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1-01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15A层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14名,实参加董事14名。会议由张英岱董事长主持。柯王俊董事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委托张英岱董事长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赵宗波董事、陆子友董事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均委托季峻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永良董事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委托王琦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向辉明董事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委托陈忠前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预(议)案:
1.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1-013号)
6.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
(关联董事张英岱、季峻、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陈忠前、向辉明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14)
8. 《关于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公告》,临2021-015号)
9. 《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预案》
(关联董事张英岱、季峻、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陈忠前、向辉明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16号)
10. 《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实施委托贷款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英岱、季峻、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陈忠前、向辉明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实施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17号)
11.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英岱、季峻、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陈忠前、向辉明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18号)
12.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19号)
13. 《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统一公司内企业的会计政策,提升公司整体会计核算水平,保证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工作质量,修订完成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专项制度,本事宜不涉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临2021-020号)
15.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预案》
由于相关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去了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障本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合规治理、规范运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王瑛女士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22号)
上述报告、预(议)案中,第2、4、5、7、8、9、14、15项报告和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瑛,女,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北仙桃人,法学博士。2005年7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7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
曾任湖北省仙桃市建设银行员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七大道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1-02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累计责任限额:1500万美元
4、保费支出:预计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间: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以上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条件范围内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1-021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15A层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实参加表决监事7名。会议由莘国梁监事会主席主持,韩东望监事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委托莘国梁监事会主席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预(议)案:
1.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2020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的“拟以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422,673,116.71元、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472,428,7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即派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56,535,006.5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运作的客观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实施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测试,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客观原则和谨慎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0. 《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统一公司内企业的会计政策,提升公司整体会计核算水平,保证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工作质量,修订完成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专项制度,本事宜不涉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管理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报告、预(议)案中,第2、3、4、6、7、11项报告和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150 公司简称:中国船舶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5,800,985.44元,母公司财务报表2020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22,673,116.71元。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即派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56,535,006.5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介绍
公司是中国船舶集团核心军民品主业上市公司,整合了中国船舶集团旗下大型造修船、动力及机电设备、海洋工程等业务,具有完整的船舶行业产业链。作为世界航运业的伙伴,公司秉承“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强大的科研创新实力、先进的管理水平和精湛的制造工艺,不断推出一系列大型绿色环保船型和船机新产品,持续引领船舶工业高精尖技术的发展。公司所属江南造船、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广船国际和中船动力集团五家企业,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二)经营模式介绍
中国船舶为控股型上市公司,公司本部专注于资产经营、投资管理等;公司所属企业作为实体企业独立开展生产经营,从事的业务包括船舶造修、动力业务、海洋工程、机电设备等,通过前期的产品研发、经营接单,实现个性化的项目订单式生产方式,向客户交付高质量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三)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我国船舶行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造船三大指标国际市场份额保持领先,船舶产品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修理产业实现较大增长,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快速发展,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好于预期。但受新冠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复苏放缓、船海市场需求不足、生产成本迅速上升等影响,我国船舶工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仍面临严峻挑战。
1.船舶工业总体运行情况
(1)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生产经营总体好于预期
2020年,我国船舶行业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多措并举应对复工复产难点问题。2020年4月底,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船舶行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达产率达到98%,生产秩序基本恢复正常。中国船舶集团企业创新运用“云检验”“云交付”“云签约”“云发布”等工作方式,保障正常生产,保证既有订单生效,积极开拓新市场。面对严峻形势,全行业经受住了考验,全年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
(2)主要指标保持领先,产业集中度持续提高
2020年,虽然全球新船成交量同比大幅下降30%,海工市场成交金额同比下降25%,但我国船海国际市场份额保持世界领先,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以载重吨计分别占世界总量的43.1%、48.8%和44.7%,全年全国造船完工3853万载重吨,同比增长4.9%。承接新船订单2893万载重吨,同比下降0.5%。12月底,手持船舶订单7111万载重吨,同比下降12.9%。我国承接各类海工装备25艘/座、20.4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35.5%。产业集中度保持在较高水平,造船完工量前10家企业占全国70.6%、新接船舶订单前10家企业占全国74.2%、手持船舶订单前10家企业占全国68%。龙头企业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分别有5家、6家和6家企业进入世界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前10强。
(3)船舶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
2020年,我国高技术船舶研发和建造取得新的突破。中国船舶集团23000TEU双燃料动力超大型集装箱船、节能环保30万吨超大型原油船(VLCC)、豪华客滚船等顺利交付;国产首制13.55万总吨大型邮轮进入建造快车道,开始坞内连续搭载,载人潜水器“奋斗者”号成功完成万米海试并胜利返航。
(4)修船产业逆势上涨
2020年,修船企业抓住国际绿色环保规则带来的机遇,脱硫塔加装和压载水处理设备改造业务饱满。统计显示,尽管受到疫情影响,15家重点修理企业全年共完工修理船舶3380艘,同比增长7%,修船产值198.9亿元,同比增长22.9%,全部实现盈利,超额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修船企业继续推动高端转型,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和大型邮轮的修理改装业务取得新的突破。
(5)海工企业经营状况转好
海工装备制造企业积极推动海工装备“去库存”,经营状况有所好转。外高桥造船浮式液化天然气生产储卸装置(FPSO)建造项目稳步推进。
2.船舶工业运行存在问题
(1)疫情影响预计仍将持续
2020年,虽然国内船企在较短时间实现复工达产,但因疫情全球蔓延,部分进口设备延迟交付,国际船东、船员、服务工程师等无法及时到位,对在建船舶项目设备安装调试、试航和交付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入冬以来,国际疫情加速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部分进口设备按新规定也需进行隔离。同时,疫情对正常国际商务交流活动造成影响,2020年希腊、汉堡、日本、美国等国际海事展会全部取消或推后,船舶企业与境外船东、船舶代理等面对面的交流活动几乎全面停止,2021年的船舶市场开拓或将存在更多不确定性。
