级,是物联网技术在智慧燃气的典型应用。
公司“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及其运行体系”涵盖了燃气运营商、燃气用户对天然气运营管理及用气安全实时监控的需求,可实现智能计量、远程预付费管理、实时阶梯气价、双向通信、流量监控、故障分析及防爆安全切断报警、燃气数据统计分析与用户习惯分析、数据共享与信息安全管理等功能,可满足燃气运营管理网络化、智能化、信息化的需求,具有安全性高、数据统计精准、双向通信、运行维护成本低等优势,逐步成为智能燃气表行业的发展趋势。
公司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运行系统拓扑图如下:
2)IC卡智能燃气表
IC卡智能燃气表是将机械与电子计量技术、机电转换技术、智能阀控技术、信息安全技术、防爆安全切断技术和一体化结构设计融为一体的智能计量燃气表,能够实现燃气用户预付费管理,较传统入户抄表方式,可节省更多的人力资源,燃气用户可持IC卡前往售气网点购气,解决了燃气行业“入户难、抄表难”等问题,降低了燃气运营商管理成本。公司IC卡智能燃气表具有计量准确、阀控可靠、智能控制、信息安全等特点。
3)膜式燃气表
公司的膜式燃气表产品采用两室四腔结构,是利用柔性膜片计量室进行测量的气体体积计量装置,主要由机芯、外壳、计数器等组成。其基本原理是把气体通入体积恒定的计量室,充满后再排出,在此过程中,通过一定的传动机构,把充排气的次数转换为体积,并反映到计数器上显示出来,可实现燃气的机械计量,满足燃气运营商对燃气计量的基本需求。
4)物联网智能水表
(下转D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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