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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10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各子公司的获配担保额度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最终确定,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事项相关议案经董事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有效期自本议案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30,00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3.81%。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7]8号)。

  2018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所属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所属孙公司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同时将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进行部分调减,调减资金转投拟新建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019年,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议案,公司终止了产业化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投资新设募投项目,部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找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0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持续督导机构、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8年4月24日,公司将人民币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年4月22日,公司将人民币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0年4月21日,公司将人民币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将存在暂时性闲置。随着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股东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光启技术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人民币1,925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因此,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五、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满足公司目前战略布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八、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公司已按期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上述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此次批准的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持续督导机构对光启技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启技术”)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光启技术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光启技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光启技术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对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内容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进行了变更,并将上述产业化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投向拟新建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议案,公司终止了产业化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投资新设募投项目,部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找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终止产业化项目后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216,309.66万元,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申请延期的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前的预计完成时间为2020年2月,本次申请将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本次调整不涉及改变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实施期限延期的原因如下: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及厂房由公司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向深圳光启合众科技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以下简称“建设方”)租赁取得,建设方在房屋建设完成后将其出租给光启超材料使用,租期为20年。受深圳地铁16号线二期工程(2020年立项通过)穿过本项目所在地块等外部影响,建设方的工程设计方案需要与地铁方协调,现已做出让步和调整,并配合相关方面重新报规、协调地铁进场时间及施工进度,致使公司拟租赁的房屋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研发中心项目难以开展大规模建设。

  经与建设方沟通,经过谨慎研究,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拟延长至2023年12月交付使用。本次调整未改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四、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期事宜,是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本次延期,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事宜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事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将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到2023年12月。

  (三)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治亚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洋洋先生、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保荐代表人池惠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于2017年2月完成非公开股票的发行,并在2017年12月完成了超材料尖端装备企业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注入。经过三年的建设,报告期内,超材料业务的营业收入占比已经超过60%,公司主营业务已从传统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制造转型成为超材料尖端装备的研制与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一代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及智能穿戴装备研发、生产及销售(收入占比64.11%);各类汽车座椅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收入占比32.87%)。

  超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业务是新一代超材料技术在尖端装备与可穿戴式智能装备领域的应用。尖端装备业务是公司超材料业务的核心领域,分为研发和批产两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为产品研发,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签订研制合同,进行定制化超材料尖端产品研发并形成研发收入;第二阶段为产品批产阶段,公司按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的产品经过客户评审后定型,进入批产交付阶段。进入批产交付阶段的产品会为公司带来大规模、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尖端装备批产产品主要分为航空结构产品与海洋结构产品。公司超材料产品凭借在电磁调制、综合射频传感、功能结构一体化等性能方面的特殊优势,可满足各类尖端装备的要求,该类产品对现有产品具有革新及替代作用,已经大量列装于我国航空与海洋装备中。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对新一代尖端装备需求量的大幅增加,公司各类超材料产品的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并且随着公司各类超材料产品逐步从研发阶段进入批产阶段,公司超材料尖端装备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超材料尖端装备业务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穿戴式智能装备产品主要为公司的穿戴式智能头盔,以公司的智能超材料技术为核心,结合先进航空航天设计技术形成的移动终端装备,在穿戴式智能装备市场上具有独创性和领先性,在公共安全、智能安防、防疫等领域均具备可观的应用前景,报告期内已经完成了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试点应用,顺利通过了多地实战检验。

  汽车零部件业务板块主要业务为各类汽车座椅功能件、安全件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下降2%和1.9%。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因汽车产业整体下滑受到一定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了研制及批产任务的有序进行。全年超材料业务研发与批产收入大幅增长,合计收入占比超过60%,超材料业务已经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651.00万元,同比增长32.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16.94万元,同比增长41.90%。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超材料业务

  1、尖端装备领域市场需求爆发,带动公司研发与批产收入强势增长

  报告期内,在国家战略转型以及我国尖端装备升级换代的驱动下,作为全球范围内超材料尖端装备领域领军的研发生产企业,公司迎来了市场需求的集中爆发。2020年度,超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804.84万元,较上年增长86.09%,占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从45.56%大幅增长到64.11%;由于超材料产品大批量生产交付的规模效应,超材料业务整体毛利率增长到52.83%,较上年增加5.04%。

  在产品研制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超材料研发收入14,976.44万元,同比增长136.76%,其中公司作为一级配套制造商与某客户签订了基于超材料的先进多功能机载产品独家研制任务协议等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所含产品总重量占整机机体结构重量近10%,该系列超材料航空产品价值占整机价值比例不低于其重量占比,是超材料技术大规模全面应用的里程碑。

  在批产交付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项产品由研制阶段转入批产阶段,实现超材料产品批产收入25,828.40万元,同比增长65.55%。报告期内,公司连续进入了两家客户的合格供方名录,成为重要客户的金牌供应商,并且收到某客户超材料航空结构产品订货需求,其中已明确供货价格的产品供货金额超12亿元,未明确价格部分的产品价值将根据产品的研制交付周期由双方进行确定,标志着越来越多的尖端装备领域的客户高度认可了公司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是公司超材料业务在尖端装备领域具备较强竞争力的有力证明。

  2、强化定制化产品开发以及底层技术研究,为后续发展打下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客户拨付的研制经费以及自有资金开展定制化产品开发以及底层技术研究工作,合计投入金额17,443.48万元,相比同口径下2019年的12,721.61万元增幅达37.12%,巩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为持续获得尖端装备订单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申报专利182项(其中:发明110项),获得授权99项;光启尖端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审合格并取得证书,其作为主要编写单位参与的2项国家标准已经正式实施,三项国军标已经正式报批。公司超算中心于报告期内完成扩容,峰值计算能力达到4,200万亿次每秒,较原来扩容6-7倍,保障了公司在面对更多数量以及更大尺寸超材料产品时的仿真计算要求。

  3、生产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生产交付能力获得质的提升

  报告期内,光启尖端完成了深圳生产厂房的扩建工程,产能由4,000公斤/年增加至8,000公斤/年;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其中,总投入14.9亿元的顺德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709基地”)于2019年8月开始施工,一期已于2020年封顶并试生产,并于2021年3月18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投产。709基地一期占地面积10.6万平米,建筑面积10.5万平米,为公司新增产能40,000公斤/年。

  报告期内,公司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电磁性能检测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提高了公司的研发生产效率。

  4、超材料智能装备业务取得突破,获得市场以及主管部门的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公共安全领域进行超材料智能装备系列产品的设计开发和推广应用,其中智能头盔完成了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试点应用,顺利通过了多地实战检验。

  (二)汽车零部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因汽车产业整体下滑受到一定影响,实现营业收20,924.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7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增幅比例均超过30%,主要因为尖端装备领域市场需求爆发,带动公司超材料研发与批产业务快速增长。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1户,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赵治亚博士代表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做202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莎琳女士、姚远女士、韩建春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651.00万元,同比上升32.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16.94万元,同比增长41.9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决定的经营目标,预计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0,000.00万元;实现净利润31,000.00万元。

  特别提示:本次预算指标为公司 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175,333.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17,533.3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0,635,624.61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331,593,424.42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并经过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10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以上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本次申请延期的募投项目为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前的预计完成时间为2020年2月,本次申请将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本次调整不涉及改变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详见刊登于 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关于光启技术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国泰君安证券关于光启技术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核查意见》。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8、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不需要审议;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提案编码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传真或书面信函需在2021年5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

  5、会议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张玮皓

  3、 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传真:0755-86329077

  4、邮政编码:518057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625

  3、投票简称:光启投票

  4、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1年5月12日 ,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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