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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269版)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陈杰

  

  证券代码: 002422         证券简称: 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0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高金波,作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高金波

  

  证券代码:002422.SZ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1

  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任世驰,作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任世驰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8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属医药制造业,秉承“科学求真,伦理求善”的经营理念,坚持“三发驱动,创新增长”的发展战略,以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持续研究开发生物大分子药物、创新小分子药物,以及改良创新和高技术壁垒的仿制药。主要从事大容量注射剂(输液)、小容量注射剂(水针)、注射用无菌粉针(含分装粉针及冻干粉针)、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腹膜透析液等25种剂型药品及抗生素中间体、原料药、医药包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涵盖抗肿瘤类、心脑血管类、麻醉镇痛类、精神类、抗病原微生物类、营养输液、呼吸类、抗骨质疏松类、男性专科、糖尿病、水电解质平衡类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606个品种共1,020种规格的医药产品,其中有130个品种共300种规格的输液产品、414个品种共656种规格的其它剂型医药产品、62个品种共64种规格的原料药。以及12个品种的抗生素中间体,6个品种共13种规格的医用器械。

  公司生产的药品按临床应用范围分类,共有25个剂型606种药品。其中,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为128种,被列入OTC品种目录的药品为82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2020年版)》的药品为273种。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科学制定了物资采购相关管理制度,维护供应链稳定,确保物料品质。公司严格按照GMP相关要求对供应商进行风险管理,开展必要的现场质量审计,根据质量审计的最终结果并通过严格的资格确认流程后,选定符合公司生产需要的供应商,经质量部门审核批准后并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同时,每年对合格供应商的供货质量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对供应商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现场审计,根据年度质量评估结果和审计情况,动态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单,降低质量风险。

  采购流程上,公司认真践行“极度压缩成本”的经营方针,采购中严格贯彻“三三制”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对主要原材料实施集中采购。根据需求及市场情况,从名单中初选三家以上的合规供应商参与报价,由来自公司三个部门的人员与供货商举行多轮的价格谈判,同时多措并举,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基于“成本源于设计”的思想,公司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效率控制和消耗控制来实现成本下降。

  公司建立“以销定产”的精益生产模式,生产系统根据市场需求对生产计划进行余缺调剂来实现规模化连续作业。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将存、供、销数据进行有效协同与衔接,实现大数据优化运行,推动多品种产品生产的协调管理,在兼顾市场需求和生产效率的基础上确保对各类生产计划的全覆盖;对大计划进行柔性细分,建立具体的作业任务和目标,推动饱和生产。

  为保障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明确的质量方针、质量计划,严格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同时通过质量保证、质量检验和验证等核心工作模块实现对产品质量全流程的监控,使生产过程从物料进厂到产成品出厂的全过程均处于受控状态,保证了产品质量,强化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为推动生产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坚持“环保优先、永续发展”的理念,推动生产基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降低能耗等多重举措,实现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降耗目标。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始终坚持“以市场结果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思想,围绕行业发展趋势,立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断探索、总结和实践。目前建立了科学、系统的销售管理制度,形成了专业、规范、立体、高效的营销网络。

  公司建立营销中心总经理/BU总经理责任制,围绕营销目标形成了市场准入部、市场部、战略部及KA、商务部、运营管理中心、业务拓展部等为体系的支撑系统,不断创新思想,完善组织人事架构,打造专业化和系统化的培训体系,推动以核心业务营销中心、新药营销中心、数字营销部、招商部、OTC营销中心、中成药项目部等为网络的全国性销售布局,形成了专业、规范、立体、高效的营销网络,加强与药品流通领域重点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共同为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和扩大产品的市场覆盖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中国人均预期寿命的提升、优生优育观念的普及,中国社会的老龄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为此,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已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人口老年化的加剧,中国医药市场将继续扩容,为中国医药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在国家集中集采落地执行并取得显著成效后,2020年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深化,国家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集采纷至沓来,各省市地方级集采也开始“遍地开花”,控费降价政策基调持续,药品及耗材集采工作常态化,医保目录开启动态调整。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颁布实施,将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优化审评审批工作流程,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强化主体责任与责任追究。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国版的专利挑战制度即将形成,这将进一步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仿制药的专利侵权风险。

