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0.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4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2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27,261.56万元,2020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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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9,114.6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2,114.67万元,差额23,000.00万元。差异原因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23,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 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9年6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雄邦”)、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雄邦”)、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文灿”)均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南通雄邦、子公司天津雄邦、子公司江苏文灿已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已同子公司南通雄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已同子公司天津雄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已同子公司江苏文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已同子公司江苏文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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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120,012,591.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66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24,976.5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截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24,976.56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2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结构性存款等。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赎回理财(含结构性存款)明细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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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十、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文灿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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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议案》,“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6月调整至2023年6月。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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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6月调整至2023年6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0.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4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2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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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原因及影响
“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2021年6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投入金额8.00万元,投入进度0.31%,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为控制投资风险,审慎投资,对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详细咨询、论证,导致“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本次调整实施期限,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的可行性方案未有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资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一致,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期限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文灿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7月27日前,如公司触发“文灿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文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文灿转债”,债券代码“113537”,可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25年6月9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9.93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向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被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文灿转债”最新的转股价调整为19.43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三、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文灿转债”的议案》。考虑到“文灿转债”于2019年7月5日上市,存续时间较短,目前公司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拟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等,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1年4月28日-2021年7月27日),如公司触发“文灿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文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收到独立董事程华女士的辞职报告,程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程华女士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程华女士的辞职申请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特此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申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接任程华女士在公司担任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申慧女士简历如下:
