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6时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对“禄丰美神邓家湾存栏一万头基础母猪苗猪项目”、“禄丰美神平掌存栏7,800头基础母猪苗猪项目”进行募集资金变更,将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合计27,895.0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茶陵龙华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十里冲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分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该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8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6时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理,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9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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