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天津天士力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天士力”)与本公司签署了《关于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意本公司以人民币7.24亿元受让天津天士力持有的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同仁堂”)4,400万股股份,占天津同仁堂股份总数的40.0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受让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及2021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受让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2021年4月21日,本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关于津同仁堂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确认了本次交易涉及的转让价格、转让数量等相关信息。
2021年4月27日,本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受让天津同仁堂40.00%股权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另,在本次交易股份过户期间,天津同仁堂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天津天士力应将股份过户期间收到的权益分派款全额支付给本公司。2021年4月27日,本公司已收到上述权益分派款共计人民币4,004.00万元。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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