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2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曾德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新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曾德坤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2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碧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并审议通过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20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德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详细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2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此,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准则。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 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所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实施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八、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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