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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 - 01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上述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号”文《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拉芳家化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804,000.00元,扣除承销费38,246,050.80元及保荐费用3,18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60,377,949.2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24490360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4、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

  3、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拉芳家化本次使用不超过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的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1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9、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凡2021年5月12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14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3号万吉工业区拉芳大厦(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晨   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邮箱:laf@vip.126.com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2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芳家化”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刘岱珣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将从226,693,000股减至226,681,0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林三华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0年7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7名调整为129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5.7万股调整为230.2万股;同时确定以2020年7月2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23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0年9月4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1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李多等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待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6,720,000股减至226,693,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刘岱珣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回购价格为8.16元/股。待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6,693,000股减至226,681,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价格及数量

  1、回购注销的依据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岱珣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刘岱珣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价格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岱珣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自刘岱珣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授予价格的事项,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8.16元/股,同时回购注销刘岱珣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223.4万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总计人民币97,920元。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226,693,000股变更为226,681,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具体如下:

  单位:股

  

  注:1、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及法规要求,根据回购注销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包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595,840股的股份。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勤勉尽职,也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岱珣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对刘岱珣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以8.1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刘岱珣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岱珣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8.1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 – 02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芳家化”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激励对象刘岱珣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刘岱珣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8.16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97,92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26,693,000元减少至人民币226,681,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4月28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

  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邮箱:laf@vip.126.com

  邮编:515041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2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

  业绩及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中午12: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laf@vip.126.com。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相关事项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经营业绩以及利润分配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桂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财务总监张伟先生等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2: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laf@vip.126.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本次说明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晨、罗金沙

  2、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3、联系邮箱:laf@vip.126.com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 -02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吴桂谦先生、张晨先生及郑清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需求。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次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225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日常关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郑清英

  成立日期:2001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A、B、C、D幢

  经营范围:养老产业项目投资、策划、服务;陪护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对实业的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餐饮管理服务;自有房产租赁;货运经营;仓储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软件、日用百货;食品销售;动漫软件、动画作品的设计、研发;电子计算机软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系统的技术开发;网页设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务;影视策划;品牌策划;文化传播活动策划;商务礼品、工艺礼品、广告促销礼品、节庆礼品、办公礼品、针纺织用品、创意礼品的生产及批发(不设店铺,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须经许可后方准经营)(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名称:汕头市泰恩康医用器材厂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郑汉杰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2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8号厂房A幢北侧及B幢

  经营范围:第一、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加工、销售:日用品,塑料制品,竹制品,劳保用品,消毒用品、卫生用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名称: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81.379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贾万兴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0日

  注册地址:沭阳县迎宾大道软件产业园A栋907室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视频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动画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服装、鞋帽、日用品、母婴用品、玩具、食品(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生鲜水产品、蔬果、农副产品、化妆品、电子产品、保健品、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图书批发、零售;儿童教育产品推广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教育信息咨询;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代办体检服务;留学信息咨询;科教用具、教学实验用具组装、销售及技术咨询。旅游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住房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卫生洁具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电子办公设备零售;物业管理;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乐器零售;珠宝首饰零售;户外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灯具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眼镜零售;钟表零售;箱包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零售;厨具卫具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家电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销售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4、名称: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王鹏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福华路15号505

  经营范围: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工艺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广告业;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批发;服装零售;头饰批发;头饰零售;箱、包批发;箱、包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

  股权结构:

  

  5、名称:深圳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26.6667万元

  法人代表人:邓俊

  成立日期:2016年1月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渔业社区名优采购中心B座B228、B230、B232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妆品及日用百货、美妆工具、化妆品原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包材的销售;机械设备、医疗设备(不含医疗器械)、电子产品、软件及辅助设备、体育用品、百货、纺织品、服装、金银珠宝首饰、计生用品(不含药品、保健食品)、装饰材料、工艺礼品、钟表眼镜、玩具、仪器仪表、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的销售;摄影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售;基础软件的技术开发;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第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仓储服务。

  股权结构:

  

  6、名称: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147.48万元

  法人代表人:郑清英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3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324线新庆路段熊猫工业城。

  经营范围:对实业的投资;物业管理(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汕头市多彩针纺织品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7、名称: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370.75万元

  法人代表人:查道存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40号202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酒类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票务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鉴于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故无法列示其持股情况。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有关规定,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泰恩康医用器材厂有限公司、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主要内容

  1、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向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

  2、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广告发布合同》,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广告宣传服务。

  3、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租赁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双方签订租赁相关合同,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租赁业务。其中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垫付公司及子公司在租赁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

  4、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公司向汕头市泰恩康医用器材厂有限公司购买商品。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 - 031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桂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创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035,315.01元,同比增长46.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755,300.91元,同比增长3.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312,074.47元,同比下降0.90%。从渠道收入构成来看,电商及零售渠道实现营业收入71,437,354.58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9.15%,同比增长176.63%;经销渠道和商超渠道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9,226,940.01元及54,097,214.25元,分别同比增长27.54%及15.20%。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按销售渠道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刊发日,公司重要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均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ee.com.cn)进行详细披露。具体请查阅以下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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