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发了“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导致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3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3、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经核查,除前述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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