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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江苏华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鹤山市协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以自有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互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以自有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互相提供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及担保事项。前述融资与担保额度及对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授权,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创力

  

  2、江苏华力

  

  3、鹤山协力

  

  4、重庆华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以有关公司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商谈确定、签署的文本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基于被担保方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额度并互相担保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50万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来源独立,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国平、李铮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 表独立意见:

  我们已于会议召开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该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确认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的和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的原则,且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在董事会表决中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基于业务需要而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具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基于业务需要而发生的日常性预计关联交易,具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29010510C

  公司住所:丹阳市百花经济园四径路西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6月7日

  股东构成情况:李国平、李腊琴分别持有丹阳日升99%、1%股权。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持有发行人3.54%股份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发行后3.54%股份,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先生还持有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9%股权,所以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四)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771,478.56元,利润总额为-319.20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定价及交易。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以及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该类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5286                       公司简称:同力日升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文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芮文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锁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决策程序,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内容符合通知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215,818.68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121,581.87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37,094,236.81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62,714,477.3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99,808,714.11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68,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1,840,000.00元(含税),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86%。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947,850.1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9,808,714.11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为21,840,000.00元(含税),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86%。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电梯部件和金属材料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主要为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和包装材料等,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资金一直都是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水平可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董事会在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947,850.10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保障,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原材料采购、补充流动资金、重大项目支出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能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决策程序,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4月27日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2020年度向董事发放薪酬/津贴(税前)

  

  2、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税前)

  

  3、2020年度向监事发放薪酬/津贴(税前)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安排

  1、2021年度董事薪酬(税前)

  

  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2、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税前)

  

  3、2021年度监事薪酬(税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既定目标,公司拟定的上述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利于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方案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1年薪酬的建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5286                               公司简称:同力日升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68,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1,840,000.00元(含税),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86%。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与产品

  同力日升成立于2003年,是全国生产电梯部件产品的重点骨干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三大类别。具体产品类别包括扶梯部件-外覆件、驱动系统,直梯部件-井道部件、轿厢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公司产品涵盖了电梯金属配套产品的绝大多数类别,是行业内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能够为客户提供成套部件产品供应,满足整梯制造企业的“一站式、多样化”采购需求。公司作为迅达、奥的斯、蒂森克虏伯、通力、日立、西奥等国内外知名整梯制造厂商的零部件配套供应商,在电梯配套产品领域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公司具备较强的产品设计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产品质量可靠、交付及时,并能够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得到了国际著名及国内大型电梯厂商的高度认可,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2、销售与生产模式

  公司销售为直销模式,将产品销售给全球知名及国内大型电梯主机厂。全球知名及国内大型电梯主机厂在选择上游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通常具备一整套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一旦建立配套关系,就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电梯部件产品种类较多,不同下游客户对电梯零部件的设计方案、规格型号等要求不尽相同,直接决定了电梯部件行业具有多品种、多批次的特点。公司基本上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生产产品,但对部分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产品会储备少量存货。

  3、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的驱动因素与宏观经济周期影响下的下游市场需求以及上游主要原材料市场波动息息相关,也与公司自身经营策略、经营效率、产品竞争优势、产品结构和价格策略等紧密相连。

  4、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人口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老龄化加速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工作环境的舒适性和日常出行的便捷性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电梯产品得到了广泛普及,成为现代高层建筑和公共基础设施必不可少的配套设备之一。目前,国际电梯市场呈现发达国家和地区需求稳步增长、新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特征。从中长期来看,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仍将推动配套城市发展的电梯行业保持稳健增长,供需矛盾、刚性需求、改善性需求和更新需求仍有进一步的释放空间。同时,旧楼加装电梯、旧梯更新改造和家用电梯、特殊电梯等细分市场的需求增长较为迅速。逐年增大的电梯保有量和平稳有升的产销量为国内电梯部件配套企业提供了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梯制造国,电梯制造产业链配套完备齐全。电梯由电气部件、机械部件、金属部件等组成,涉及的零部件种类繁多。电梯整梯制造商作为行业内的主导者,为提升其生产效率、盈利水平,同时降低其资金压力等,逐步将各类零部件剥离出来,交由上游零部件厂商进行配套生产。就电梯部件制造而言,由于金属部件产品的类型和规格多样,且不同批次的产品规格和类型也各不相同,不易形成大规模的标准化的生产,因此整梯制造商将其交由零部件配套商生产。近年来,随着电梯部件制造商柔性配套能力的增强,以及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熟,整梯制造商逐步趋向于将更多类型的电梯部件交由零部件制造商来完成,电梯部件制造业得到了不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收入、利润稳步增长:营业收入达174,921.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0%,创历史新高;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实现年度利润总额17,254.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94.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4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78.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56%。超额完成了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41亿元,负债总额3.8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4.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53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62%。全年经营性净现金流稳步增加,取得良好经营成效。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具体参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 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鹤山市协力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华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4家子公司。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述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并按上述通知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内容符合通知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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