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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接D315版)

  

  上表各种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仅为资产负债表中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提供对比的基础,并不代表所涉及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当前公允价值,因而也不能反映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或市场风险。随着与衍生金融工具合约条款相关的市场利率、外汇汇率、信用差价或权益/商品价格的波动,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可能对公司产生有利(资产)或不利(负债)的影响,这些影响可能在不同期间有较大的波动。

  (三) 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10,883.9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68.69亿元,增幅13.19%。近年来,公司负债总额的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吸收存款规模稳步增长。

  为保持数据的可比性,本节“(三)负债情况分析”中的金融工具除在“负债构成情况分析”表中按财政部要求包含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应付利息之外,其他部分仍按未包含应付利息的口径进行分析。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公司负债总额的构成情况:

  1. 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其他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和其他负债。

  2. 客户存款

  吸收客户存款是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报告期,公司积极开展存款专项营销活动,加强客户综合经营和业务联动,管控结构性存款规模,同时努力提升代收付、现金管理类业务服务质效,推动客户存款规模稳定增长,存款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客户存款余额6,980.2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41.24亿元,增幅13.70%,其中对公客户存款余额5,579.1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21%;个人存款余额1,198.7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87%。从存款的期限结构来看,截至报告期末,活期存款(含通知存款)占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达到56.20%,较上年末提升5.83个百分点,存款结构的优化对负债成本的有效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其他存款包括财政性存款、开出汇票、信用卡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3. 应付债券

  公司应付债券主要包括债券和同业存单,期末应付债券金额1,346.5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0.28亿元,同比增加3.08%。其中,债券金额329.83亿元,占应付债券总额24.49%;同业存单金额1,016.70亿元,占应付债券总额75.51%。

  单位:人民币千元

  

  (四)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公司聚焦客户差异化需求,稳健有序推进各项业务发展。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8.06亿元,同比增长33.97亿元,增幅15.87%;实现净利润71.36亿元,同比增长5.34亿元,增幅8.09%。

  下表列示了所示期间公司主要损益项目变化:

  单位:人民币千元

  

  1. 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192.72亿元,同比增长34.88亿元,增幅22.10%;占营业收入比重77.69%,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3.96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千元

  

  2. 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公司实现非利息净收入55.34亿元,同比减少0.91亿元,降幅1.62%;非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2.31%,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3.96个百分点。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101.71%,但受投资收益减少的影响,报告期公司非利息净收入有所下降。

  单位:人民币千元

  

  (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公司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不断完善财富管理金融体系,加快财富管理数字化进程;同时顺应市场趋势,围绕直接融资场景,大力发展债券承销业务,助推中间业务收入不断增长。报告期,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2.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14亿元,增幅86.83%。其中,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增加9.88亿元,增幅137.69%,主要由于理财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投行类业务手续费增加3.24亿元,增幅83.70%,主要是由于债券承销等投行业务规模扩大。

  单位:人民币千元

  

  (2) 其他非利息收入

  公司其他非利息收入主要由投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汇兑损益组成。报告期,公司其他非利息收入为25.1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11亿元,同比下降39.00%,主要是由于受市场行情变化影响,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5.80亿元,同比下降38.79%。

  下表列示了所示期间公司其他非利息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人民币千元

  

  3. 业务及管理费

  公司强化财务合规管理,精细化管控成本费用,围绕经营目标与合规要求,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持续优化成本管理,费用增长整体平稳。报告期,公司发生的业务及管理费合计65.35亿元,同比增加3.88亿元,增幅6.32%。业务及管理费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推进大零售发展战略,扩充人才储备。报告期,公司成本收入比26.35%,较上年同期下降2.36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千元

  

  4. 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为提升风险抵补能力,公司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继续加大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力度,全年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9.59亿元,同比增加21.95亿元,增幅28.28%。其中计提贷款减值损失76.18亿元,同比增长6.23%;计提金融投资减值损失22.75亿元,同比增长273.22%。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五) 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六)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审计的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2020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700,277.8万元,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2,010,924.1万元,扣除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207,557.0万元以及优先股股息52,000.0万元后,本期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51,644.9万元。

  公司考虑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70,027.8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风险资产余额的1.50%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19,872.8万元;

  3、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5,930,200,432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75,570,151.20元(含税)。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七) 资本管理

