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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10

  转债代码:113591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大胜达2019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7.35元/股。

  截至2019年7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952,830.1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7,547,169.81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账号为405248898985的人民币账户347,547,169.81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1,592,76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954,404.9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大胜达2020年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4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5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5,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7月7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5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0,566,037.74元,已由东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分行账号为1202090129901169646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3,780,877.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160.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萧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杭州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了更方便对募集资金进行结算和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注销了在中国银行萧山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05248989894),并将该账户余额17.39元转入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基本账户(账户名称: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56385753697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不得用于质押,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1.88万元,偿还贷款11,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9年7月22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73,731,584.85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27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9年8月置换先期投入173,731,584.85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9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本期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33,000.00万元,其中有21,000.00万元已到期,共产生收益472,585.21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为12,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其他

  无。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注2: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12

  转债代码:113591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郭宪明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徐佳琦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范国荣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郭宪明、徐佳琦、范国荣在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以上审计费用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四)股东大会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13

  转股代码:113591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其余非关联董事(包括 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服务均符合各方的标准要求,促进了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相关交易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对公司经营财务产生积极影响。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蒋文、曾文倩对本次交易发表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 前次预计金额的时间期间为2020年3月1日起12个月内。

  [注2]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的时间期间为2020年3月1日起12个月内。

  [注3] 实际发生总额较预计发生总额有一定差距,系公司上市后,为了交易的规范性,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所致。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3] 本次预计金额的时间期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注4] 本表中,与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金额包含厂房租赁、宿舍租赁及仓库租赁三块,其中厂房租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5)

  [注5]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9年7月1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1,73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林

  注册地址:射阳县黄沙港镇海港路28号

  经营范围:卫生用品类(卫生巾、卫生纸、卫生带、纸巾)制造、销售;机制纸、高强瓦楞原纸(技术改造)制造、销售;纸、纸制品加工、销售;木质素提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废旧纸制品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59,607.61万元,净资产15,242.7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52,505.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注册地址: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

  经营范围:气流纺纱、混纺纤维织造;销售:纸张(不含新闻凸版纸)、油墨(除化学危险品);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55,272.56万元,净资产28,818.9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7,697.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杭州胜商物流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沙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原祥里村)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以上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胜商物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胜商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184.82万元,净资产为-109.0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626.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杭州胜商物流有限公司运行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四)山东新胜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国峰

  注册地址:山东莒南经济开发区西五路中段西侧

  经营范围:颜料及中间体、涂料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新胜颜料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新胜颜料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24,528.25万元,净资产为18,480.8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6,095.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山东新胜颜料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五)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2,228.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水江

  注册地址:萧山区浙江南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颜料及中间体(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44,737.68万元,净资产为31,165.4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5,725.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六)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幢20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72,551.33万元,净资产为1,999.4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5,509.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七)浙江爱迪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8年06月29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党山镇梅林村

  经营范围:各类出口商品包装,卷烟商标印刷,彩色胶印,彩印纸盒、纸箱、高档纸制品、文具礼品,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爱迪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爱迪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30,598.96万元,净资产为26,088.4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7,198.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浙江爱迪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行为,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14

  转债代码:113591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

  及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在上述总额度内在各家银行间进行调整,办理相应业务)。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对下一年度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止有效。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外的授信及融资业务,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胜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50万张,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03号文同意,公司5.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胜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91”。

  二、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价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10.46元/股×90%=9.414元/股)

  的情况,已满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基于公司长期稳健

  发展的考虑,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胜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向下修正后的“胜达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票面值、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高值,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整)。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胜达转债”的转股价格(10.46元/股),则“胜达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1-015

  转债代码:113591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二)投资额度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方式及品种

  公司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智能存款、银行保本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

  (四)使用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财务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有关材料,通过研究讨论,发表一致意见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在不影响正常经营、项目投资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审议程序

  上述额度内的现金管理事项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20

  转债代码:113591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方能斌、方吾校、方聪艺;议案10:持有“胜达转债”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3日(上午9时—下午15时)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 0571-82838418

  传真: 0571-82831016

  联系人:胡鑫、石懿宸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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