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30,513,55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从事纸质印刷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创意设计、结构设计、材料研发、大数据服务、第三方采购、仓储管理和物流配送等一体化深度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纸质包装、植物纤维及其他可降解新材料制品、精密塑胶、标签、炫光膜、功能材料模切和文化创意印刷产品等。其中,纸质包装产品为精品盒、说明书和纸箱等,精密塑料产品为化妆品包装的泵及其他精密塑胶件,功能材料模切产品为缓冲垫片、减震泡棉、保护膜和防尘网布等,文化创意印刷产品为个性化定制印刷产品、汉纸印刷产品和广宣品等。公司服务的客户分布于消费电子、智能硬件、烟酒、大健康、化妆品、食品和奢侈品等多个行业。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为全面满足客户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率先在业内推行包装整体解决方案,即“一体化产品智造和供应解决方案、创意设计与研发创新解决方案、多区域运营及服务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研发、设计、智造、仓储、物流及大数据营销等一体化服务,并通过智能制造、信息化建设、供应链管理、生产力促进、流程优化、精细化管理、推行铁三角和项目管理制等措施保证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通过推行包装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不仅能够为客户提供高价值、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还能提升公司与客户的黏性。依托于包装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与诸多国际国内客户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客户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属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所属的纸质包装行业是包装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40年的发展,我国包装产业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和较为庞大的市场规模,成为中国制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我国印刷包装产业链各环节供应较为充足,印刷技术较为成熟,但我国印刷包装行业仍呈现出行业集中度较低和创新能力不足等特点。
近年来日趋严格的环保政策、供给侧改革以及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加剧了行业内中小企业淘汰,推动包装行业进入行业洗牌期,大企业将获得更多发展资源和优势。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在规模、品牌、资金、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人才供应等多方面均具备优势,将受益于包装行业整合期这一发展进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全球经济也因此遭受史无前例的冲击,在各国的疫情防控和政策应对下,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经合组织表示,2021年世界经济有望增长5.6%,美国经济增长6.5%,欧元区将增长3.9%,而全球范围内迅速有效分配新冠疫苗是经济持续复苏的关键。
我国在抗疫取得重要进展的同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使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1.6万亿元,经济总量突破百万亿大关,同比增长2.3%,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根据经合组织的预测,2021年中国经济增速将达到7.8%左右。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既定战略和经营策略的基础上,准确识别外部市场中的机会和威胁,通过优化客户结构、大力开拓新兴细分市场、加强成本管控、提升生产效率等措施,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化危机为转机,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公司实现年营业收入117.89亿元,同比增长19.75%;净利润11.20亿元,同比增长7.20%。公司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营收净利稳定增长,新兴市场快速发展
2020年,在外部环境急剧变化之下,公司准确判断发展形势,快速应变,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实现逆势增长,整体营收和净利均实现稳定增长。不仅如此,新兴市场部分经历过前期探索阶段,已进入成长期,在智能物联、环保包装、酒包、商务印刷以及化妆品等重要领域取得快速发展,将成长为整体营收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二、环保包装业务布局初步成型并逐步放量
2020年,公司环保包装生产基地-宜宾裕同实现投产、海南环保包装项目也已进入试生产阶段,公司环保包装一体化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完善。至此,公司的环保包装业务已实现品牌全球化推广、产业链延伸、设备和材料研发、国内外生产基地等全方位布局。不仅如此,在公司前瞻性部署和国家禁塑政策的双重加持下,2020年环保包装业务实现显著增长,成为公司营收增长的新引擎。
三、智能工厂建设全速推进,智能化征程稳步前行
2020年,公司启动了首个智能工厂建设,该厂也是印刷包装行业首个全面智能工厂。新建智能车间经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备采用自主研发智能数字化生产线,软件信息化方面借助5G网络强大的数据传送采集功能,涉及所有生产数据自动传输、自动采集、自动核算、自动监控。生产数据与生产制程均可实现大数据分析,达成数据驱动管理;自动化物流技术,实现所有生产物料自动搬运。智能工厂建成是公司走向智能化的坚实一步,也是公司智能化征程的新起点。
四、业务流、信息流深度融合,信息化、数字化行业领先
2020年,公司着力推进业务流、财务流和信息流的深度融合,信息化与数字化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具有裕同特色的个性化信息系统已初具雏形。SAP系统已在部分区域率先成功上线,进一步规范了该区域的管理流程,有力提升集团化管控能力;全面预算项目已全面展开,对预算编制的效率和年度经营预算的数字化、透明化提升显著;此外,人力资源运营数字化项目、供应链管理系统和产销研平台等信息化项目均取得重大进展,公司整体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五、成立数字印刷事业部,交付优质数字资产内容
为实现创新驱动,赋能品牌,公司于2020年底成立数字印刷事业部,该部门主要运用先进的数字印刷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以及创意数字营销流程为品牌商交付优质的数字资产内容,提升供应链效率。数字印刷事业部以帮助品牌商维护品牌一致性为使命,提供从摄影、图像处理、设计延伸、3D渲染到电商内容制作,从印前处理、色彩管理到印刷品质量管理等涵盖整个图像链的服务内容。同时,该部门以品牌商的思维和视角,洞察包装在商业领域的更多应用场景,从消费者行为调查到市场营销策划,从包装创新设计到跨媒体内容制作,想客户所想,应客户所需。依托该部门,公司将以成为中国本土印前媒体行业引领者为目标,砥砺前行。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度,本公司新增合并单位8家,注销合并单位2家,合并吸收合并单位1家,处置合并单位2家,收购单位1家
[注] 2020年4月22日,许昌环保被吸收合并至许昌裕同,原有资产负债及业务均由许昌裕同承接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华君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先生、刘中庆先生、胡旻先生、王利婕女士、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37,203,288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9,735股后的股数930,513,5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2.8元(含税),总计派息260,543,789.24元。
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15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05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及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金额及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子公司担保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金额及期限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人民币5亿元,开展资金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3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60,000万美元(折合),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到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拟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的自查及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2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李宇轩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分别为:邓琴女士、唐自伟先生、彭静女士。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37,203,288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9,735股后的股数930,513,5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2.8元(含税),总计派息260,543,789.24元。