申慧女士,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自2011年起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参与主持佛山市纺织企业集团、佛山市佛陶企业集团等国企转制项目审计,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等首发上市项目审计,曾兼任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副所长。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A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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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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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电话:0757-85121488。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241
联系人:刘世博 联系电话:0757-85121488 邮箱:securities@wencan.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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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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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348 公司简称:文灿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3,804,799.20元。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36,243,314.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5,374,536.11元,扣除2020年分配的现金股利34,738,381.5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4,392,840.22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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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集合高压铸造、低压铸造和重力铸造等工艺方式,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铸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汽车客户提供轻量化与高安全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的发动机系统、变速箱系统、底盘系统、制动系统、车身结构领域及其他汽车零部件等。
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大众、奔驰、宝马、奥迪、雷诺等国际知名整车厂商,特斯拉、蔚来汽车、小鹏汽车、广汽新能源、理想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厂商,比亚迪、吉利、长城汽车等国内知名整车厂商,以及采埃孚(ZF)、博世(BOSCH)、大陆(Continental)、麦格纳(MAGNA)、法雷奥(VALEO)、本特勒(Benteler)等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原材料、辅料、设备等物资。采购部负责收集并分析原材料、辅料和设备的市场价格,控制采购成本,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筛选、考核,并建立和完善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规范采购行为,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主要管理制度有《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等,分别规定了公司物资采购的审批决策程序、采购方式、采购部门的职责、采购物资的验收程序等。
公司对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均由公司按国际标准、行业标准、企业质量标准和订单要求进行自主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公司与主要客户一般先签署包含技术、质量要求等在内的框架性协议。铸造模具作为铸造件产品生产的必要工具,在新增产品生产线(含新产品投产和原有产品扩产)、更换模具等情况下,公司需按客户要求对模具进行设计、开发,然后由公司自产或对外定制购买。在模具及配套工装完成后,公司进行产品试制,试制样品通过客户实验、验证、认可后,客户进行量产状态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达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文件。
在获得客户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文件后,根据客户下达的压铸件产品订单,制造部、营销部、生产技术部共同评估订单的可达成情况,评估通过后营销部正式进行内部下单。制造部接到订单后,根据实际情况将订单任务分解到各个生产车间,由生产车间组织生产。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产品开发部、生产技术部、品管部、制造部密切配合,实时对产品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反馈,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精密铝合金压铸件的解决方案。
对于需要外协的工序,制造部根据工艺流程,将需要外协的工序(如清理、表面处理)下单到采购部,由采购部通知经过公司和客户共同批准的合格供应商组织生产。外协的产品入仓前需经过公司品管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制造部根据工序安排下一步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
(1)既有客户的维护与开发方面
公司凭借先进的制造技术、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良好的后续支持服务与下游主要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其全球采购平台的优质供应商,在获得其既有产品订单的同时,不断获得新项目的订单。
(2)新客户开发方面
公司新客户开拓的主要过程如下:①在获得新客户初步认可后,客户对公司进行审查评估;②审查评估通过后,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定制新项目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具体开发方案和技术评估方案;③方案获得客户认可后,参与报价环节;④报价通过后,获取开发订单,进行模具及配套工装开发和样品制造;⑤样品通过客户实验、验证、认可后,客户到现场审核量产状态;⑥由小批量生产、中批量生产逐步过渡到大批量生产。
目前知名汽车整车厂商或零部件制造商都实行严格的供应商资格认证制度。公司在成为这些制造商的长期合作伙伴之前,不仅要取得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还必须通过这些厂商对公司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等多个方面的现场综合评审,一般需1-2年的时间方可成为合格供应商。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相关零部件进行批量生产前还需履行严格的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和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
(四)行业情况说明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汽车、通讯基础设备、家用电器、医疗设备等众多领域对精密压铸件的需求稳步增长,发达国家压铸件市场成熟度较高。随着越来越多高端制造行业的产能向中国转移,中国压铸行业在增长的过程中也在持续进行结构升级,精密压铸件占比逐渐提升。作为压铸产品最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随着汽车节能环保的日趋重视,汽车产业呈现以铝代钢、代铁的趋势,汽车发动机、变速箱、传动系统、转向系统、电子控制系统中均采用大量精密压铸铝件,汽车零部件的需求情况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压铸行业整体的发展前景。目前全球汽车用铝合金压铸件市场整体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汽车产业对铝合金压铸件的需求未来仍将保持增长趋势。
