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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中汇作为公司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进行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义务,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沟通及时有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鉴证的范围和要求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业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4、执业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5、诚信记录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会计师洪烨和朱伟,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6、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7、 独立性

  中汇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8、 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工作,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正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MEITOKUTRADINGCO.,LTD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销售产品、厂房及设备租赁、提供或接收劳务等日常经营交易内容。2021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060万元。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四)的规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持有公司股份4.31%的股东张明华(过去十二个月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系MEITOKU TRADING CO.LTD社长张宁的父亲,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5、10.1.6(二)对于关联方的规定,MEITOKU TRADING CO.LTD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明华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注册资本:377,201.6757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LED照明灯具、储能节能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73,673.72万元,净资产为554,984.79万元;2020年1月-3月,营业收入为1,585,420.55万元,净利润为250,186.1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四)的规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二)MEITOKU TRADING CO.LTD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宁

  注册资本:8000万日元

  主营业务:半导体设备,材料,消耗品等进出口。

  住所:东京都荒川区西日暮里2-22-1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50,764万日元,净资产为171,720万日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62,281万日元,净利润为16,021万日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4.31%的股东张明华(过去十二个月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系MEITOKU TRADING CO.LTD社长张宁的父亲,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5、10.1.6(二)对于关联方的规定,MEITOKU TRADING CO.LTD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服务等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方对公司销售原材料、提供服务的价格与对其他客户一致。

  2、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

  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的交易,系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前提下进行的,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方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因素,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

  本公司2020年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0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6,727,482.7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9,282,199.15元。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拟提取10%元法定公积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6,136,666.8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0,088,743.88元。

  (2)拟按2020年末总股本99,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66,376,666.8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承诺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内容,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3、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半导体硅片及半导体硅棒。多年来公司始终以市场为导向,以国际一流的半导体企业为标准,致力于高品质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公司秉承“追求技术创新,成就完美品质”的质量方针,坚持技术创新,提供优质的品质和服务来满足顾客的需要。

  (1)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实施的《国民经济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具体可归类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

  半导体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支撑产业,同时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人民生活及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16年至2020年,中国大陆半导体硅片销售额从5.00亿美元上升至19.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达74%。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汽车电子等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功能日益丰富、应用面持续扩大,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产业的迅猛发展,预计未来几年内半导体行业的需求将持续增长,下游市场的强劲需求将带来半导体硅片市场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

  (2)2020年度经营业绩保持增长

  2020年,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半导体硅材料领域,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以及成熟的工艺技术,以国际一流的半导体企业为标准,致力于高品质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公司秉承“追求技术创新,成就完美品质”的质量方针,坚持技术创新,提供优质的品质和服务来满足顾客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72,877,624.0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7%; 营业利润98,934,601.7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727,482.7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64%,保持较快的增长趋势。

  二、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次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2、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次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3、公司相关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目前仍处在限售期内,因此在本次预案披露前后三个月不存在所持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以下为相关的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发展现状,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合理的。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现状、投资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且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在本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2021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外部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退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97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半导体单晶硅棒及半导体单晶硅片。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是专业的高品质半导体硅材料制造商。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是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在半导体硅材料制造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与专利。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致力于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在研发、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拥有完善的技术储备和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目前公司在我国半导体分立器件用硅单晶材料的硅研磨片细分领域占据领先的市场地位。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半导体硅材料,包括半导体单晶硅片和半导体单晶硅棒,广泛应用于各类分立器件的制造。公司产品系列齐全,规格涵盖3~6英寸、N型/P型、0.0008Ω·cm~100Ω·cm阻值范围的硅棒及研磨片、化腐片、抛光片等,经过下游客户的扩散、蚀刻/光刻、切割、封装等加工工序,产出各类功率二极管、功率晶体管、功率整流器、晶闸管、过压/过流保护器件等功率半导体器件,以及部分传感器、光电子器件等不同功能的分立器件,最终应用在各种电子产品当中,包括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家用电器、通讯安防、绿色照明、新能源等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持续的自主创新,长期积累形成的技术优势、管理经验和产能规模优势,公司能够根据下游客户对半导体硅材料的性能参数、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进行生产,保证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及时稳定的供应,帮助客户提升产品良率、产品性能、实现价值提升,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在我国半导体分立器件用硅单晶材料的硅研磨片细分领域占据领先的市场地位。未来公司将在巩固现有行业地位的前提下,紧密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能,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巩固分立器件用硅研磨片行业地位的前提下,加速在其他半导体硅材料领域的发展,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半导体材料分会不完全统计,我国3~6英寸硅研磨片2017年度至2019年度市场需求量分别7,400万片/年、7,680万片/年以及7,200万片/年。发行人报告期内硅研磨片销售数量(折合4英寸)分别为1,478万片/年、1,870万片/年和1,477万片/年,占国内硅研磨片细分市场领域比例分别为20%、24%和 21%。2019 年公司产品占我国 3~6 英寸硅片市场比例约 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董事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董事徐伟、独立董事杨德仁、独立董事魏江、独立董事胡旭微共4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8)。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杨德仁先生、魏江先生、胡旭微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徐一俊先生、黄笑容先生、郭兵健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及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44)。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5)。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00《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杨德仁、魏江、胡旭微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分别由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1、议案12、议案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李志萍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6、《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说明: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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