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7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与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当为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单笔投资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5、委托理财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35%,公司货币资金为336,015.58万元,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1.25%。公司在确保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公司对未来闲置自有资金规模进行测算后得出,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额度范围与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1-056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毅、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之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仁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麓谷高新区金州大道68号,电话:0731-89953989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本报告
◆报告时间范围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时间范围是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提高报告完整性,部分数据超出上述范围。
◆报告发布日期
2021 年4月28日。
◆报告组织范围
秉承客观、规范、诚信、透明的原则,本报告详述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0年度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为便于表述及方便您的阅读,本报告采用“益丰药房”、“公司”、“我们”指代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依据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写指南(G4)》
中国社科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南(CASS-CSR4.0)》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扶贫工作信息披露的通知》。
◆报告数据说明
报告所使用的数据和案例均来自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式文件、统计报告及履责情况的汇总和统计。报告参考标准报告编写力求符合业界通行的信息披露相关标准,同时立足行业背景,突出企业特色。
◆关于我们
◆公司概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领先的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创立于2001年6月,先后布局医药零售、医药批发、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保健预防、慢病管理、医疗项目投资和医疗科技开发等大健康业态。截至2020年末,公司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等九省市拥有连锁药店5,991家,员工28,655人,公司总资产1,294,990.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546,867.2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314,450.24万元,同比增长27.9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827.30万元,同比增长41.29%。
自创立以来,益丰大药房始终高举“平价、专业”大旗,秉承“一切以顾客价值为导向”的核心理念,坚持以顾客为中心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变革,为顾客健康提供超值商品和专业服务。公司不仅注重快速扩张,更注重精细化和标准化运营管理,打造了六大核心运营系统,涵盖新店拓展、门店营运、商品管理、信息管理、顾客服务、绩效考核等,成功地实现了跨省经营和快速高效复制。
公司引进了国际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SAP/ERP)、物流管理系统(WMS)、仓库控制系统(WCS),实现了业务、财务、人力资源一体化管理,并建成了行业自动化、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大型现代医药物流中心。
公司积极开拓多元化经营大健康药房新业态,从药品向保健品、健康食品、个人护理、母婴产品等健康关联的商品延伸,通过信息化会员管理系统,从小病治疗和药事服务向用药跟踪、慢病管理、保健预防等健康管理服务延伸,让顾客真正实现与健康相关联商品和服务的一站式购齐。
2013年,公司启动了医药电商业务,建立并运营了B2C益丰网上药店官方商城,入驻天猫医药馆、京东商城、一号店等开设旗舰店构建多平台体系,2016年成立电商事业群,2019升级为新零售事业群,下设B2C、O2O、CRM、互联网医疗、处方流转、电商技术等各新零售业务线事业部,以CRM和大数据为核心,互联网医疗及处方流转为创新,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医药新零售业务。
未来,公司将长期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聚焦中南华东华北,积极拓展全国市场,通过品牌形象、专业服务、商品创新、业务模式创新,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顾客信赖、社会尊重的连锁药店领导品牌。
◆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等各职能部门均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建立了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确保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均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并建立和股东之间良好沟通的渠道。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按照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重要作用。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独立有效的对公司董事会以及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行检查。
◆益丰文化
使命:让国人身心更加健康!