2020年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汽车行业受到较大冲击,汽车零部件行业亦一度面临业绩大幅下滑局面。2020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首次提出了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2020年10月,国务院常委会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中国、欧洲等全球主导型经济体借疫情冲击为转型契机,开启绿色复苏大时代,将绿色复苏设定为主旋律,迈向碳达峰、碳中和的步调更加坚定,新能源汽车不仅已成为全球共识的战略新兴产业,还将成为全球合作的重要桥梁。同时,智能化与轻量化正在重塑产业生态,新能源汽车已成为一个全球需求共振、产品力与政策共促、传统车企与新势力车企共舞的市场,未来将更加精彩。
1、政策+电动化驱动,汽车轻量化加速
汽车的轻量化是指在保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车身质量。(1)节能减排政策推动:传统汽车整车重量每降低10%,油耗降低6%-8%。我国在2020年和2025年燃料消耗目标值分别为5L/100km和4L/100km,政策要求下使得主机厂加速轻量化布局。(2)电动化加速驱动:新能源汽车对轻量化需求更为迫切,纯电动汽车整车重量每降低10kg,续航里程可增加2.5km。IEA 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BEV和PHEV,下同)渗透率为2.6%,其中中国为4.9%,预计2025年有望提升至16%/25%。对应销量表现,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210.2万辆,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06.0万辆,预计2025年有望提升至1400/600万辆。特斯拉和蔚来汽车在汽车轻量化领域引领行业,在材料、工艺和结构轻量化上形成自身独有技术优势,比亚迪、广汽、吉利汽车等传统车企亦纷纷加码轻量化布局。因此,在节能减排压力和新能源汽车性能提升需求的双重推动下,汽车轻量化正在加速。国际铝业协会统计2019年燃油与新能源汽车单车用铝分别为128/143KG,预计2025年达179/226KG。
2、材料轻量化大趋势,铝合金和热成型高强度钢为主流
目前实现轻量化可以通过三种途径:(1)轻量化材料,如使用结构更轻的铝合金、高强度钢、镁合金、碳纤维复合材料对传统普通钢结构进行代替;(2)轻量化设计,如通过开发全新的汽车架构实现轻量化,甚至优化、减少车身零部件数量等;(3)轻量化工艺,如热成型、激光拼焊板等工艺。实务中轻量化主要通过采用轻量化材料搭配特定的轻量化工艺来实现减重效果。目前最主流的轻量化材料为铝合金材料和高强度钢,预计2020年铝合金和高强度钢将占据汽车轻量化市场的85%以上,其中铝合金占比近65%,随着镁和碳纤维等渗透率提升,预计2025年高强度钢和铝合金占比将降至75%,其中铝合金占比为60%。
3、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进一步加速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中国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的溢出、优秀产品的涌现、产业格局的剧变将孕育出一批全球性的领军企业。(1)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是中国优势供应链的典范,其根基是中国齐整的供应链网络和坚实的汽车内需市场,凭借明确的比较优势与持续增强的核心竞争力,未来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各环节的头部企业有望广泛切入至全球车企在中国市场、乃至全球市场的供应系统,同时这些头部企业也正在积极“走出去”,参与全球区域供应链的构建,未来有机会成长为全球性的领军企业。(2)伴随规模效应、集群效应的持续积聚,并由量变到质变,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正在步入正向自循环,这将带来优秀车型的涌现以及需求增长斜率的提升,同时新能源汽车供应商的工艺与技术的升级迭代也将加速,更具有技术能力的汽车供应商将获得更广阔的舞台。
4、铝压铸车身结构件和底盘轻量化件性能好,渗透率低,为市场蓝海
车身结构件是车身构造的框架,相当于支撑车体的骨骼,主要起支撑和承载作用,也是车辆其他系统部件的安装基础。涉及产品主要包括后纵梁,A、B、C、D柱,前、后减震器,左、右底大边梁和防火墙、后备箱底板等,极大程度上影响到车辆的行驶品质和被动安全。由于车身结构件一般都是复杂薄壁零件,且需要具有高强度、很好的延展性和较高的可塑性,保证它们在碰撞时有很好的安全性。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超薄的壁厚,是技术难度最高的轻量化零部件。
汽车底盘是一个统称,主要是由四大系统组成,即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四部分组成。汽车底盘铝合金产品主要包括转向节、副车架、轮毂、控制臂、制动卡钳等。汽车底盘作用在于支撑、安装汽车发动机及其各部件、总成,成形汽车的整体造型,作为汽车三大部件之一,在汽车整车占比达27%,位列汽车部件质量排名第三。汽车底盘承载着近70%的汽车总重量,对于汽车行驶性而言,簧下质量每减轻1Kg,带来的效果等效于簧上质量减轻5-10Kg,特别在汽车加速性能、稳定性能及操控性能等方面尤为明显。
随着电动车的快速发展,其对轻量化的需求快速提升。铝合金材料吸能性优于钢材,能够实现较为复杂的结构,并且较好地满足了车身结构件和底盘轻量化件的力学性能要求,是汽车轻量化技术发展中的首选材料。改用铝合金薄壁大型压铸结构件来替代之前钢制的众多的车身结构件和底盘件,一方面可以取得显著的减重效果,另一方面可发挥铝合金良好的成型性能,将多个零件的复杂结构变为只使用一个零件,提升汽车零件的集成度。这样做不仅实现了轻量化(降低燃油车油耗和提升电动车续航里程),而且减少成型和连接环节,缩短生产周期,达到成型尺寸近净化,减少机加工序,节约成本,满足节能环保要求。
铝合金压铸件主要应用在动力系统、底盘系统和车身三个领域,生产过程集合了材料、模具和工艺(压铸工艺和热处理工艺)等各项技术能力,因此技术壁垒较高。国际铝业协会数据显示,目前在传统燃油车中铝合金车身结构件渗透率为3%,在纯电动汽车中渗透率达到8%。相比于动力系统高达90%的铝渗透率,车身结构件和底盘轻量化件是铝合金压铸行业中少有的蓝海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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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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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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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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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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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256.89万元,同比增长69.25%。其中公司自2020年8月将法国百炼集团纳入合并报表,2020年8月至12月法国百炼集团实现收入100,213.58万元;扣除法国百炼集团合并收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60,043.31万元,同比增长4.0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8,994.97万元,同比增长26.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380.48万元,同比增长17.98%。其中合并法国百炼集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31.87万元,扣除新纳入合并报表的文灿德国、文灿法国和法国百炼集团净利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705.24元,同比增长22.55%。公司2020年度完成了法国百炼集团的收购,并于2020年8月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登记,报告期内发生的收购资产以及股权激励相关行为对公司当年的财务报表影响较大,如扣除收购资产以及股权激励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043.31万元,同比增长4.08%;净利润15,099.33万元,同比增长112.5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详见公司年度报告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3,804,799.20元。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36,243,314.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5,374,536.11元,扣除2020年分配的现金股利34,738,381.50元,母公司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4,392,840.2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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