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73版)
1、成立时间:2015年1月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328295754D
3、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301室
5、法定代表人:叶效锋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科技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开发、经营;企业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实业投资;信息技术开发及技术成果转让;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各级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
(1)众合轨道、浙江海纳、网新(香港)众合轨道、天津众合智控、众合智控及网新智林系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四川智控、湖北众堃之间为互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3、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4、担保额度可用于被担保人对外融资及支付义务等各类负债类业务。
5、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同时,除全资子(孙)公司外,四川众合智控其他股东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进一步控制公司的担保风险 。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额度,主要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实施对资金的需求量而定,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经济规模,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260,233.2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9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 108,9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1%;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9,500万元人民币,占 2020 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9.7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一致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陈均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上述事项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众合霁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众合霁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霁林”)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H38P388
3、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10室
4、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东关系结构图如下:
8、关联关系说明:
众合霁林系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陈均原为网新机电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且网新机电持有公司5.05%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故形成关联交易。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注:众合霁林成立于2020年4月。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达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达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康新能源”,原名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60599633J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301-2室
4、法定代表人:耿晖
5、注册资本:1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关系结构图如下:
8、关联关系说明:
达康新能源系网新机电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陈均原为网新机电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且网新机电持有公司5.05%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故形成关联交易。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以上担保额度是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被担保方拟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
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的另一股东网新机电以其持有的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股权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3、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反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4、担保额度可用于被担保人对外融资及支付义务等各类负债类业务。
5、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解决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满足其持续发展需要提供的担保。
2、反担保情况:
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的另一股东网新机电以其持有的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股权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为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核实,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认为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促进公司业务做大做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 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60,233.2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9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 108,9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1%;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9,500万元人民币,占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9.7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双方经营所需,拟与关联方——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进出口”)建立互保关系,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具体额度如下表: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陈均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1990394K
3、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501室
4、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5、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的开发、工程承接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和建设工程的承接、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和工程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7、 股东情况
8、关联关系说明:
网新机电系众合科技5%以上大股东,且公司副董事长陈均原为网新机电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801-3室
2、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3、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6年07月0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09634762
6、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经济技术交流服务。
7、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结构图如下:
8、关联关系说明:
众合进出口系网新机电的全资子公司,网新机电系众合科技5%以上大股东,且公司副董事长陈均原为网新机电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故形成关联交易。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以上互保额度是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及形式的确定以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设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1、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子公司众合进出口的互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2、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反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3、担保额度可用于被担保人对外融资及支付义务等各类负债类业务。
4、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1、关联担保原因:根据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众合进出口业务的实际资金需要,建立互保关系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求。
2、董事会认为: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众合进出口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同意互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反担保情况: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众合进出口的互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为网新机电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进行了核实,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循环,促进公司业务做大做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 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60,233.2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9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 108,9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1%;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9,500万元人民币,占 2020年12月3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9.7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差额补足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险。
根据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对原节能环保板块中的节能类业务的梳理和整合,转让公司电力节能减排业务板块平台主体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达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康新能源”)60%的股权的前提下,达康新能源之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钱江”)为盘活存量资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同时提高众合科技投资回报率,拟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包括融资租赁、脱硫电价收益资产证券化等多样化的融资业务。公司拟为相关融资业务提供差额补足。达康新能源控股股东网新机电以持有的达康新能源60%股权及对应全部资产为本次关联担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概况
1、脱硫电价收益资产证券化
网新钱江拟以其投资运营的脱硫特许经营项目所对应的脱硫电价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开展脱硫电价收益资产证券化,信托计划存续期限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信托单位总规模不超过40,000万份(每份信托单位的认购价格为1元),对应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其中优先级信托单位对应金额不超过3亿元,劣后级信托单位金额不超过1亿元,期限1-5年。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网新钱江经营性流动资金。
本次信托计划以基础资产未来五年的脱硫电价收益作为支撑性还款现金流,如在存续期内,信托财产不足以支付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对第三人的负债(如有)、或不足以向全体优先级受益人足额分配预期信托收益或信托本金时,众合科技对该信托计划中的优先级承担不超过3亿元的差额补足义务,并就此与债权人签署《差额补足协议》。
2、 融资租赁事项
网新钱江拟与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不超过5,500万元。众合科技与债权人签署《差额补足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
(3)金额:租赁本金不超过5500万元
(4)承担方式: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并就此与金融机构签署《差额补足协议》
(5)差额补足的主债权:本合同项下差额补足的主债权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依据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有权要求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①支付租前息(如有)、租金、留购价款、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权利;②返还债权人为其垫付款项的权利;③支付任何法律性质的其他款项的权利;④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和承担任何责任的权利。
(6)承担差额补足的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差额补足权的费用及其他任何法律性质的应付款项。
(7)承担期间: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合同项下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
(二)担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陈均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上述事项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74779620W
3、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杭州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创业路8号6幢301、302室
4、法定代表人:李建国
5、注册资本:14,18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环境工程项目开发、工程管理,环境工程运行技术服务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7、股东关系结构图如下:
8、关联关系说明:
网新钱江系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副董事长陈均原为网新机电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且网新机电持有公司5.05%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故形成关联交易。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以上担保额度是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被担保方拟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网新钱江控股股东网新机电以其持有的达康新能源60%股权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3、上述事项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认为:
1、本次为网新钱江脱硫电价收益资产证券化和融资租赁事项有利于促进达康新能源盘活存量资产,补充流动资金;
2、反担保情况:网新钱江控股股东网新机电就差额补足为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公司为网新钱江提供差额补足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3、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进行了核实,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为网新钱江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促进达康新能源盘活存量资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提高众合科技投资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260,233.2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9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 108,9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1%;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9,500万元人民币,占 2020年12月3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9.7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确定薪酬待遇,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税前),津贴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税前),津贴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情况确定薪酬待遇,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2、津贴:
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政策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3、绩效奖金:
(1)公司绩效奖金: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的存量与增量贡献,提取公司绩效奖金。
(2)个人绩效考核:是体现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考核指标,每年年底由董事长汇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估考核,并确定个人绩效奖金。
三、适用期限
1、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在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有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在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概述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次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3、责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每年的事故赔偿限额)
4、保险费额: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请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经2021年4月27日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2、会议议案:
(一)议案情况
1、议案(1)、(2)、(3)、(9)、(15)、(16)、(17)、(1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4)、(16)、(17)、(18)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二)披露情况
议案(1)至(3)业经2021年2月9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告;议案(4)至(20)业经2021年4月27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至(23)业经2021年4月27日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收市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 话:0571-87959003,0571-87959026
传 真:0571-87959026
联 系 人:何俊丽 葛姜新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5
2、投票简称:众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一、深交所互动易“云访谈”
1、时间:2020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2、嘉宾: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何昊先生,董秘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何俊丽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葛姜新女士
3、接入方式: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 同花顺路演平台
1、时间:2020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2、嘉宾: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何昊先生,董秘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何俊丽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葛姜新女士
3、接入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同花顺网上路演平台,进入众合科技直播间(http://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182),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8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2021年1-3月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应收款项, 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参 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难以按单项工具进行 评估计量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 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或存货 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 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 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 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1年1季度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D3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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