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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金额及期限的公告

  (上接D198版)

  法定代表人:胡涛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7号楼12B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酒、茶叶的批发和零售。

  股东情况:王华君出资99%、胡涛出资1%。

  君顺供应链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2、君顺供应链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先生持有君顺供应链99%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八)深圳市灵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灵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1日

  法定代表人:谭亚龙

  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甲岸南路与金科路交界处易尚创意科技大厦16楼1601室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招聘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测评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翻译服务,保洁服务,装卸服务,货物运输代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接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客户人才档案管理、存储及相关配套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程序编制;互联网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硬件嵌入式软件及系统周边的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数据处理服务;地理信息加工处理;电子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档案数字内容制作服务、数据处理。基础和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和制作网络广告,利用工作网站发布网络广告。

  股东情况: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灵鲤人力80%股权,自然人彭越辉先生持有灵鲤人力20%股权。

  灵鲤人力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灵鲤人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灵鲤人力80%股权,自然人彭越辉先生持有灵鲤人力2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11.25%、88.75%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灵鲤人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九)深圳市裕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裕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李卓凡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1号厂房C三层、厂房G一层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精密电子产品研发、设计、集成以及销售;国内货物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精密电子产品生产。

  股东情况: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裕同精密100%股权

  裕同精密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裕同精密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裕同精密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11.25%、88.75%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裕同精密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及租赁业务价格依据市场价确定,其中与关联方的租赁业务价格主要来自租赁所在地附近房屋租赁均价;与关联方的采购业务价格主要参考同类供应商的供货价格来确定;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定价主要结合公司及市场同类业务综合测算后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所需的采购、销售以及租赁业务,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资源互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采购、销售、租赁以及相关服务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综合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各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对合同双方是公允合理的,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遵循公平定价前提下,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 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及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担保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鉴于以前年度已批准的对子公司的部分担保预计不再发生,拟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担保总额度为716,320.25万元(折合人民币,含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子公司泸州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子公司贵州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因融资租赁业务拟互相提供担保额度4,105.29万元,前述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原担保额度不再生效),明细情况如下:

  

  注释1:由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作为委任牵头安排及簿记行、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代理行及各参贷行所组建的银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2、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因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流转效率。以上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前述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因贷款以及融资租赁等发生的担保事项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前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拟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6,320.25万元(含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均系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最大限额担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4.2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为96,824.41万元,即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96,824.41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38%。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外的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均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资产池业务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协议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主体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深圳市君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东莞市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嘉艺(上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4、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3年,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5、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担保,也可为自身提供担保。参与本次资产业务的各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2)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实现企业存单、债券、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全部入池,将资产和负债业务、产品和服务、操作和管理等融为一体,创建一个全新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让银行成为公司真正意义上的“财务管家”。

  1、通过企业存单、债权、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的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票据、信用证有价票证,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4、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由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易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可能造成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有价票证托收解付情况,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以入池票据作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对外支付,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3、风险控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盘活存量金融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拟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6,320.25万元(含银行授信产生的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均系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最大限额担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4.2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为96,824.41万元,即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96,824.41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38%。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外的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均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 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批准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60,000万美元(折合),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本公司出口业务所占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及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国际贸易及投融资业务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等。

  2、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及对外投融资的发展情况,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60,000万美元(折合),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开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授权及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执行。

  本次拟开展60,000万美元(折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融资)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内控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 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注①:扣除发行费用部分调整至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三、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闲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产品(即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额度与额度有效期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将在有效期内选择不同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现金管理产品发行或发售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投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因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80万元(不含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下转D20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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