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80 公司简称:吉华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78,671,149.84元,净利润为139,760,545.4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13,976,054.54元,扣除2020年6月实施2019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50元(含税)计315,000,000元(含税),2020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34,746,343.54元。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5,5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1年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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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染料、染料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拥有分散染料产能7万吨,活性染料产能1.5万吨,其他染料1万吨,H酸产能2万吨,硫酸产能33万吨,涂料产能6000吨,聚氨酯海绵6000吨。
公司建立了对供应商的比价招标机制,由供应部负责原辅料的采购,并协同质检中心、仓库等相关部门做好供应商监控,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物资适质、适量、适时、适价。同时与部分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生产采用以销定产和常规产品备货相结合方式。公司销售由销售部统一负责公司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目前已在全国所有印染产业集中区域设立了多个销售网点,直接面向各地印染企业客户,保持与最终客户的近距离和快捷的沟通。
随着世界纺织工业及印染行业的不断发展,全球染料工业保持了平稳的增长趋势,中国和印度已逐渐成为世界染料的主要生产基地。经过多年市场竞争和整合,我国染料生产的集中度在不断提高,我国染料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山东等地,其中,浙江省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染料生产基地。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了重大影响。受疫情影响,全球供应链多环节受阻国际贸易和投资更是遭受重创,全球不同经济领域都遭受了下行的风险。公司主营的染料产品,下游市场也出现负增长,国内染料行业发展一波三折,但经受住了考验,在疫情的严重冲击下行业实现了较快复苏。2020年底,下游印染企业产能利用率已经基本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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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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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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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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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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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32亿元,同比降低30.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亿元,同比降低46.94%。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4.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59%;负债总额9.1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6.89%,比上年末增加了1.26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45.03亿元,比上年末降低2.0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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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三届十六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江东公司)、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华公司)、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进出口公司)、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丽聚氨酯公司)、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材料公司)、杭州萧山吉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科技公司)、滨海润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润华公司)、江苏吉华医药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医药公司)及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倍得公司)共9家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公司已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叶青先生、王齐兵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张叶青
男,198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工程师,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王齐兵
男,1987年7月出生,硕士,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2月至2015年1月,任杭州杭新印花整理有限公司棉纱车间副主任。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应用服务部技术员。2015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综合科科长。2018年2月至今,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销售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78,671,149.84元,净利润为139,760,545.4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13,976,054.54元,扣除2020年6月实施2019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50元(含税)计315,000,000元(含税),2020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34,746,343.54元。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拟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5,5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10%,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1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邵辉、杨泉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邵辉、杨泉明、周火良、殷健、徐建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邵辉、杨泉明、周火良、殷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邵伯金、杨泉明、邵辉、周火良、殷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勤玲、来兴扬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邵伯金、杨泉明、邵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6,900万元的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波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78,671,149.84元,净利润为139,760,545.4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13,976,054.54元,扣除2020年6月实施2019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50元(含税)计315,000,000元(含税),2020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34,746,343.54元。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拟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5,5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10%,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1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吉华集团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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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5、6、7、 8、 9、 11、 12、15、16、17 、18 、19 、20 、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11、12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邵辉、杨泉明回避表决;议案11: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杨泉明、邵辉回避表决;议案12: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杨泉明、邵辉、周火良、殷健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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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00;每天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吉华集团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请将上述文件递交至公司后,电话确认,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证券部,邮政编码:311228。
3、联系方式:
电话:0571-22898090;传真:0571-22898600;
邮箱:jhgroup@jihuadyes.com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20元,共计募集资金1,72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7,952,830.1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42,047,169.82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564,762.7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2,482,407.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
差异系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使用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城厢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原用于“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1872904479)。项目变更后,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萧山支行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0104016001136378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划入上述新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办理完成了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安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2020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涉及的募投项目为“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变更的具体事项如下:
■
2.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终止实施原项目三“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项目四“年产2万吨 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以上项目后,为更好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66,852.2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7年1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684,095.24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33号”《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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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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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现将2020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1-12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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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D4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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