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谏醒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詹谏醒女士、王宇杰先生、詹任宁先生、王竞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詹谏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提名王宇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3、提名詹任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4、提名王竞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曾庆民先生、高新会先生、姚作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曾庆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提名高新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3、提名姚作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詹谏醒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东莞市南兴木工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5月与林旺南先生共同创办公司,此后一直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的采购、销售、市场运营、财务、人事等其他运营管理工作;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担任公司监事;2011年1月至6月,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05年3月至今,兼任东莞市德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1月至今,兼任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詹谏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73,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詹谏醒女士及其配偶林旺南先生夫妇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詹谏醒女士之兄詹任宁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詹谏醒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谏醒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詹谏醒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宇杰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PE EMBA,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一网络”)董事长、南兴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云计算”)董事长兼总经理、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研究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10月至今,担任唯一网络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南兴云计算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南兴研究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兼任唯一网络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唯一网络广州分公司负责人、唯一网络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深圳市新生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网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图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松智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世纪网通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互通光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网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桥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唯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唯联”)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星思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星思惠”)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宇杰先生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厦门星思惠、厦门唯联出资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中:厦门星思惠、厦门唯联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8,526,115股、8,759,799股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6.27%和2.96%;王宇杰分别持有厦门星思惠99%、厦门唯联77.44%的出资。此外,王宇杰先生还通过持有东莞市宏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唯一互联网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宏商创投”)的部分权益之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宏商创投目前直接持有公司1,206,82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41%。王宇杰先生持股95.10%的广东网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宏商创投344,985.52份基金份额(占比2.5%),同时王宇杰先生持股14.7%的东莞市宏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宏商创投5,388,157.87份基金份额(占比39.04%)。王宇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宇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王宇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詹任宁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98年至2004年,创办东莞市厚街名园海鲜酒楼,担任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3年9月,担任东莞市弘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13年9月注销);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兼任广西中天恒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兼任东莞市正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8月至今,兼任东莞沿海民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兼任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詹任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99,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詹任宁先生之妹詹谏醒女士与林旺南先生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詹任宁先生之妹詹谏醒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除此之外,詹任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任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詹任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竞达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至今,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2017年9月至今,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2020年8月至今,任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常务理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河北冀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昇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竞达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竞达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王竞达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曾庆民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会计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1985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1985年8月至1987年8月,担任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计量技术员;1987年9月至1989年5月,在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系学习(硕士研究生);1989年6月至1992年9月,担任广州越秀企业(集团)公司进出口业务员;1992年10月至1995年7月,历任广发证券公司基金部主管、助理总裁、广发期货清算公司总经理;1995年8月至2003年6月,历任广州开发区建设开发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广州开发区建设实业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1994年9月至1998年1月,在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学习(在职博士研究生);2003年7月至2013年1月,担任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会计师;2003年3月至2007年8月,兼任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3月至2016年3月,兼任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兼任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月至2018年1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9月至2018年5月,兼任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广东华南科技资本研究院副院长;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曾庆民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庆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曾庆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高新会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7年10月至1983年9月,任职于河南省邓州市车桥厂;1986年7月至1989年6月,任教于四川省攀枝花市十九冶一中学;1992年6月至1995年5月,担任广东省汕头海洋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室主任;1995年5月至今,担任暨南大学法学院教师;2010年5月至今,兼任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兼任广州市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3年1月至今,兼任广州大友汽车座椅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16年4月至今,兼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兼任广州星火广告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新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新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高新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 姚作为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4年7月至1992年9月,任教于河南财经学院经济信息系;1995年9月至2001年9月,任教于华南师范大学行政学院(广东行政学院);1999年5月至2011年1月,兼任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硕士生导师;2001年9月至今,担任广东行政学院管理学部教授,历任讲师、副教授;2008年6月至2014年5月,兼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MBA校友导师;2008年6月至2014年5月,兼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兼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兼任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现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2019年11月,兼任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今,兼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兼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姚作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作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姚作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惠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同意提名林惠芳女士和梁浩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林惠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提名梁浩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林惠芳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东莞市南兴木工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办经理。2006年6月毕业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文科教育专业;2006年10月至2013年12月,担任总经办助理;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办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7月至今,兼任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至今,兼任南兴云计算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兼任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惠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惠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林惠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梁浩伟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项目主管。2010年7月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担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及人事专员;2012年3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办文员、行政秘书;201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项目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梁浩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浩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梁浩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近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对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进行推荐和选举。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周德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德强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东莞市南兴木工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高级计划员。2007年6月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2008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PMC计划员、委外组组长、总经办助理、人力资源部劳动关系管理专员;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高级计划员。
截至本公告日,周德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德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周德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投资”)书面提出的临时提案,提议在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南兴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11,129,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1%,具备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审议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变动后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1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1.00:《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 2.00:《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 3.00:《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 4.00:《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提案 5.00:《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 6.00:《关于<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案 7.00:《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案 8.00:《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 9.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提案 10.00:《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提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提案 12.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提案 13.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提案 14.00:《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 选举詹谏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 选举王宇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 选举詹任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 选举王竞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15.00:《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1 选举曾庆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 选举高新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 选举姚作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16.00:《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6.01 选举林惠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 选举梁浩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2021年4月15日以及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等公告信息。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上述提案2、5、6、8-12、14-1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第12、1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14至16项提案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6日(星期四)9:00-11:00,14:00-16:3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523993,信函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登记手续: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5月6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23993
2、联系电话:0769-88803333
3、指定传真:0769-88803333转838
4、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
5、电子邮箱:investor@nanxing.com
5、联系人:杨建林、叶裕平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7”,投票简称为“南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1、对于总议案和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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