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演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秋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 截至2021年3月31日收市后,公司股东总户数(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16,396户,股东总户数(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17,385户。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坚定小家电主业发展,坚持“实现有质量的增长,成为全球知名的、最具竞争力的小家电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发扬“顽强拼搏、永不放弃”的企业精神,持续通过技术创新、自动化建设及国内市场拓展等系列措施,2021年一季度,公司销售实现了较快增长。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2,709.56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43.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19.76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36.80%;基本每股收益为0.2059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32.67%。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始终专注于主业,2021年第一季度总体销售实现较快增长。出口业务景气度较高,2021年第一季度国外营业收入对比去年同期增长71%;继续推进国内市场拓展,2021年第一季度国内营业收入对比去年同期增长46%,其中:公司在国内独家授权经营的海外品牌Morphy Richards(摩飞),2021年第一季度国内营业收入实现4.6亿元,对比2020年同期增长近40%。公司自主品牌Donlim(东菱),2021年第一季度国内营业收入实现0.54亿元,对比2020年同期下降23%左右。(2)前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快速升值及大宗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升,对公司产品的盈利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由此公司近期也启动了调价安排,但调价效果的体现有一定的滞后性。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当公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满足条件时,每年按公司新增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业绩激励基金,奖励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从2019年度开始执行,实施年限暂定为3年,即2019年度-2021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及2019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2020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计提 4,000万元激励基金,向129名符合规定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20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方可实施分配。
2、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8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同意公司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相关申请于2020年10月1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受理,并于2020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7号)。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6个月,即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可流通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非交易日顺延)。
3、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3号〕文件,公司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具体情况如下:企业名称: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202044012523;发证日期:2020年12月9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等相关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颁发证书之日所在年度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02,553,118.02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708,624.95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503.33元,IPO募投项目结项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9,514,363.2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103,000,000.00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86,514,363.20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7号)的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5,983,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73,138.4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26,366,053.0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30,000,000.00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896,366,053.06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1 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2 粤财信托·顺德农商银行2020年第一期财产权信托。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1)02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8,88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9,120,000.00元,减除前期已支付和待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3,963,042.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156,957.2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13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05号验资报告。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0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3、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于2021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1月1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将在2021年度相关专项报告详细描述。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667,782.58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25,617,887.31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9,748.17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811,555.31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0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6,996,893.06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元,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7,518.28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17,856,974.67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59,387,416.22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35,033.2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633,053.90元,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结项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503.33元,报告期内IPO募投项目结项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元,累计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1,604,493.9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于2014年2月12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收益,公司将在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开立的用于暂时闲置的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增设为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1712158003(2016年10月1日变更为84758029000032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已于2015年8月24日与东莞证券及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5年9月14日把原有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2150000100000145555)的资金余额转到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专户进行专项存储,注销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同时注销存放上述两个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公司已于2017年8月21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IPO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11.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5,335.2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扣除手续费余额5,340.97元),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2,574.6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鉴于“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号)。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4,996.2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预算的追加,转入“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同时将注销存放“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公司已于2020年5月28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实际转出5,034.22万元)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与相应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毕。
2、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于2017年3月30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IPO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8年12月31日,“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6,860.5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扣除手续费余额6,503.33元),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652.8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鉴于“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公司已于2019年5月7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应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0元,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231,604,493.95元,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余已注销)。根据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账号3401712158003于2016年10月1日变更为84758029000032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编制单位: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1,791.57万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034.22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预算,已转入“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但由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产业配套、人才资源等因素影响,目前产能尚未充分释放。
注2: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7年8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已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
注3: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于2017年8月追加预算4,500万元,变更后项目预算为13,5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11.23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0.53万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2,574.6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已于2019年4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0.53万元已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4: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智能家居电器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故暂时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5:健康美容电器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在本项目建设期期间,公司陆续接到客户相关产品的订单,因此健康美容电器项目前期在公司其他生产场地调配安排了专线进行相关订单产品的生产,已实现部分效益。
注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0.65万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652.8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9年4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0.65万元已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7: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于2020年3月追加预算5,000万元,变更后项目预算为35,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体系的改造升级,将增强公司对核心技术的掌控能力,提高研发效率与产能、增强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设计有效性,从而增强公司的订单吸附力,提高公司效益。另外,本项目完成后,将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使公司业务模式增添灵活多样化的服务组合,产品设计有效性将有质的飞跃,进而降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产品品质稳定性和品质标准,有效减少人力成本和降低产品不良品率。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29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2,229,800.00 元,并于2014年3月3日予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2,229,8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2,229,800.00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471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148,195.19 元,并于2017年4月27日予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同时注销存放上述两个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意见,同意上述公司将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的事项;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因上述事项仅涉及“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增加“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且无其他例外事项,故未编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034.22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预算,转入“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同时注销存放上述两个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意见,同意上述公司将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追加募投项目“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预算的事项;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因上述事项仅涉及“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增加“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预算,且无其他例外事项,故未编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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