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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接D197版)

  

  [注1] 苏州昆迅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8.93万元用于募投项目

  [注2] 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68.05万元用于募投项目

  附件4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华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勇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收购湖北奥嘉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2020年3月26日,公司完成收购湖北奥嘉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奥嘉特”)51%股权,收购价格为1元,以下为湖北奥嘉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奥嘉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6日

  注册资金: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家红

  公司住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田镇田镇马口工业园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投资设立深圳裕创联合包装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公司投资设立深圳裕创联合包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创联合包装供应链”),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下为裕创联合包装供应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裕创联合包装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6日

  注册资金: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少平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兴科路万科云城设计公社A3区A308

  股权结构:深圳云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原纸、纸制品(不含出版物)、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纸制品包装、销售。

  3、投资设立云南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公司投资设立云南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裕同”),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下为云南裕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2日

  注册资金: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记民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生物科技孵化器3号标准厂房9楼101-1室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设计;标识标牌、不干胶、文化用品、纺织品、包装制造的设计、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自有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喷绘业务;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平面设计;品牌设计;组织艺术文化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和2018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01)。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发布《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公告披露,截止2019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36,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90%,最高成交价为44.0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9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00,332.35元(前述成交价格取自营业部下发的交割单数据,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回购实施完成。

  2019年4月11日,公司于发布《关于明确回购股份用途及金额的公告》,根据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及金额进一步明确如下: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2、2019年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2019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5)。 2020年6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253,58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850%,最高成交价为29.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9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4,284,095.89元。

  3、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无其他进展或变化。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21年3月31日,未完工的募集项目总进度如下表所示: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华君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6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77元,共计募集资金1,471,167,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198,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68号)。

  (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19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二、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即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38,833.02万元,结合可转债项目拟投资的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95,000万元,投资品种与前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一致,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展情况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以及于2020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华兴银行单位客户智能存款业务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804.19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6,245.33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24,371.45万元、提取盈余公积8,680.42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249,997.65万元。

  母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9,573.21万元、30,080.05万元、86,804.19万元,该三年累计166,457.45万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并结合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37,203,288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9,735股后的股数930,513,5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2.8元(含税),总计派息260,543,789.24元。

  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当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 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对2021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以下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回避了表决。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200万元,其中,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15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050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按照董事会批准预计的交易对象和交易品种统计,2020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81.65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总金额为199.94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总金额为3,081.71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以下为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君同商贸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君同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9日

  法定代表人:石乾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职工活动中心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贸易。数码产品、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

  股东情况:深圳市君合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同商贸100%股权

  君同商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君同商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君合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同商贸100%股权,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君合置业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11.25%、88.75%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条规定,君同商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易威艾包装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易威艾包装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09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骆小青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B-23小区

  注册资本:859.998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包装材料,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物业管理、设备租赁;从事木材、五金机电的批发业务;财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易威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易威艾包装100%股权

  易威艾包装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易威艾包装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王华君先生的弟弟钟翔君先生通过全资子公司山川河谷有限公司持有易威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易威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易威艾包装100%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易威艾包装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02日

  法定代表人:徐旭辉

  地址:东莞市东坑镇角社村新村路维智工业园10栋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粉末材料;生产、销售、加工:机械零部件、金属粉末成型产品、合金粉末成型产品、陶瓷粉末成型产品、真空烧结炉;金属表面处理(不含电镀);模具设计、开发、加工、销售;纳米材料的研发;销售:电子元器件、新材料产品、粉末成型产品;冲压、锻压、压铸、车削、组装:五金零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五金零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股东情况: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华研70%股权,自然人王华君先生持有东莞华研20%股权,深圳华研君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东莞华研10%股权。

  东莞华研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东莞华研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华研70%股权,自然人王华君先生持有东莞华研2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11.25%、88.75%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条规定,东莞华研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深圳市华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华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郑龙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职工活动中心102房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自动化信息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机器人设备代理销售;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生产。

  股东情况: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智信息90%股权,自然人王华君先生持有华智信息10%股权。

  华智信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华智信息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智信息90%股权,自然人王华君先生持有华智信息1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11.25%、88.75%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条规定,华智信息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五)深圳市美深威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美深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深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7日

  法定代表人:郑龙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路第四工业区18号光耀工业厂区

  注册资本:1560.6224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雾化器、电子医疗产品的研发、设计及信息咨询;充电器及相关配件、电子产品、电子器材的技术研发、设计、批发、销售及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雾化器、电子医疗产品的批发、销售与加工生产;充电器及相关配件的加工生产;口罩的生产、销售。

  股东情况: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美深威57.036%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11.25%、88.75%股权。

  美深威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2、美深威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美深威57.036%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11.25%、88.75%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六)深圳市阜昌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阜昌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昌技术”)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李世扬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1号厂房F三层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电子产品及软硬件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子元器件的销售;无线电及外部设备、网络游戏、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无线数据产品、无线接入设备、GSM与CDMA无线直放站设备的研发与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无线电及外部设备、网络游戏、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无线数据产品、无线接入设备、GSM与CDMA无线直放站设备的生产。

  股东情况: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阜昌技术51%股权,自然人李世扬持有阜昌技术49%股权。

  阜昌技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2、阜昌技术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阜昌技术51%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11.25%、88.75%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七)深圳市君顺供应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君顺供应链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君顺供应链”)

  成立日期:2019年8月7日(下转D19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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