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11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3号)核准,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大杨创世”)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出售予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锋新创”),蛟龙集团、云锋新创以现金方式作为支付对价。同时,原大杨创世通过向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有限”)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购买圆通有限100%股权。
原大杨创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390,243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25元(经除权除息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90.75元,扣除本次交易相关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7,999,990.75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9月27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73号文)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3,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6,38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9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320,888,050.76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资金2,300,000,000.00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888,050.7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888,060.0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559,053,086.43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资金2,659,053,086.43元,购买大额存单90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391,747.25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1,718,660.82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历次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0月17日,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青浦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9年5月2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圆通有限、中金公司、瑞银证券、建设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为利息净收益)20,888,050.76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4月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公司与圆通有限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11月2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9年5月20日,公司与圆通有限、中金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0年4月全部注销。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41.90万元(不包括手续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6,565.66万元(不包括手续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400,104,991.42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104,991.4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关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93号),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6。)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445,740,688.50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5,740,688.5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950号),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转入其他账户11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7。)
截至2017年10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1。)
2017年10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1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转入其他账户11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4。)
截至2018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6。)
2018年10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5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转入其他账户5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0。)
截至2019年10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6。)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转入其他账户16,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
截至2020年3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转入其他账户30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9。)
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9。)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6日、2020年1月10日转入其他账户合计216,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2。)
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自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及2016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8、临2016-77。)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持有任何尚未到期理财产品。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持有任何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为利息净收益)20,888,050.76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4月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92.22万元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并将尚未使用的拟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包括前述以自有资金置换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变更用于“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3。)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8、临2019-109。)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3、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019号《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瑞银证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2:转运中心建设和智能设备升级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圆通速递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满足圆通速递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3:运能网络提升项目于2018年12月31日完全达产,2019年度为其达到预计效益测算的判定年限(完全达产后第一年),故不适用。
注4:通过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以信息化为驱动,全方位提升在现代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5: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转运中心、运能体系建设力度,不断提升转运中心自动化水平,加大海外网络布局,促进产品结构升级及扩大服务范围,网络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而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需综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开展情况实施建设,不断适应公司日益提升的信息化、数据化管理需要,建设周期较预期时间更长。同时,由于该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智慧快递平台升级建设、智能移动客户端建设、数据中心建设、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整合,其中数据中心建设进展较原计划存在一定程度滞后。鉴于此,为了确保项目稳步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同时提升数据中心的存储、处理能力与实用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审议通过,公司将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19年6月30日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已达产。
注6: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总额差异200.00万元系募集资金使用期间部分利息收益用于项目投资,该募集资金项目共产生利息净收益22,888,060.01元,其中2,000,009.25元用于补充项目投资,节余20,888,050.7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2: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且持续时间较长,转运中心的工程施工因人员组织、材料供应等多方面因素限制,进度有所延缓,相关自动化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亦存在一定程度滞后;同时,本次投资建设的转运中心涉及的工程建设面积较大、范围较广,且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和技术设备更新迭代,仔细斟酌、不断优化转运中心的施工建设与设备工艺。为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稳步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3月31日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
注3: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将提高公司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4: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5:为加速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92.22万元(其中1,381.82万元为2019年度前投入金额,110.40万元为2019年度投入金额)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并将尚未使用的拟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包括前述以自有资金置换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变更用于“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1,492.22万元募集资金。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喻会蛟、张小娟、张益忠、胡晓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关联股东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黄亚钧、贺伟平、董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局在审议该项议案时,相关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二、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二)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正常经营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已经2020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币种统一为人民币。
三、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类别对2021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预计之关联方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所确定的关联方,因此其范围及关联交易金额等较审计报告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确定的关联方范围及交易金额或存在差异。
四、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18号1幢6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二) 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1层K区160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网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 上海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5月2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28号4幢304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销售食用农产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劳防用品、厨房用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四) 浙江无花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阳庆
注册资本:1,0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龙井路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家用电器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批发;日用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中草药种植;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批发;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珠宝首饰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茶叶制品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无花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五) 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喻泽奇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村委办公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新鲜蔬菜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妆品批发;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鲜肉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中草药收购;文具用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鲜蛋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餐饮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家用电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六) 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濮雪前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卫路89号1幢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旅馆,商务咨询,票务代理(除专项审批),会展会务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摄影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七) 圆智自动化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5日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八路528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西区609室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的设计、加工、安装、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电线电缆、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金属制品的加工、制造、安装;机电产品的销售;仓储服务;机电一体化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特种设备);通讯设备、机电设备的制造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圆智自动化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八) 圆通妈妈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阳庆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号地块
经营范围:实物现场销售、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日用品、服装、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食品;卷烟零售;食品、服装的研发;服装干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代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络通信费服务;出版物销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道路货物运输;飞机票、火车票代理;避孕套销售;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圆通妈妈商贸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九) 上海圆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3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2917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 圆通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康和路1288号嘉兴光伏科创园1#楼1607-3室
经营范围:航空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流、信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圆通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一) 宁波圆通中柏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濮雪前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0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三路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宁波圆通中柏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二) 上海杰圆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3,009.183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振泾路19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销售包装材料、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杰圆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三) 圆通全球集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鸿运路315号陆港电商小镇3座3层(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贸易咨询、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不含快递业务);承办空运、陆运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不含快递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研发(不含电子出版物);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耗材、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销售;手机软件(不含电子出版物)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市场调研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增值电信业务;展览展示服务;国内广告制作、代理及发布;网络工程、弱电工程设计服务(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图文设计(不含制版);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圆通全球集运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四)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4层437室
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票务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另设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8室为另一经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担任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五)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担任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六) 浙江仟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帅勇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文街325号12楼1201室
(下转D118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