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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上接D151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因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效果难达预期,子公司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开展实际经营,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ST博信关于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09)。

  2、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罗静女士、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文化”)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1,250,500股股份,共计66,550,594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苏州文化接受上述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66,550,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350%。公司的控股股东由苏州晟隽变更为苏州文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罗静变更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ST博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1-013)、《*ST博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文化)》、《*ST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晟隽、罗静)》。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信股份”)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预计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094.71万元,2020年度,公司应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55.45万元,转回坏账准备金额36.0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744.07万元,2020年度,公司应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257.84万元,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3.16万元。

  综上,2020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共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13.29万元,转回坏账准备金额59.20万元,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54.0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56.61万元,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将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年度提取存货跌价准备60.81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60.81万元。

  二、本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一)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及方法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

  

  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标准: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

  

  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标准:

  

  (二)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及方法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本公司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0年度,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74.10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9.20万元,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414.90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74.10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9.20万元,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博信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博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博信股份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盾保”)、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铭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博铭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顺利实施,拟由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母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2栋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杂品、家居饰品、婴儿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润滑油、汽车零配件、办公设备耗材、电力设备、光电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通讯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维护和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增值电信业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通讯器材、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移动通讯终端(包括移动电话机、数据终端)、通讯器材、通讯器材周边产品及零配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维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二)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418室

  法定代表人:林泽杭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朱家湾街8号3号楼1602-3室

  法定代表人:陈旭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博铭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顺利实施,拟由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及其他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等。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鉴于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6.52亿元(含本次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2.18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151.22%,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博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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