(2)成本压力进一步增大
疫情增加了疫情防控、人力资源、物流成本等方面额外成本。同时,2020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较2019年底升值6.9%,造船用6mm和20mm钢板价格分别比年初上涨16.6%和19.9%,船企劳动力成本平均增长约15%。虽然国家和地方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但尚难以抵消全部成本增加。
(相关数据来源: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公开数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第四季度)与控股股东中船集团,共同投资设立中船动力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完成后,中船动力、动力研究院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对各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分季度指标变动说明:
第三、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下半年船舶等主要产品收款情况好于上半年所致。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全年完成营业收入552.44亿元。其中:船舶造修业务营业收入432.01亿元;动力装备业务营业收入56.13亿元;机电设备业务营业收入30.75亿元;海洋工程业务营业收入39.24亿元。
本年度,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加。2020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1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06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报表项目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沪东重机根据产能变化、设备和厂房的实际情况、未来使用及管理计划,增加了设备和厂房维修和保养,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增加了设备和厂房的可使用年限。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减少本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4,544,501.47元,增加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2,004,148.44元,增加本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2,004,148.44元、增加股东权益2,004,148.4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37,402.67元、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1,066,745.77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及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动力集团”)、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中船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动力”)、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研究院”)、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海工”)、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公司”)、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西新荣”)、江阴华尔新特种涂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新”)、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三井”)、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海洋动力”)、上海沪东造船柴油机配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柴油机”)、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西扬州”)、广州龙穴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穴管业”)、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联钢结构”)、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电梯”)、广州红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帆科技”)、广州市广利船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广利”)、广州市红帆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帆酒店”)、荣广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广发展”)、泛广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广发展”)、东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发工程”)、广州广船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装备”)、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冲修造”)、南方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环境”)、江南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重工”)、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江实业”)、上海中船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化传媒”)、上海江南计量检测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计量站”)、江南造船集团(上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房产”)、河北南环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南环”)、上海宝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南置业”)、上海南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云置业”)、上海江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舟投资”)、上海九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舟投资”)、镇江中船现代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发电”)、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柴油机”)、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服务公司”)、安庆中船动力配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动力配套”)、安庆船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船用电器”)43家子公司及由中船集团委托中船澄西管理的中船澄西高级技工学校及江阴中船澄西技校船舶配套有限公司。
本集团合并范围及其变化,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和“八、合并范围的变更”相关内容。
公司代码:600150 公司简称:中国船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未出席董事情况
1.2 公司负责人张英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郎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上年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对中船动力有限公司和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公司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指标。
2. 报告期末,公司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余额为13.1116亿元,主要系公司下属企业国防军工建设项目收到的国拨资金,收到国拨资金后转为国有独享资本公积所致。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应在履行必要程序后转为国有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精神,加快落实中船集团高质量发展战略纲要,提升中船集团资产证券化率,公司自2017年9月起开展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至2021年7月项目圆满完成。
2020年2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作出《关于核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号),核准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已于2020年3月30日实施完毕,该次发行新增股份2,843,870,746股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证券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3月27日、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修改是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定价依据和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工作,非公开发行股票250,440,414股,交易对方为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至此,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圆满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1,378,117,598股增加为4,472,428,758股。详见公司披露的有关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公告和报告书。
通过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将中船集团旗下的江南造船等核心军民船业务整合进入上市公司,实现市场化债转股融资168.9亿元并募集配套资金38.668亿元,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中国船舶上市公司平台定位,完善上市公司主业板块布局、巩固业务竞争优势、扩大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提升和发展中国船舶集团的核心优势,也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功能,募集实体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降低周期性行业企业资产负债率,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回报全体股东。
2021年1月31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新增限售股份250,440,414股限售期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因2021年1月31日为休息日,实际解除限售日期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2月1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的《中国船舶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临2021-003)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新增限售股份中,限售期为12个月的814,749,752股已于限售期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的《中国船舶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临2021-008)。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1-01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拟
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
1、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2、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3、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4、中船动力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中船动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详见本公告“三”所列。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32.78亿元人民币。
● 本次预计担保如全额完成,公司及所属企业累计对外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1.38亿元。
