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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宋小明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7,97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96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5,75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19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22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22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3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0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22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6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5%;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7%;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5%;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7%;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5%;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7%;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5%;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7%;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5%;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7%;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5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6%;反对2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68%;反对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5%;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7%;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4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2%;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7%;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5%;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7%;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5%;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7%;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5%;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7%;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74%;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74%;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竺艳律师、王淳莹律师

  3、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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