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9,005,1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体外诊断领域综合解决方案引领者,主要从事体外诊断试剂和诊断设备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成为一家为医疗机构提供创新领先医疗服务产品的龙头企业。
多年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专业研发为驱动,以多重技术平台和差异化高品质医疗产品为依托,从早期的高通量智能化POCT领导者延伸至分子诊断、化学发光、血气分析等更为全面丰富的核心产品矩阵,并向第三方检验服务、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服务拓展,构建“产品+服务+平台”一体化经营模式。通过持续优化渠道和产品,公司客户已覆盖超过6,500家医疗机构和50多个海外国家,未来公司将借助进口替代、分级诊疗、信息化建设等契机,不断为医生和患者提供即时、精准的体外诊断综合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以“创新即时诊断、引领智慧医疗”为经营宗旨,通过不懈的研发投入,构建了多个核心技术平台,形成了全面丰富的产品线,各类产品具备差异化领先能力,且在产品解决方案、市场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竞争优势日益加强。公司将持续为人类健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巩固竞争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品牌影响力,致力于成为一家为医疗机构提供创新领先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909.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87.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1.89%。 主要是:一方面新冠疫情爆发,得益于几年来在分子试剂产品的研发储备,公司快速研发出新冠检测试剂,为满足市场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核酸提取试剂、仪器以及相关耗材需求量的大幅增长,公司采取“两班倒”的方式,加大新冠检测试剂盒的生产,保证新冠检测试剂盒的优先供应,给公司带来了经济和口碑双效益。另一方面,公司信息化产品经过几年的积累市场销售额上升,血气产品也于2020年推出市场,公司的产品更丰富和完整。
报告期内实现的新突破及具体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
1、巩固公司竞争优势,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以“创新即时诊断、引领智慧医疗”为经营宗旨,通过不懈的研发投入,构建了多个核心技术平台,形成了全面丰富的产品线,各类产品具备差异化领先能力,且在产品解决方案、市场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竞争优势日益加强。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建设生物产业基地,持续为人类健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巩固竞争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品牌影响力,致力于成为一家为医疗机构提供创新领先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
2、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抓住国家五大中心建设机遇
公司产品布局充分契合了医疗机构急危重症的检测需求,为响应国家卫计委关于五大急救中心建设的要求,公司整合产品(移动心电、POCT、血气诊断、化学发光、分子诊断等)及信息化软件(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管理软件、POCT质控软件等),重点打造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一体化解决方案,已在多地建立示范中心,标杆案例获专家充分认同。因此,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快速提升中心建设服务能力和多平台产品解决方案水平,加快公司一体化解决方案在多个医疗机构落地,推动公司盈利水平持续增长。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技术产品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多款新产品如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D-二聚体(D-Dimer)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全程C-反应蛋白(hs-CRP+常规CRP)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N末端脑钠肽前体(NT-proBNP)(荧光免疫层析法)、降钙素原(PCT)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白介素6(IL-6)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超敏心肌肌钙蛋白I(hs-cTnI)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肌红蛋白(MYO)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S100-β蛋白(S100-β)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以上产品的出现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竞争能力。
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得到了良性产出,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授权专利7件,软件著作权35件,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69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30项,外观设计专利24项。
此外,公司取得的产品注册证书数量为20件,其中一类注册证书9件,二类注册证书10件,三类注册证书1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产品注册证书124件,其中一类注册证书18件,二类注册证书101件,三类注册证书5件。
4、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合理改变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募投变更的原因主要是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的规划时间较早,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加上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发现募投变更时市场条件与当初设想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的市场条件存在一定差异,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和收益最大化,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规划、以及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的情况下,公司于2019年8-9月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变更实现,对投资项目的实·{用地、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其次,2020年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突然爆发,各行业复产复工缓慢,重大建设项目中止,加上公司成功研发出新冠检测试剂,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满足全国诸多地区新冠检测试剂的需要,募投项目的开展因此有所推迟。
5、规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年度监督审核,这标志着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已经进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次通过监审的范围有:体外诊断仪器、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全自动免疫定量分析仪、免疫定量分析仪、化学发光诊断试剂、分子诊断试剂、血气分析专用试剂包的生产、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均有显著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市场对新冠病毒检测产品及相关耗材需求量大增,公司迅速推出了新冠检测试剂盒,全力生产,充分保障市场供给需求,对报告期公司业绩增长有积极影响。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合计人民币578,335.80元。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1月,经董事长决策决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明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明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成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尚处于筹备阶段,未开展经营。
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明德生物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明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湖南明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成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尚处于筹备阶段,未开展经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1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9)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4,595,784.9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459,578.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6,615,701.81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利润为577,751,908.27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经营策略,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69,005,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共计分配利润138,010,294.00元,占2020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3.89%,剩余未分配利润439,741,614.27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xx】第xx号),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XX】第XX号),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陈莉莉女士、王颖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 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明德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明德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14、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B,解锁系数为0.8,故需回购个人当期解除限售比例的20%。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4,8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相应出具了《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注销、回购价格调整、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1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8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5月18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袁天荣女士、赵曼女士及邓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且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4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锐、徐博
联系电话:027—87001772传 真:027—65521900
邮编:430075邮箱:mdswdsh@163.com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2,投票简称:明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星期一)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会议室召开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2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9)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在总结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4,595,784.9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459,578.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6,615,701.81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利润为577,751,908.27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经营策略,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69,005,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共计分配利润138,010,294.00元,占2020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3.89%,剩余未分配利润439,741,614.27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自查表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4)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协同合作,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B,解锁系数为0.8,故需回购个人当期解除限售比例的20%。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4,8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相应出具了《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注销、回购价格调整、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第十次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3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6,2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770,357.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股款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扣除承销费和尚未支付的保荐费19,268,862.41元(不含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21,147,706.74元于2018年7月5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其中:应扣除的发行费用8,501,495.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0046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为便于募投项目管理,2018年7月1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2,646,211.31元分别转入4个募集资金分项目专户。实际转入312,646,200.00元,少转入11.31元,2018年7月11日募集资金分项目账户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存入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内容详见2020年12月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公司以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存入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018年7月26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根据以上决议内容,2019年9月1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重新做了分配,并注销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的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因工商银行机构调整的原因,截止2019年11月5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变更为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0年8月21 日、2020年9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行为。本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未出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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