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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分析,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0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058.32万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1.09%,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17.58%,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原因等具体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和总金额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湖北中孚”)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湖北中孚20%股权。湖北中孚因经营不善,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2019年末开始湖北中孚被托管机构进行了托管经营,公司预计其被托管经营后的经营状况能有所改善。2020年末,湖北中孚经营状况仍未有明显改善,因此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在2020年度对湖北中孚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

  讷河市史丹利聚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和任丘市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企业业绩长期未达预期,公司预计无法收回投资,因此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上述两家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

  存货跌价损失是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定期针对存货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3、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058.32万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9%,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7.58%,本次计提减值后,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767.8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对公司前期披露的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中的相关财务指标进行修正。

  四、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后的财务数据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1-017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董事长高文班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进华先生、独立董事武志杰先生、董事会秘书胡照顺先生、副总经理张磊先生、财务负责人陈桂芳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1-015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属于合理变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1-013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理财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理财投资概况

  1、理财投资的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3、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额度和期限:额度不超过25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投资金额(含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5、投资范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六章第一节规定的委托理财行为

  公司与发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理财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理财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宏观经济变化风险;

  (2)金融监管政策风险;

  (3)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4)理财产品的违约风险;

  (5)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风险;

  (6)人员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进行理财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理财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理财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公司的理财投资业务已开展多年,业务部门形成了完善的业务流程,具有了相对丰富的操作经验,公司也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跟踪理财产品投向,控制投资风险;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理财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理财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投资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理财投资金额已由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进行了测算,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说明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投资理财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理财投资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开展理财投资业务涉及的资金为闲置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能够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1-018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财务资助款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对5家农业合资公司形成财务资助的原因系公司对5家农业合资公司减资或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了变动,5家农业合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此导致公司内部资金往来的性质变为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2018年6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7日和2018年6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二、财务资助余额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未收回款项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已经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该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未按照原披露进度和承诺进展的原因

  公司已积极与被资助方进行了沟通,制定了还款方案,并已对部分欠款采取了法律手段进行追偿,但仍存在执行困难的情况。

  五、公司拟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1、公司依照相关还款协议,及时跟进,继续加强对被资助方的监督和催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适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2、针对多次催要仍不能及时回款的,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1-01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审计费用不超过8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34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燕,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凤岗,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凤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王燕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1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王燕受到的处理处罚情况如下: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对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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