  行业政策变格的背景下,旧的医药市场格局正在被打破,新的格局正在逐步建立,推动着仿制药高质量发展,鼓励药物研发创新快速提升。未来,我国医药工业行业产业结构将升级加速,生产工艺先进、成本控制领先、药品疗效良好、创新能力突出的医药企业在升级过程将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四)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先后被评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首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全国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科伦共有3家企业入选工信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绿色工厂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分别为科伦药业,以及子公司伊犁川宁、湖南科伦;从2013年起,科伦药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连续4次被国家发改委评价为优秀。“科伦”文字、图形及可立袋商标分别被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在输液领域,公司实施全面的产业创新升级,在具备高端制造和新型材料双重竞争力的同时,占据了产品技术创新和质量标杆的战略高地。公司建立了从药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物流转运直至终端使用的闭合式责任体系,确保了产品质量安全。公司生产线通过日本PMDA的GMP认证,获得了在日本销售的准入资格;公司的主导产品已实现批量出口,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享有盛誉。公司自主研发的可立袋?为国内外首创,拥有二十多项专利,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它比传统输液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在降低能耗和环境保护方面也有巨大的应用价值,代表着中国输液产品发展的方向,深刻地改变了行业格局。公司凭借在大输液领域的全球优势获评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在抗生素领域,公司进行了“抗生素全产业链”的战略性布局,构建起从抗生素中间体到原料药到药品的综合优势。子公司伊犁川宁生产硫氰酸红霉素和头孢等系列中间体,通过研发试验、升级优化、创新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创造性地解决了抗生素发酵行业环保问题。伊犁川宁承接的“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已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验收;申报的“生物发酵抗生素生产尾气处理技术集成及应用”科技成果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抗生素全产业链的综合竞争优势已成为业内不可撼动的默认值。

  在创新研发方面,科伦已累计将70多亿元资金投入研发创新。公司及子分公司六家企业被评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拥有国家级五大创新平台,分别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大容量注射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容量注射剂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注射用包装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公司建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迅速完成了与国际接轨的仿制药、创新药和转化医学三大功能体系的建设,成功构建以成都研究院为核心,苏州、天津、美国新泽西研究分院为分支的集约化研发体系。公司已累计获得13项“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先后承担15项“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1项国家科技援外项目。公司获得专利授权数千项,在肿瘤、细菌感染、肠外营养、心脑血管等多个疾病领域相继启动了400余项重大药物的研制,多项创新专利海外授权,标志着科伦的药物研发已进入“仿制推动创新,创新驱动未来”,并成功进军国际市场的良性循环。

  (五)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2020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医疗机构非疫情科室未正常开展诊疗工作,导致输液、非输液药品销量下降;下半年通过持续努力,不断拓展市场占有率,产品销售量逐步恢复;

  2.公司近年新获批仿制药持续放量,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增加;

  3.伊犁川宁产品价格恢复性上涨及销量增长,利润同比增加。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0年6月22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评级结论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将评级展望由正面调整为稳定;维持“17 科伦 01”和“17 科伦 02”的信用等级为 AA+”。

  2020年6月22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评级结论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将评级展望由正面调整为稳定;维持“18 科伦 02”和“19科伦 01”的信用等级为 AA+”。

  以上评级报告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请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然袭来的新冠疫情,公司第一时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并于1月20日开启“忠诚使命”抗击疫情行动,公司所有生产基地和销售片区均成立应急小组,全力参与到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

  危难时刻,科伦人表现出奋不顾身,百折不挠,重德行善,慷慨好义的古风和心性,涌现出“员工挺身而出‘逆行’自驾运送防护服进入武汉前线医院”、“大年三十,紧急调集库存资源,奔赴武汉一线”、“大年初一紧急复工,全力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等诸多感人事迹,充分践行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公司还紧急调集防疫物资,支援英国、美国、哈萨克斯坦、斯里兰卡、意大利、奥地利等国民众抗击疫情。鉴于全体科伦人在抗击疫情的突出表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公司总经理刘思川先生被评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2020年,新冠疫情也重创全球经济,贸易摩擦进一步冲击全球产业链格局,社会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复杂变化,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疫情、逆全球化给国际政治、经济及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等诸多方面造成极大影响。医药行业叠加改革持续深入,全面推进药品集采,编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陆续出台,对医药行业未来的发展均产生深远影响。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三发驱动,创新增长”战略,以“全力创新、全员营销、饱和生产、压缩成本、创造蓝海”20字经营管理方针为指导,有序开展工作,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5.16亿元,同比增长12.24%,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9.21%。2020年度23项产品获批上市,24项申报生产,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项目研发和创新发展。自2017年至2021年4月24日,获批上市75项,开展了20项创新药物临床研究,有57项处于申报生产阶段。

  

  公司研发创新取得的专利成果保持稳定增长,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申请国内外专利4,032项,累计获得专利授权2,573项。

  

