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14
长城军工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及长城军工具体情况,拟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包括A股上市公司)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和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1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变更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因工作变动原因,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徐晓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因工作变动原因,长城军工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王炜女士已辞去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监事及高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徐晓军先生及王炜女士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监事会对他们二位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日,公司分别接到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集团”)及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的推荐函,军工集团提名朱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长城资产提名熊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前审查了朱燕女士、熊健先生的监事任职资格条件,长城军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朱燕女士、熊健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朱燕女士及熊健先生任期将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朱燕女士、熊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燕女士简历
朱燕,女,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1988年参加工作,现任安徽军工集团纪委副书记兼执纪监督室主任。历任安徽军工集团团委副书记,安徽军工集团审计监察部副部长,安徽军工集团机关党委书记,安徽军工集团纪委副书记、审计监察部部长。
朱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熊健先生简历
熊健,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高级经理(主持工作)。历任华融证券合肥营业部业务经理,华融证券合肥营业部营销总监,华融证券蚌埠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投资投行部副高级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投资投行部副高级经理。
熊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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