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15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05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到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拟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77元,共计募集资金147,116.7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495.8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0,620.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1.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19.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68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4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000,000.00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7,547,169.8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人民币452,830.1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392,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4,122,641.50元,并考虑承销及保荐费相应税款452,830.1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9月7日,本公司通过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裕同)为新增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并于2018年10月22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裕同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成都裕同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系苏州昆迅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使用主体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 募集资金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1,000万元系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未到期赎回造成,详见三(一)3(1)中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的说明
鉴于IPO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本公司子公司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公司子公司武汉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公司子公司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的八个专用账户的资金已全部转出或使用完毕且不再使用,经公司、保荐人与各存储银行商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IPO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 香港裕同及印尼裕同分别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民生银行开具的募集资金专户均系美元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美元余额分别为4,890,411.53美元及2,001,784.49美元,上表列示的募集资金余额已折算为人民币
[注2] 募集资金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62,000万元系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未到期赎回造成,详见三(一)3(2)中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的说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及附件2。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5,823.0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1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和4月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34,035.92万元和11,787.12万元,完成了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于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2,925.8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392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0年4月和7月分别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12,534.16万元和10,391.66万元(其中包含1,480万美元),完成了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截至2020年4月,公司于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42,300.00万元已到期且全部收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1,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未到期金额合计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 广东华兴银行智能存款系定期存款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95,000万元,投资品种与前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一致,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47,000.00,购买智能存款15,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未到期金额合计6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 广东华兴银行智能存款系定期存款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 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致力于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率,提高成本管控力度,属于实际经营活动中的配套设施建设,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
(2) 公司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目的是改善并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风险抵抗能力,扩大竞争优势并最终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不会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3)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税费等日常性支出,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税费等日常性支出,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及附件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4.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苏州昆迅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8.93万元用于募投项目
[注2] 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68.05万元用于募投项目
[注3]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投入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92.77万元用于募投项目
[注4] 裕同印刷包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投入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86.8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
[注5] 补充流动资金大于承诺金额的部分为:(1)2017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资完毕,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142.19万元不足项目承诺投资额的1%,公司将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苏州昆迅项目、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D198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