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1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42.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184,26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未包括已预付的141.51万元)1,596.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2,66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92.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2,170.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9号)。
二、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存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358520100100240117)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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