愿景:成为值得信赖和托付的首选药房。
价值观:
顾客第一:顾客是我们的衣食父母。顾客第一是益丰核心价值观的总原则,是一切价值判断的最终标准。
成果导向:为过程鼓掌,为结果买单 。成果导向是指强烈的为顾客创造成果的思维与行为导向。
创新精益:创新求变,精益求精。永不满足现状,永远追求更好的顾客满意与发展成果。
勤奋务实: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担责协作:共享共担,平凡人做非凡事。愿意为实现顾客和集体的最终成果负责,敢于承担责任,同各方相互协助,相互合作。
成长关爱:赋能成长,温暖关爱。帮助同事获得更好的工作体验,职业发展和物质回报。
◆公司荣誉
根据《21世纪药店报》的数据显示,公司2014-2020年在中国连锁药店综合实力百强榜排名前五位;根据MDC(中国药品零售发展研究中心)数据统计,公司2014-2020年在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竞争力排行榜排名前五位;根据中康咨询和《第一药店》数据显示,公司获得2015-2017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力排行榜运营力冠军、2017-2018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力排行榜盈利力冠军、2019-2020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力排行榜成长力冠军。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营管理流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形成了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的经营管理架构。
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保障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使广大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0年度,公司发布正式公告111份,自上市以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四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A级评价。
公司建立并落实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等制度,设立了投资者服务热线电话(0731-89953989)、公司IR邮箱(ir@yfdyf.com),并在公司网站(www.yfdyf.cn)开辟了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秉承公开、公平的原则,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现场接待、业绩说明会、电话、邮件、微信、上交所 E 互动平台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保持与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和潜在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不断改善沟通效果,提升投资者关系服务水平,确保投资者及时、准确、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的全方位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通过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市6年来,公司累计分红达6.89亿元。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合法合规的交易原则,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估小组,通过对商品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质量疗效等全方位的评估,真正把疗效好、性价比高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与优质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战略合作供应商,公司建立了高层领导交流机制、互访机制,就双方合作领域及社会责任方面展开全面、深入的有益交流。
公司注重供应链一体化建设,不断完善采购流程与机制,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竞争机制,为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通过制订《供应商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标准化的招标采购制度和流程,杜绝商品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与诚实互信的供应商共同成长。在货款支付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履行支付等权利义务,得到广大供应商的一致好评。
顾客第一是益丰核心价值观的总原则,是一切价值判断的最终标准,为顾客提供超值的商品和服务,为社会做出实质性贡献,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方式。秉承“没有顾客的不对,只有我们的不足”的顾客服务理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顾客满意度评估体系,通过问券调查、消费者回访、复购率考核等多种方式评估,确保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和顾客满意度的提升。
◆环境保护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零售业务,经营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不对社会环境造成破坏,但公司仍然积极倡导企业与环境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提倡“绿色办公”。公司协同办公管理系统(OA)已开通用户数超万人,内部工作流程均以电子形式流转办公文档,充分节约用纸,保护资源。同时,大力推广采用电话或视频会议的形式代替传统的现场会议,有效节约差旅成本,减少资源消耗。
严格执行节能措施。在办公场所,我们控制空调开启时间,提倡春秋两季不开空调,夏季室内空调设置不低于26℃,冬季设置不高于20℃,下班前半小时提早关闭空调。我们号召员工下班或不使用时,及时关闭计算机、 复印机等办公电器的电源;尽可能减少用水量,定期对用水设备进行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等任何形式的浪费;在员工食堂,开展“光盘行动”,通过用餐公约,提升节约意识,杜绝粮食浪费;积极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提高员工节约能源资源意识,营造了崇尚节约、 绿色低碳的浓厚氛围。
公司门店装修过程中,通过运用超前的生态新理念,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材料、新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对生活用水与垃圾、房屋采光、通风、采暖、照明、降噪、防震等进行优化处理。吊旗、吊牌、竖幅、KT板等物料,尽量采用电子屏、插卡等可重复利用的陈列宣传道具,以实际行动支持环保。
节能环保新材料在门店装修中广泛运用
◆员工关爱和权益保护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员工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最宝贵的资源。以人为本,关爱和保护员工权益,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打造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重视员工价值,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成长,是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目标之一。
随着公司门店拓展和经营规模的较快发展,公司员工人数每年保持20%左右的增长,对促进社会稳定和劳动就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员工总数28,655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55%,门店一线员工占比86%,门店一线员工中95%以上均为医学或药学大中专毕业生。28,655名员工的背后就是28,655个家庭,每一名员工工作、生活和发展的好坏,都可能影响到每一个家庭的稳定与幸福,这是公司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
规范用工制度,落实基本保障。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聘用公开、公正,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让员工安心工作,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标准,按照《劳动法》对员工实施全方位保障,员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与率达到100%,为员工解决了后顾之忧。
优化工作环境,关爱员工生活。
为优化员工工作和生活环境,公司先后投资超亿元,建造公寓式管理的员工星级宿舍和员工体育馆,开设自助餐厅食堂,为全体有需求的员工提供免费住宿和免费工作餐,让员工住得舒心,吃得放心;员工体育馆配备篮球、羽毛球、台球、乒乓球、象棋、围棋、健身器材等各类文体活动设施,全部免费向员工开放;工作园区开设了便利店、药店等生活便利设施,为员工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广受员工欢迎。
