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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8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相关问题以附件所载格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yto.net.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秋波
电话:021-6921 3602
传真:021-5983 2913
邮箱:ir@yto.net.cn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问题征询表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2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授权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40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 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含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40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5、具体实施:公司董事局授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协议等。
6、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局授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局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二、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将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等作为受托方,主要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各种金融资产。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理财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投资理财风险,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相关理财产品,跟踪投资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保障资金安全。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理财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均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业务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投资理财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投资主要用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金融机构产品的投资,风险较低,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同时,公司制订了健全、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和制度,并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充分保障了投资理财的资金安全。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23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雪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孔垂刚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度公司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配备专业扎实、经验丰富的审计团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在以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6、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黄秋波。
8、联系电话:021-69213602。传真:021-59832913。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圆通速递”)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已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但因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事宜,中金公司仍需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督导核查。中金公司原委派刘若阳先生、傅鹏凯先生担任本次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金公司通知,傅鹏凯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现委派陈默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傅鹏凯先生担任本次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变更后,中金公司委派担任本次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刘若阳先生和陈默先生。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陈默先生简历
陈默先生,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陈默先生曾主持或参与的境内项目主要包括:圆通速递非公开发行项目、圆通速递可转换公司债项目、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公司债项目、圆通速递借壳上市项目、中谷物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招商公路换股吸收合并华北高速并整体上市项目等。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母净利润1,766,752,164.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4,965,608.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27,314,647.51元,扣除2019年度分配现金股利473,349,700.58元,提取盈余公积金40,496,560.8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18,433,994.82元。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59,830,675股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473,974,601.2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6.8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就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快递行业近年来整体保持快速发展,行业品牌集中度稳步提升,竞争格局进入新阶段,龙头快递企业均不断通过加大资本投入,扩大产能投放、增强网络核心资源掌控力、深化成本管控,夯实市场竞争力。公司作为行业内领先的快递服务企业,将继续深耕快递主业,加强核心能力建设,持续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落实服务质量战略,聚焦深化成本管控,打造差异化产品与服务体系,并增强货运航空全球化服务能力,稳步拓展国际网络布局,加快自有航空和国际货代、快递业务的协同互补和融合发展,逐步打造全球供应链一体化,增强公司综合服务与竞争能力。同时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且持续时间较预期显著延长,世界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影响,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加,企业经营的外部不确定风险加大,综合发展规划、资本结构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支出及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用于资本开支、业务拓展和日常运营,助力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全面数字化转型,强化基础设施投入,增强核心资产掌控力,促进加盟网络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
董事喻会蛟、张小娟、张益忠、胡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在境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以上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晓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万霖先生辞职不再担任董事局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选举非独立董事胡晓女士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2021年5月20日14:0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炎明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母净利润1,766,752,164.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4,965,608.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27,314,647.51元,扣除2019年度分配现金股利473,349,700.58元,提取盈余公积金40,496,560.8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18,433,994.82元。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
关联监事王炎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在境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说明:公司所处快递行业近年来整体保持快速发展,竞争格局进入新阶段,公司综合发展规划、资本结构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合理回报,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现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59,830,675股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473,974,601.2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6.83%。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6,752,164.5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就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快递行业近年来整体保持快速发展,行业品牌集中度稳步提升,竞争格局进入新阶段,龙头快递企业均不断通过加大资本投入,扩大产能投放、增强网络核心资源掌控力、深化成本管控,夯实市场竞争力。公司作为行业内领先的快递服务企业,将继续深耕快递主业,加强核心能力建设,持续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落实服务质量战略,聚焦深化成本管控,打造差异化产品与服务体系,并增强货运航空全球化服务能力,稳步拓展国际网络布局,加快自有航空和国际货代、快递业务的协同互补和融合发展,逐步打造全球供应链一体化,增强公司综合服务与竞争能力。同时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且持续时间较预期显著延长,世界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影响,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加,企业经营的外部不确定风险加大,综合发展规划、资本结构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支出及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用于资本开支、业务拓展和日常运营,助力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全面数字化转型,强化基础设施投入,增强核心资产掌控力,促进加盟网络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局对于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杭州杰伦货运有限公司、湖南圆汇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圆汇物流有限公司、嘉兴圆鼎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圆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已设立、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公司2021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其中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全资下属公司(含已设立、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下属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1年度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杭州杰伦货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杭州杰伦货运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湖南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湖南圆汇物流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深圳市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深圳市圆汇物流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嘉兴圆鼎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嘉兴圆鼎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六)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七)圆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圆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协议主要内容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全资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董事局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预计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34.50亿元(已经汇率折算),其中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71亿元(已经汇率折算)。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14%、12.0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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