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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49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由董事长叶继革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部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218,860.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737,928.5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420,296,055.79元,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95,458,127.2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等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2021年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公司2020年度报表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号)。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德全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1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号)。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号)。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号)。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三)、(四)、(六)、(十)、(十九)议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一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5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5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黄冬梅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后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及保密规定的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5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的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可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长期来看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珠医疗监事会关于审议第九届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5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7已于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于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盛雯

  联系电话:0728-6402068

  传 真:0728-6402099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53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金额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10.1.6条及第10.2.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德全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依据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经营计划,现对2021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十七楼

  商事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许德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实物租赁;为个人及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按珠海市外经委批复开展进出口业务(具体商品按珠外经字(1988)44号文执行);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百货、仪表仪器、金属材料。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12.193%股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珠集团(未经审计)母公司总资产484,657.52万元,总负债577,985.68万元,净资产-93,328.16万元,营业收入2,043.16万元,净利润-135,967.53万元。

  2、珠海中珠利昌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前山翠珠路19号第1栋216房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乔男

  注册资本:100万

  经营范围: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分装)、肉制品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监事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珠利昌(未经审计)总资产219.00万元,总负债63.41万元,净资产155.59万元,营业收入326.84万元,净利润-3.85万元。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1年12月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如下: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1、公司关联方之间租赁办公场所,权属清晰,能提供所必需的水、电、汽等公用服务,服务稳定,具有较好履约能力。

  2、公司关联方珠海中珠利昌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品质量稳定,具备供应能力,服务稳定,未发生重大违约风险,具有较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租赁资产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珠海市毫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人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办公场所,双方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房屋租赁法律规定和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按月结算。

  (二)购销产品

  向关联方购买产品:因公司员工食堂和后勤需要,向珠海中珠利昌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所需肉类等食品,销售定价按市场同类肉类及其他食品价格,按月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中珠医疗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审阅公司预计2021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合同及相关材料,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

  2、对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授权经过我们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51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218,860.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737,928.5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420,296,055.79元,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95,458,127.2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公司2020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等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2021年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对2020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公司2020年度报表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中珠医疗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珠医疗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珠医疗监事会关于审议第九届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56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9.1(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或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9.1(三)条的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96,107,155.95元,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27,473,784.95元,按照退市新规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后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23,031,675.29元,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8,860.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623,115.42元。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2019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2.1 条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2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珠医疗”变更为“*ST中珠”。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4604号)。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96,107,155.95元,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27,473,784.95元,按照退市新规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后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23,031,675.29元,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8,860.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623,115.42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已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2020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1]003413号)。截至2020年度期末,大股东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60,239.49万元,达到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5.14%,金额已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9.1(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或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因此,公司股票达到了《股票上市规则》13.9.1条规定的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0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1]000106号)。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9.1(三)条的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此,公司股票达到了《股票上市规则》13.9.1条规定的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公司经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关于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逐项排查,公司股票已出现13.9.1条所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逐项排查,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但通过《股票上市规则》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逐项排查,公司股票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为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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