公司除了按规定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免费工作餐外,制定了法定假日和年休假制度,全员提供节日福利、生日礼物等等,为了丰富员工文体生活,每年定期举办员工运动会、联欢晚会,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极大地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打造员工培训体系,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培训和人才梯队建设体系,通过员工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员工执业技能,通过人才梯队建设,打造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以人为本,实现公司价值和员工价值的双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通过对全员服务心态、专业技能、服务标准化训练和KPI考核,员工执业技能持续提升。
2020年,公司培训部门共完成90个新型课件的开发,涵盖服务理念、行为习惯、专业技能、药事知识等各个方面。对人才梯队建设的各岗位能力模型进行梳理,从能力模型出发就通用技能、管理技能、专业技能进行课程和训练模式的开发和设计,做到确保完整,准确覆盖。引进功能强大的绚星数字化学习平台,对线上学习平台进行迭代升级,建立标准的知识库和试题库,学习实行项目制,极大改善了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学习方式,增加时间、空间的灵活性,员工学习自驱力不断增强。2020年公司免费组织培训和发动了4,300余名员工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中1,009人全科通过,公司对通过执业药师考试的员工实施奖励。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提高了员工的专业水平,也为公司后续发展储备了充足的专业人才。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和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成就员工的同时,也成就了公司,真正实现了公司价值与员工价值的双赢。
实施股权激励,共享发展成果。
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员工“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实现的同时,实现员工自我价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需求,使员工更加充分的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从2019年正式启动和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20年末,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达174人,共计授予股份280.32万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效地建立和完善了员工与公司发展的长效利益机制,实现了员工与公司利益的高度统一。
建立“益基金”,对困难员工实施帮扶。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秉承和发扬“善待员工”、“团结互助”、“扶危救困”的精神,打造益丰家庭文化,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关爱,促进互帮互助的团队文化氛围形成,由公司董事长高毅先生发起, 2016年公司创办设立了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益基金”,全体员工自愿参与,经费自我筹措,专责人员管理,针对特困员工实施救助,帮助困难员工走出困境。
经统计,2020年,公司通过“益基金”资助特困员工30人,发放特困救助资金43万元,团结互助,扶危救困,益丰家庭文化得到彰显,团队氛围持续提升。
◆回报社会,热心公益
公司弘扬感恩文化,长期以来,怀着感恩的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回馈社会民生。从益丰创立之初的朴素理念——“只有给百姓利益,百姓才会给你利益”,到后来形成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一切以顾客价值为导向”,无不体现公司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浓厚的感恩文化。
“常思汝益,德善吾丰”。多年来,公司坚持通过公益助学、送医送药下乡、抗灾救灾、关爱残疾人、福利院送温暖和举办公益赛事等活动,帮扶社会困难群体,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2020年,公司在全员抗疫的同时,继续与全国各地高职院校合作,设立“益丰药学班”,通过各种形式的资助和支持(如:助学金、奖学金等方式),支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并解决其就业难题。目前,公司在全国40多所高职院校常设“益丰药学班”55个,每年发放助学金、奖学金等超百万元,每年培养人才2,000余人,为贫困学子提供资助的同时,也为企业输送了更多合格的专业人才,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全员抗疫,平抑物价保供应
疫情期间,公司全体员工坚守工作一线,全国5,000多家门店坚持营业,向全国消费者构筑牢固的物资保障供给,不计成本,平抑物价,稳定市场。
2020年1月,疫情暴发之初,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防疫保障指挥部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高毅先生亲自指挥,全面统筹,安排抗疫部署,以全司之力,履行“保供应、保物价、保营业”的社会承诺。
疫情防控期间,益丰药房坚守在门店一线岗位的员工20,000余人,物流配送及公司后台管理支持员工4,000余人,为确保员工工作积极性和生命安全,公司支付一线员工抗疫补贴,发放员工个人防疫物资,共计近5,000万元。2020年1月至5月,公司采购并向社会平价投放防疫物资,口罩1.82亿个、酒精480.5万瓶、84消毒液580.6万瓶、额温枪20万支。与此同时,为支持各地方政府抗击疫情,疫情期间,益丰药房累计捐赠医用防护面罩3万余个、医用口罩50万余个、酒精15万余瓶,总计价值260多万元。
疫情期间,公司全体员工坚守一线,确保全天候营业,同时,最大限度的调配防控物资,在稳定群众情绪、指导群众科学防控、确保防疫物资价格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疫情防控突出贡献企业”、“抗疫先锋”等多项荣誉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展望未来
“常思汝益,德善吾丰”。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通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长期驱动力,保护和促进社会发展是企业存在的价值,也是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的第一年,面向未来,秉承“顾客第一、成果导向、创新精益、勤奋务实、担责协作、成长关爱”的核心价值观,公司将继续坚定信念,保持战略定力,一方面,夯实基础,练好内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持续创新公司经营模式,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道路上,推动公司价值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公司将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并以此作为企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战略,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治理水平,持续保障股东、客户、员工、社会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持续维护和发展与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契约关系,互利共赢,共同成长。
未来,益丰药房将长期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聚焦中南华东华北,积极拓展全国市场,通过业务模式创新,上下游渠道拓展,挖掘公司新的发展空间;通过品牌形象、专业服务、商品创新、信息物流技术创新,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践行“让国人身心更加健康”的企业使命,致力于为顾客提供超值的商品和服务,让公司成为值得顾客信赖和托付的首选药房。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 2021-04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情况: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医药”)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药房”)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的逾期累计数量:无
●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益丰医药因经营资金需要,向长沙银行先导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不超过5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业务品种、授信额度、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益丰医药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银行授信10,00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申请银行授信15,00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15,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益丰医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兴药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1%的股权,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益丰医药与新兴药房具有良好的预期盈利能力,且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一)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2、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金洲大道68号