  1. 资本充足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并表、非并表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资本构成信息附表及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等请查阅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中的“定期公告”子栏目(http://www.hzbank.com.cn/hzyh/tzzgx/index.html)。

  2.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指标根据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

  六、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财政部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司从2020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起采用新收入准则。此修订将原有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同时明确了收入确认中的一些具体应用。上述修订的采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0年颁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对于与出租人就现有经营租赁合同达成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应当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费用科目。上述修订的采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主要明确了关联方关系的认定以及业务的定义两项问题。该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公司已执行该解释的相关规定。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要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做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震山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926)

  二○二一年四月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震山,行长、财务负责人宋剑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建夫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与指标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1.5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下同。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3、公司于2020年1月发行人民币7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永续债”)。2021年1月,公司按照票面利率4.10%计算,向全体债券持有者支付第一期利息人民币2.87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相应的永续债利息。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整体经营情况分析

  2021年一季度,受益于疫情的有力管控,我国经济加快复苏,经济运行总体保持良好。期内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精心谋划实施“春耕行动”并取得积极成效,较好实现客户金融资产增长、融资投放、结构优化以及客户拓展目标,规模、效益与质量稳步提升,全年发展目标及新一轮五年战略规划实现良好开局。

  (一)经营效益稳步提升:2021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15%,其中利息净收入53.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8%,非利息净收入21.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7%;实现减值损失前营业利润59.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1%;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25.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3%。

  (二)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报告期,公司加大融资投放力度并优化行业投向结构,存款吸收速度同比加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2,280.3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87.82亿元,增幅5.03%;其中贷款总额5,194.8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58.36亿元,增幅7.41%,贷款总额占资产总额比例42.30%,较上年末提升0.94个百分点;负债总额11,450.5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66.60亿元,增幅5.21%,其中存款总额7,351.4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1.23亿元,增幅5.32%,存款总额占负债总额比例64.20%,较上年末提升0.07个百分点。

  (三)资产质量稳定向好:报告期,公司信用风险指标保持继续改善趋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率1.05%,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比例0.49%,较上年末下降0.09个百分点。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3%,其中计提贷款减值损失27.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9%;期末拨备覆盖率498.63%,较上年末提升29.09个百分点;拨贷比5.22%,较上年末提升0.20个百分点。

  四、 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4.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启动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工作,发行数量1.50亿张,募集资金150亿元。2021年4月23日,公司发行的15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债券代码“110079”。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8月28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29日、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21日公告。

  4.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无。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五、 银行业务数据

  5.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报告期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2、公司贷款包括票据贴现,其他存款包括财政性存款、开出汇票、信用卡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3、上表“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

  5.2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杭州银行和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并表、非并表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按照2012年6月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计量方法保持一致,对资本充足率计算无影响。

  5.3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指标根据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计算。

  5.4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各指标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5.5 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注:1、上表中同业拆借资金比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使用人民币口径计算;

  2、上表中流动性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以非并表口径的资本净额计算。

  5.6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公司后三类不良贷款总额为54.41亿元,较年初增加2.6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5%,较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千元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26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暨2021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5:3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网络互动网址: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周五)17:3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hzbank.com.cn。公司将于2020年度暨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5:30-16:3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周二)15:3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网络互动网址: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震山、行长宋剑斌、董事会秘书毛夏红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为便于交流,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7日17:30前(工作日时间),按本公告中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1日15:30-16:30登录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571-87253058

  传真:0571-85151339

  电子邮箱:ir@hzbank.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2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4月27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赵鹰、范卿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公司2021年度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3、同意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赵鹰、范卿午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1、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2、公司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赵鹰、范卿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3、同意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注:1、上表中“—”表示2020年度该企业非本公司之关联方;“/”表示2020年度该企业未与本公司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或2021年度本公司未给予该企业预计授信额度。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对关联方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高级管理层可根据市场情况调剂使用集团授信总量额度内各成员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属于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与相关关联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3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700,277.8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70,027.8万元;

  2.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19,872.8万元;

  3.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

  4. 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5,930,200,4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75,570,151.20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37%(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且制定程序符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4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章,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咏静,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亮,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章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胡亮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咏静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章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胡亮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咏静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万元),较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20万元,同比增长6.29%。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普华永道中天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相关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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