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2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6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021 公司简称:上海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建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咏欣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1: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调整主要为本公司所属企业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3月1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抱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远中能源有限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追溯调整所致。
注2:本期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减了一季度永续债利息3,219.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不包括永续债本金32亿元以及永续债利息4,996.80万元。
注3:本期在计算每股收益指标时,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减了一季度永续债利息3,219.82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1:本公司所属企业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缙云县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德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购买日支付对价小于取得净资产份额的差额433,251.96元在“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项目列示。
注2:本公司所属企业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抱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远中能源有限公司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819,011.83元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项目列示。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8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4.18%,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17.11%,主要系公司新能源项目利用小时增长和新增容量释放产能,发电量同比增长。
2、2021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3.62%,主要系本公司发电量增长。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巴基斯坦KES能源公司持有的KE公司66.40%的股权,可支付对价为17.70亿美元,并视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给予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奖励金合计不超过0.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2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文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不再聘任陈文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聘任李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郭宝宏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陈文灏先生、李峰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陈文灏先生,50岁,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主任。
李峰先生,48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漕泾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曾任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漕泾联合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吴泾热电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淮沪煤电、淮沪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集发电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
(二)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一项、第二项议案涉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建议》;
(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2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变更的要求,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政策变更期初: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未来应付租金一次性计入“租赁负债”;同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将未来应付租金折现后计入“使用权资产”。两者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待摊销。政策变更当期及以后年度:计入的使用权资产按租金支付期限计提折旧;按应付租金余额和折现率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在编制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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