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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4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进行充分估计。公司出于谨慎原则考虑,2020年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资产减值损失183.78万元,拟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47.50万元,拟对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医院”)100%股权和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收购的齐齐哈尔明珠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医院”)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共计12,696.73万元。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028.0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0年度,公司对存货跌价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3.78万元。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以上公司应收款计提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20年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47.50万元。

  3、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2015年11月27日,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6号),核准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19名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建华医院、康华医院和福恬医院100%股权,2016年1月,公司完成了购买建华医院、康华医院和福恬医院的股权过户手续,上述三家医院自2016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2018年4月,子公司建华医院完成了对明珠医院的并购工作,明珠医院成为建华医院的全资子公司,并自2018年4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建华医院因收购明珠医院形成商誉8,758.35万元。相关商誉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将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分别作为资产组合,把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分别分摊到相关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公司因收购建华医院、康华医院和福恬医院形成的商誉均未发生减值。

  2018年度,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业绩承诺期满,建华医院和福恬医院未完成承诺业绩。根据公司下属各医院所处当地医保财政政策的变化,以及医院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预计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下滑风险。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以及明珠医院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根据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和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公司2018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588.81万元。

  2019年度,公司下属医院子公司经营情况皆不及预期,建华医院和福恬医院经营亏损,康华医院业绩下滑,明珠医院业绩不及预期,且受疫情影响,公司预计三家医院子公司未来短期内仍然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以及明珠医院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根据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和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公司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9,102.23万元。

  2020年度,由于疫情影响,康华医院和明珠医院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康华医院和明珠医院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根据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和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本报告期公司对康华医院资产组组合计提10,683.30万元商誉减值准备,建华医院对明珠医院资产组组合计提2,013.43万元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共计12,696.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3,028.01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28.0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经审计并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6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收取服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宪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以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根据执行审计业务相关准则及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出具的相关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在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材料。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7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医院”)承建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目前的建设需求,为顺利推进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康华医院增资9,300万元,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情况的概述

  公司于2015年1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7,334,46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2016年1月28日,公司以每股11.78元的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74.14元,扣除部分财务顾问费用7,000,000元以后,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共计1,492,999,974.14元。2016年1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01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的内容,由子公司康华医院承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如下:

  

  公司2016年4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4月7日使用募集资金直接对康华医院增资28,000万元。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直接对康华医院增资10,000万元。目前,该部分资金已用完。

  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对“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9,296.53万元投向新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

  鉴于康华医院承建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目前的建设需求,公司同意对康华医院增资9300万元,其中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增资9296.53万元、使用自有资金增资3.47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康华医院的注册资本,公司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二、被增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江南大道2299号

  法定代表人:马建建

  注册资本:肆亿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25日

  营业期限:2005年01月25日至2055年01月24日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康华医院增资9,300万元,增资的资金全部用于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施,增强全资子公司康华医院的资本实力,同时可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更好的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安全,康华医院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将督促康华医院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康华医院增资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康华医院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康华医院增资的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康华医院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进程。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康华医院进行增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康华医院进行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8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 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五”,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是一家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旗下拥有三家全资医院子公司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拥有烧伤科、腰间盘科、乳腺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骨科、肿瘤科、康复医学科、普外科、妇科、中医科等省、市级重点专科,拥有妇产科、过敏反应科、泌尿外科、肾病内分泌科、眼科、耳鼻喉科、肛肠科、微疗肿瘤科、风湿免疫科、皮肤科等特色专科。三家医院在其各自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内的医疗服务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通过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缓解本地“看病难”问题,为广大居民提供医疗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1、公司医疗服务业务的经营模式

  (下转D1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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