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75版)
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公司治理能力的同时,公司也十分注重品牌、企业形象与口碑的建设:
众合科技2020年所获部分奖项
(三)项目交付规模创公司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信号系统和自动售检票及线网清分项目交付规模创公司历史新高,打破行业历史记录,展现了卓越的项目交付能力和管理能力。
在信号系统领域,公司完成了包括杭州地铁1号线三期、杭州地铁5号线后通段,杭州地铁6号线一期,杭富城际铁路,杭州地铁7号线首通段、成都6号线一二三期等在内的共计9条线路约247公里的项目交付及开通运营任务。在交付项目中,其中5条线路为自研CBTC。
在AFC系统领域,公司共完成了包含杭州地铁5号线、16号线等在内的共9个项目113个站点的交付工作。
(四)公司治理
1、深化激励机制,激发主人翁精神与发展活力
报告期内,在相关条件成就的前提下,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自主行权。2020年3月,公司面向全体员工推出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超过50%的员工参与认购。7月20日,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成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真正实现员工“当家做主”,共筑众合事业。这既是公司历史上的创举,也是资本市场上的少数标杆。
报告期后,公司于2021年2月再度推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此次股权激励主要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是公司在新经营发展战略下对激励机制的补充和优化。股权激励机制的常态化将成为公司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2、股东结构与治理结构调整
2020年,公司经历了控股股东变更,由网新集团控股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状态。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这一背景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治理结构也相应做出了调整,将董事会调整为六名独立董事加六名非独立董事的“类MBO”结构,并引入半导体领域的外部专家董事,加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内部制约机制,提升公司的治理能力和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专业决策能力,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
3、梳理非主营业务,找准核心赛道
基于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各业务所在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的研判,结合公司的技术优势和发展路径规划,公司于2020年对战略体系和业务进行了梳理,发布了新的“智慧交通+泛半导体”紧密型经营发展战略。
2020年11月,公司完成了与上海申能能创等《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二阶段交易;12月,公司将持有的电力节能减排业务平台公司达康新能源60%的股份转让给战略合作方网新机电。至此,节能环保将不再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
与此同时,公司将半导体业务提升至新战略架构下的核心主业之一,是基于公司在半导体材料领域数十年来积累的技术和品牌优势,以及清楚看到了半导体行业国产化发展的必然性和赛道的未来发展空间。公司围绕半导体材料业务,积极布局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领域,严守半导体这一国家安全战略产业阵地,不忘初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发起设立浙江众合智控技术有限公司、沈阳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董办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浙江众合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本期股权转让、处置子公司达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详见本财务报告之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合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12名,其中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5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赵勤先生、董事唐新亮先生、董事Steven He.Wang先生、独立董事钱明星先生、李志群先生、贾利民先生、益智先生因公务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
4、 会议由董事长兼CEO潘丽春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其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汇报》
3、听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 薪酬考核实施情况的汇报》
4、听取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90,191,105.34元,实现净利润为94,259,073.6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08,413,806.11元,因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减少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399,600.92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554,333.4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554,333.43元,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和公司长期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拟定2020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激励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决定提名潘丽春女士、赵勤先生、李志群先生、Steven He.Wang先生、周志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的现有非独立董事承诺在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非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五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1、潘丽春,女,生于1968年,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共浙江省金华市委办干部、浙江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浙江天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参股公司——网新创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科众合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201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CEO。
潘丽春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8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丽春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赵勤,男,生于1968年,自动控制专业学士,教授级高工。历任兰州铁路电气化工程公司技术主任、广州地铁总公司建设总部副总经理、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7日起任公司总裁;2018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赵勤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15,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赵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李志群,男,生于1960年,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铁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等。现兼职中国铁道学会工务委员会委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聘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专家库”专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专家。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志群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志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Steven He Wang,男,生于1970年,俄勒冈州州立大学电子工程学士,集成电路设计硕士。历任Phoenix Automation集成电路湿制程设备软件主管,Verteq亚洲区销售副总裁/董事,SPM International Ltd 总经理,现任新阳硅密(上海)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家董事。
Steven He Wang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Steven He Wang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周志贤,男,198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历任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办公室主任,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二处副处长,现任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行政主任等职务。
周志贤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志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独立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决定提名姚先国先生、贾利民先生、益智先生、孙剑先生、黄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承诺在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姚先国先生、贾利民先生、益智先生、黄加宁先生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孙剑先生虽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的规定,其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五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1、姚先国,男,生于1953年,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博士生导师,教授,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历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姚先国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姚先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贾利民,男,生于1963 年,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历任铁道科学研究院智能系统技术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铁路智能运输系统工程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2年4月至2018年5月,曾任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交通大学智能系统与安全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贾利民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贾利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益智,男,生于1971年,金融学教授,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1996年至2000年,上海证券报研究部副主任,2004年至2010年,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益智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益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孙剑,男,1979 年,拥有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硕士学位。历任国家人事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处长,处长。曾参与发起设立浙江南湖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任监事长。现任中科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科院长三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科联动创新科技服务(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北京数字万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三角数文股权投资(杭州)有限公司董事。
