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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昇兴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公司治理”部分。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5、《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7、《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8、《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10、《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1、《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刘利剑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竞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项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其他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上述第7项议案和第9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其余10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上述第12项议案(即《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5月18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015

  联 系 人:刘嘉屹、季小马

  联系电话:0591-83684425

  联系传真:0591-83684425

  电子邮箱:sxzq@shengxingholdings.com

  七、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2。

  2、投票简称:昇兴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其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审议的“表决意见”栏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该提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培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有关人员。公司监事陈培铭先生、张泉先生和丘鸿长先生三人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简称“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976,918,4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769,184.6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同意该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及2021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利剑先生已提出辞职申请,为保证董事会正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王竞达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王竞达女士当选后将接任刘利剑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职务。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王竞达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竞达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竞达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至今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目前为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河北冀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竞达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竞达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王竞达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永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冀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2月18日,公司以每股人民币5.19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3,737,9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45,999,955.31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含税)合计6,360,000.00元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39,639,955.31元;募集资金总额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6,542,435.97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21号《验资报告》,2021年3月2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143,737,949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4号)核准,公司以每股人民币5.19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3,737,9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45,999,955.31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6,542,435.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2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21号《验资报告》。

  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6,542,435.97元,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了相应调整。同时,鉴于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昇兴(云南)包装有限公司实施“云南曲靖灌装及制罐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云南昇兴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董事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50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4,235,069.71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部通过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保持沟通。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永贤

  2021年4月28日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及重要经营活动审议和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签署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1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2)2020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2020年2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2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4)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及工程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5)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及2020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公司因并购而被动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的自查报告及解决方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6)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7)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6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8)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8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9)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减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修改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9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0)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11)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太平洋制罐(沈阳)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1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对2020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七次股东大会、列席十二次董事会,认真听取会议的议案内容,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规范,报告期内披露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均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及工程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对外担保情况

  2020年度,除公司系统内互相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5、对内部控制有关事项说明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实施内控体系,公司所做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查阅,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实行比较规范、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各个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要求,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学习各类监管机构下发的文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的权利,未发现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了监督和跟踪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全面落实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

  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同时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2021年,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防范生产经营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2020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陈工先生、刘双明先生和刘利剑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361Z013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174,525.04元(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计算,下同),2020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79,063,081.8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首先按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7,452.50元,2020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57,072.54元,加上2019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98,841,190.57元,减去在2020年向股东派现金股利20,829,512.98元,2020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3,568,750.13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简称“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976,918,4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769,184.6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本方案现金分红比例占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1.69%,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位董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0年年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设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3.3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为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活动,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17.96亿元(含)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额度包含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6.8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11.08亿元。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的上限,实际担保额度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及2021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林永保先生、刘嘉屹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王竞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现行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系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中确定的标准,具体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整(含税)。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考虑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结合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征求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整(含税),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此外,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者其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另行支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独立董事津贴自2021年5月1日起以新的标准开始计算并按月支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外部董事邵聪慧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现行的外部董事(指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系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中确定的标准,具体为:外部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整(含税)。为鼓励外部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其高效地行使职权,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征求外部董事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外部董事的年度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整(含税),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此外,外部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者其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另行支付。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外部董事津贴自2021年5月1日起以新的标准开始计算并按月支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投资两片罐制罐二期技改扩建项目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投资两片罐制罐二期技改扩建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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