● 公司及所属企业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企业或需要为其控制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中船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动力”)和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柴油机”),在2021年度对其子公司(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现将2020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及2021年度的预计担保情况介绍如下:
一、2020度担保实施情况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所属企业2020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议案》,授权公司所属企业为其控制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23.4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2020年度,实际新增担保发生额6亿元,主要是子公司外高桥造船为其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包含此项担保发生额,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担保内容及总担保额均在原预计范围内。
2020年度,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原由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结算业务拟提供担保的事项,受部分造船项目贷款业务模式变化因素的影响,改变了实际担保的形式,由此影响了2020年度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总额。
二、2021年度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2021年度,拟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广船国际、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中船动力及安庆柴油机,可为其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32.7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的项目为融资项目担保、银行保函及其它担保项目;同一担保人项下,各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总额度内调剂使用(同一担保人项下的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得调剂)。
本次预计担保如全额完成,公司及所属企业累计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41.38亿元。
三、预计的担保形式和担保金额
根据规定,上述预计实施的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不得超过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所属企业为其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系泛广发展有限公司、东发工程有限公司、荣广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外高桥造船系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澄西系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子公司——中船动力系安庆柴油机的控股股东,安庆柴油机系安庆船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庆中船动力配套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预计的担保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广船国际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7,014.4624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忠前。主要经营范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相关业务。目前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71.17%。
2、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外高桥造船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8,780.2336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琦。主要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机械等设计、制造、修理及海洋工程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70.33%。
3、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73年12月,注册资本122,230.2264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主要经营范围:船舶修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修理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56.15%。
4、中船动力有限公司
中船动力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注册资本128,715.0108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李琤。主要经营范围:船用柴油机、螺旋浆及船舶推进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内燃机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销售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50.31%。
5、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安庆柴油机是中船动力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04月,注册资本36073.574934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付向昭。主要经营范围: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零配件制造与销售;本企业自产的柴油机及配件出口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69.84%。
6、泛广发展有限公司
泛广发展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注册资本20万元港币,法定代表人刘辉。主要经营范围:船舶组件贸易、制造钢结构及提供机器加工及工程服务。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为35.95%。
7、荣广发展有限公司
荣广发展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3000万港币,法定代表人刘辉。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和船舶运营租赁。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为30.74%。
8、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
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注册资本88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丁玉兰。主要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业。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为69.61%。
9、广州红帆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红帆科技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木顺。主要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为8.46%。
10、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资本为174384.102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激。主要经营范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为98.78%。
11、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是外高桥造船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拥军。主要经营范围:FPSO船体及上部模块、海洋工程船舶、半潜式钻井平台等加工制作及海洋平台等修理的相关业务。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93.89%。
12、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外高桥造船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刚。主要经营范围: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
13、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注册资本130,283.62439万元整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主要经营范围:金属船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船舶修理,工程总承包服务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47.28%。
14、安庆船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安庆船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是安庆柴油机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潘海飞。主要经营范围:电气产品、船用家具、机电产品、船用厨房设备、电热电器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80.88%。
15、安庆中船动力配套有限公司
安庆中船动力配套有限公司是安庆柴油机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13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倪渐长。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中、低柴油机零部件,船舶配套产品及其他机械零部件配套产品。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29.47%。
五、对担保合同的要求
公司及所属企业广船国际、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中船动力和安庆柴油机,如为上述相应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在担保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担保内容: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和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贷款及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结算业务。
2、担保对方:依法设立的国家金融机构(含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担保方式:物保或保证(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止。
六、担保理由和风险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等需求,故公司始终面临发展与依法合规地筹集资金的平衡问题。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及各所属企业有责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鉴于本框架议案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以框架性担保议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2021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七、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公司及目前合并范围所属企业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8%。
本公司和各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况发生。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所属企业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的担保。鉴于本框架预案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以框架性担保预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2021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因此,同意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D6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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