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常州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常州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中《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8,00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58%,回购价格为60.31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0,500,400股减少至50,492,4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500,400元减少至50,492,4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28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19-67898518
特此公告。
常州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一)、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0,500,400股变更为50,492,4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500,400.00元变更为50,492,4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具体如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6元(含税);同时,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根据公司202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份总数将从50,492,400股变更为70,689,3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常州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0.31元/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20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上述1名激励对象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60.31元/股。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我们认为:
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上1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该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回购注销上述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00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审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资料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000股,回购价格为60.31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数量与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注册资本减少相关法定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5288 公司简称:凯迪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12,703,834.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050.04万股,以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0.8万股后的总股本5,049.24万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805,202.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3%;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050.04万股,以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0.8万股后的总股本5,049.24万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70,689,360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照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具体分为智能家居驱动系统、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医疗康护驱动系统和电动尾门驱动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模式
线性驱动行业下游客户分属智能家居、智慧办公、医疗器械、汽车零部件等不同行业,且同一行业的客户也具有较多的产品定制化需求,因此线性驱动企业需要具备提供定制化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服务能力,在产品研发、原材料选择、技术工艺等方面利用自身的优势向客户提出专业性的建议和方案,企业研发中心需要根据客户要求针对新产品进行设计开发和产品打样,并随时改进研发和设计方案,方案确定后设计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然后组织产品的生产制造和组装配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支持。线性驱动行业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按订单组织生产。企业产品经客户认可后,需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的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参数以及交货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按照排产计划进行原料采购。
1、生产、采购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生产事业部根据公司营销事业部提供的订单和库存情况制定生产任务;采购部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制定相关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计划,通过ERP系统下达订单、跟踪物料、入库、发票核销及付款;质量管理部负责原材料的进厂检验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生产事业部根据生产任务进行生产安排,合理组织产品的生产。
2、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均为直销模式,公司设有营销事业部,主要负责分析市场发展方向和产品定位,进行市场推广和新客户开发,客户维护、产品需求分析及订单跟踪。公司与主要客户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签署框架性协议,再以订单形式确定具体产品的种类、数量、交付等条款,公司按照销售合同/订单要求的交付期、标的产品、交付数量、交付地点完成线性驱动产品交付。
(三)行业情况
线性驱动行业是一个处于上升期的新兴发展行业。目前线性驱动产品在智能家居、智慧办公、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等领域均有渗入,而随着人们对消费品便利化、智能化、网络化程度需求的提升,线性驱动系统的应用领域正在不断拓宽,下游市场需求量日益增加。从市场区域方面看,欧洲、北美的线性驱动系统市场成熟、需求稳定,是线性驱动系统消费的主要地区。亚洲、大洋洲、南美洲等作为线性驱动系统应用的新兴市场,市场潜力巨大,未来需求将逐步释放,是线性驱动系统消费规模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
在智能家居行业凯迪股份已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与okin、Linak等老牌企业同属于第一梯队。智慧办公行业,凯迪股份在国内属于第二大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企业。在电动尾门市场凯程精密(凯迪股份全资子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在国内电尾市场已崭露头角,在外资品牌集聚的行业已有能力进行竞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2,587,192,098.33元,同比增长85.9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69,191,202.88元,同比增长173.20%;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1,935,745.04元,同比增长4.1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524,954.92元,同比下降20.0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0,804,162.26元,同比下降20.1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常州市凯程精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程精密)、江阴凯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凯研)、常州爱格智慧办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格科技)、上海孜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孜荣科技)、KAIDI LLC(以下简称美国凯迪)、KAIDI ELECTRICAL EUROPE GMBH(以下简称欧洲凯迪)、KAIDI ELECTRICA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凯迪)7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代码:605288 公司简称:凯迪股份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荣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绪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如下表所示: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就2020年的经营成果作《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的工作成果作《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全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12,703,834.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2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0,500,40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以50,492,4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805,202.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30.03%。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50,500,40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以50,492,4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70,689,360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1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现提议对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并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其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租赁准则)》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授权期限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并由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订借款相关合同。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1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2021年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计划如下:
1.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凯程精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2.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担保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担保决议。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听取。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2020年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草案)》。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王大凯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8,000股限制性股票以60.31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0,500,400股变更为50,492,4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500,400.00元变更为50,492,400.00元。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6元(含税);同时,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根据公司202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份总数将从50,492,400股变更为70,689,360股。
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十)、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荣清、周林玉、周殊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江村)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江村横崔路2号
邮政编码:213161
联系电话:0519-67898518
电子邮箱:zqb@czkaidi.cn
联系人:陆晓波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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