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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三)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四)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

  (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 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6月19日起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未发生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的租金减让事项,执行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5333                                       公司简称:沪光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成三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秋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二、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

  (二)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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