孙剑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孙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黄加宁,男,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业务领域为金融、公司与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等,拥有资本市场20年法律服务经验。历任浙江中大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浙江省贸促会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华贸硅谷(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现任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久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加宁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加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用期1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2021年预测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关联董事陈均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1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0、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及互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公司关联董事陈均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1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公司关联董事陈均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1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陈均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为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1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同意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具体如下:
1、 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2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3 年;
2、 向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滨江支行申请敞口总量为103,96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 1 年,具体授信资源配置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备注:短期流动资金贷款8,200万元、中期流动资金贷款4,760万元、融资性保函3,500万元,以公司自有的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浙大网新·双城国际4号楼10-17层面积约为11724.08平方米办公楼作为抵押担保,对应关系以与银行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银行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 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不超过六个月的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为提高工作效率,上述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5、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6、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数 12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 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名,其中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为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监事郑爱平女士因公务以通讯形式参加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公司《关于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鉴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拟提名顾玉林先生、李颖女士2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上议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1、顾玉林,男,生于1970年,浙江大学管理工程研究生、公共管理学硕士。曾任浙江大学接待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大学对外发展联络办公室国内主任、浙江大学对外发展联络办公室副主任等。2010年4月起任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校友会副秘书长。
顾玉林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顾玉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李颖,女,生于1976年,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预算主管,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兼预算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协助财务总监分管预算工作。2020年8月起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李颖女士通过二级市场持有公司股票?420?股,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颖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监事薪酬方案,并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情况确定薪酬待遇,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5061号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众合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众合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众合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众合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众合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众合科技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现将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度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200号文核准,本公司向楼洪海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54,176股购买相关资产;向4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31,578股,募集配套资金8,23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1,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130万元。
标的资产系楼洪海等合计所持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拓环境)的100%股权,以评估值为基准协商定价24,7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54,176股为对价收购76%股权,股份支付对价为18,772万元;以支付募集配套资金为对价收购24%股权,现金支付对价为5,928万元。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23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7万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3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7万元。
经2015年6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募集资金结余额3.17万元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并将2个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二) 2017年度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243号文核准,本公司向唐新亮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758,616股购买相关资产;向6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843,255股,募集配套资金47,599.99万元,扣减发行费用1,3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6,239.99万元。
标的资产系唐新亮等合计所持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环)的100%股权,以评估值为基准协商定价68,200万元。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1,032.8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2.07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83.56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7万元,收到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316.3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7.0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60.6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定向使用和多方监管等要求。
1. 2015年度募集资金
2015年6月,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2. 2017年度募集资金
因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下属公司杭州临安众合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在4家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见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5年度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无。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该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3个项目,具体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支付股票发行费用”有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为对价,收购楼洪海等所持海拓环境的100%股权。其中,现金对价源自募集配套资金。海拓环境可以单独核算效益。但因系一揽子交易,故以发行股份为对价取得的76%股权和以支付现金为对价取得的24%股权,宜合并阐述经济效益实现情况。
“建德市五马洲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EPC项目”为工程总包项目,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该项目已于2015年验收交付,合同收入为3,520.66万元,合同成本为2,628.64万元,合同税金65.87万元,合同毛利826.15万元。合同毛利已达到预期效益。
(二) 2017年度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无。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该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3个项目,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偿还借款及支付中介机构费”有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已完成结项验收。该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已于2019年3月正式中标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信号工程,中标金额为2.6456亿元。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作为公司轨道交通技术的一部分,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已完成结项验收。该项目研发出的动车组视频监控与智能分析系统、货物信息在途管理系统、智能化乘客信息系统等系统级产品均已经过第三方认证或已在业主车辆上装车并通过现场调试验收,成功实现了商业化应用。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作为公司轨道交通技术的一部分,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说明
因募集资金支出较繁杂,包括设备及材料采购、薪酬及其他费用性开支等,故公司先以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支出,再不定期自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自有资金账户。
因募投项目资金专户无法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总裁办公会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款项的议案。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资金共计43,702,046.06元。该等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户。
附件:1.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定2021-00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丽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数量为1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交易初始日期为2020年9月10日,已于2021年4月20日全部解除质押。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临2021-006)。2021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2)。
2. 2021年3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53,319股,占公司发布公告当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2673%,最高成交价未6.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824,221.12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2021年4月6日披露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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