3、法定代表人:高毅
4、经营范围: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批发等
5、益丰医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益丰医药资产总额217,943.28万元,负债总额160,037.9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59,926.00万元,净资产57,905.3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336,520.12万元,净利润15,731.38万元。
因益丰医药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4506.2340万人民币
2、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龙泉东路259号
3、法定代表人:陈时良
4、经营范围: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5、新兴药房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1%股权。
6、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新兴药房资产总额116,739.01万元,负债总额51,298.0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1,264.94万元,净资产65,441.00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34,853.92万元,净利润11,340.09万元。
三、主要担保内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子公司益丰医药与新兴药房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均为公司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93,000.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8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5%,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1-050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当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并一致应用于其作为承租人的所有租赁: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2、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采用该方法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衔接处理: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按照下列两者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a)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b)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根据新租赁准则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的方法(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追溯调整法处理,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 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一、保荐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93号文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或“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公开发行1,581,009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8,100.9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4号文同意,公司158,100.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益丰转债”,债券代码“113583”。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需对益丰药房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中信证券对益丰药房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1月14日,保荐代表人对益丰药房进行了现场检查,核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情况。现场检查结束后,中信证券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现场检查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亦较好执行了上述规章制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15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不含已销户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度,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664.5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8.7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余额65,500.00万元,大额存单7,5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8,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8,238.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38.73万元)。
(三)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益丰药房已建立健全《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保荐机构于2021年1月14日进行的定期现场检查对益丰药房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督导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督导公司完整保存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
(四)辅导与培训情况
2020年,保荐机构对益丰药房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关于上交所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董监高职责等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日常督导及沟通交流中,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贯穿辅导与简短培训,内容包括资本市场知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内容。
(五)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益丰药房先后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10次董事会会议和10次监事会会议。保荐机构事前或事后审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文件,列席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等会议,敦促益丰药房及时披露相关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履行了保荐职责。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审阅了益丰药房2020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资料及决议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公告等文件,并对益丰药房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进行了督导。
通过对益丰药房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四、其他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丁 元 赵陆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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