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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业绩实现情况暨业绩补偿变更补充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创力集团关于下属公司业绩实现情况暨业绩补偿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按照监管要求,就该公告中承诺业绩未达成的原因进行了补充公告,具体内容见2021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下属公司业绩实现情况暨业绩补偿变更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经公司自查发现,该补充公告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本次业绩补偿变更是鉴于新冠疫情对井下工程建设影响较为严重的客观实际发生的,承诺方陈子良本次业绩承诺2021年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原不低于4,00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业绩补偿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业绩的影响和长期发展之间的矛盾,符合本公司拓展业务链的长期发展,为华拓工程公司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综上所述,受新冠疫情影响,华拓工程公司各项目部施工人员无法返岗、工程项目停滞,导致未能完成净利润4,000万元的承诺业绩。在原承诺业绩增加1,000万元的情况下进行了业绩补偿变更,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更正后:

  本次业绩补偿变更是鉴于新冠疫情对井下工程建设影响较为严重的客观实际发生的。因此,双方协商对业绩承诺方陈子良根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公式需向公司支付现金726.8279 万元的支付条件进行协商变更约定如下:1.若华拓矿山 2021 年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含本数)的,则业绩承诺方陈子良无需支付因 2020 年华拓矿山业绩承诺未实现而产生的补偿金 726.8279 万元。2.若华拓矿山 2021 年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 5,000 万元的,则业绩承诺方陈子良需将约定的现金补偿金额 726.8279 万元支付至创力集团。

  综上所述,受新冠疫情影响,华拓工程公司各项目部施工人员无法返岗、工程项目停滞,导致2020年度未能完成净利润4,000万元的承诺业绩。双方协商根据华拓工程公司2021年的业绩情况决定是否豁免承诺方陈子良的现金补偿义务,具有合理性且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益。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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