  面对行业巨变,公司营销体系主动求变,多维度、深层次推动营销变革。公司在继承优良传统业务状态下,以创新业务探索为运营法则,成立了营销中心,横跨多个部门,优化业务体系、推广体系和商务体系等。坚持准入先行,深度参与国家与地方集采,发挥公司仿制药连续批量上市的产品优势,充分享受集采红利。核心业务实施“全渠道、全领域、全产品线”的营销战略,在相应渠道和客户的覆盖率和占有率继续提升。新药业务具备政策适应能力的直营体系基本建成,绩效考核体系逐步优化,管理效率持续提升,承接仿制及创新药的快速市场转化能力持续增强。强化并驱动数字化学术推广,深化市场对公司品牌形象的认识。OTC营销中心完善团队建设,提升市场覆盖能力,顺应药品销售政策变革趋势,挖掘药品商品属性,探索院外销售新模式。

  随着公司研发新产品续贯获批,为加快承接创新成果,公司各生产企业以获批项目为依托,持续优化顶层设计及研发资源,持续打造高效承接团队及风险控制体系,推动“研发-生产”一体化转化平台建设,主要从完善工艺研究、突破技术瓶颈、加强设备保障、强化生产线智能制造、规范生产过程管理、挖掘成本空间等诸多方面提升各生产企业的创新承接水平。2020年,公司各生产基地承接创新成果取得突出成绩,创新承接项目数175次转移,生产线改建任务增加22条。目前,邛崃基地、新开元基地已建设成为重要的原料药生产企业;岳阳分公司已成为重要的药品生产企业;新都基地积极拓展粉雾剂等高技术壁垒生产平台,湖南科伦独立负责自研仿制药获批。此外,公司大力推进“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建设,积极践行生产线自动化向工厂智能化、产业链智能化升级,博泰生物和湖南科伦的国家智能制造项目已通过验收,伊犁川宁国家智能制造项目以及新都生产基地的两个项目分别获得工信部与四川省经信厅批准,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司基于全产业链的流程整合,对外深入合作开发,积极探索“智慧工厂”的建设,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应用,探索出一条医药行业充分利用工业物联网、智能化、数字化、大数据等智能制造手段,严格满足国际国内法规要求,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之路。

  在医药行业集采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成本控制在企业核心竞争力中扮演了愈发重要的角色。公司围绕“成本控制源于设计、源于管理、源于挖掘”,从工艺设计、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环节控制成本。公司各部门、各生产企业对标行业优秀企业,重点推动材料采购规模化、工艺设计现代化、生产设备国产化、制造过程智能化,全流程控制产品成本,强化全产业链的成本竞争优势。为建立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生产组织能力,强化“质量+成本”综合竞争优势,在深刻理解产品质量属性和工艺要求的基础上,公司横向对比国内外主流制药装备厂家,逐步实施生产设备国产化替代,在确保质量标准前提下,提升成本竞争力。公司完成了新一代信息系统架构的基座建设,建立起了覆盖公司全产业链的信息系统,通过财务、人力资源、研发、营销、采购库存、生产过程管理等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来提升运营效率、控制管理费用。此外,公司还通过融资品种结构调整降低财务成本,通过集中发运降低物流成本等多重举措切实降低公司综合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项国家级创新平台认定,子公司青山利康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这是继伊犁川宁之后公司第二家子公司通过国家级创新平台认定;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通过复核,助推公司继续保持技术创新的领头地位。2021年1月,伊犁川宁承建的“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获生态环境部验收通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详见第十二节、五、44.

  (2)会计估计变更:无

  (3)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设立了科伦宁辉、伊犁特驰商贸、疆宁生物、上海锐康生物、寰同健康科技、浙江科运物联。新设立公司自设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根据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成都科伦汇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科伦汇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科伦晶川变更为陈得光先生,成都科伦汇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科伦汇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科伦晶川变更为王晶翼先生。因此,以上四家合伙企业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7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刘思川、王晶翼、张腾文、贺国生和独立董事张涛、李越冬、王广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以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相关部分,该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相关部分,该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4.64亿元,比上年下降6.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9亿元,比上年下降11.57%。

  2020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19.83亿元,比年初增加4.98亿元。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179.80亿元,比年初增加4.01亿元。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34.99亿元,比年初增加3.11亿元。

  2020年期间费用80.14亿元,比上年减少13.46亿元,下降14.38%。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2.01亿元,比上年增加0.53亿元,增幅35.66%。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22.19亿元,较去年增加0.03亿元,涨幅0.12%;2020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9.05亿元,较去年减少4.54亿元,净支出降幅33.40%;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7.22亿元,较上年增加2.54亿元,净支出涨幅54.3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信息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相关部分,该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9,386,33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8,577,136元),减: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91,857,71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619,060,456元,减: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4.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2,187,34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754,401,73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965,389,505元)。公司期末资本公积为3,888,716,604元。

  为让所有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建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88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按公司目前的总股本1,438,690,477股,扣除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7,002,895股后,以股本1,411,687,582股为基数,预计现金红利总额为450,046,001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4.26%。实际现金分红的数额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计算金额为准,如在该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注销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推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以及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转D2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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