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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1-019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在长沙银行总行3315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朱玉国主持。监事会监事长吴四龙,监事晏艳阳、尹恒、兰萍、贺春艳,董事会秘书杨敏佳、总审计师向虹、首席风险官黄建良列席本次会议。本行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派出董事冯建军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暨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抵债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ICAAP)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通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给予通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7亿元,授信期限2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付款代理业务,担保方式为质押。截止目前,本行给予通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集团授信总额合计9.52亿元。

  上述与通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单独审议,该关联交易额度超出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0.42亿元,未达披露标准,本行无需进行单独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六、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提名贺毅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贺毅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贺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本行监事会通报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结果》。

  独立董事对议案五、七、十四、十五、十六、十七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贺毅简历

  贺毅先生,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金融经济师。曾就职于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三部、投资管理部,曾任张家界武陵国际大酒店、兰苑山庄副总经理,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研发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银河金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南高新创投健康养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点项目督办专员,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投资总监,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友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4号)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15.5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3,382.1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4,165.7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8〕2-15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沙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长沙银行履行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保荐机构对长沙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3、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4、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认真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6、持续关注公司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2019年11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99号文核准,长沙银行向合资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000万股优先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9,158.4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9〕2-31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的规定,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服务年限达到相关要求。

  (三)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12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51号文核准,长沙银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8,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7,520,754.7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21〕第27-0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重大遗漏;为保荐机构本次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设施、现场及其他便利条件,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持续督导期间,长沙银行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够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协调与核查工作。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周 宇李 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 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27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

  2018年8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54号文核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或“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15.54万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19年11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99号文核准,长沙银行向合资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优先股,中信证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通过日常沟通、底稿复核、文件查阅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对2020年度长沙银行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现场检查情况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长沙银行履行了持续督导责任,已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18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长沙银行2020年以来到目前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相关要求。

  (二)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保荐机构保持关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尽职调查时,注意到: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因违反信息披露法规及未履行报告义务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3)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日,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内容;

  (5)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

  (6)公司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

  (7)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

  (8)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

  (9)公司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均被有效执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长沙银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15.5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99元,共计募集资金273,382.15万元,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711.4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5,670.7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8年9月18日汇入长沙银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04.97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4,165.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5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64,165.74万元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注销。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湘银保监管〔2019〕278号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99号文核准,长沙银行向合资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9,468.0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9年12月26日汇入长沙银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登记服务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并考虑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数后净额309.51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9,15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1号)。

  根据《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未用作其他用途。2020年1月6日,长沙银行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优先股募集资金599,158.49万元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零。

  (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30项,听取报告或通报1项;召开5次董事会定期会议和7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8项,听取报告或通报10项;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2次,会议听取或审议通过议案87项。

  (五)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进行了事后查阅。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长沙银行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没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有效执行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长沙银行已在相关临时公告中披露了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四、其他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周  宇  李  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1-020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议应当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本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行拟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0年度股息,具体为:每10股派现金股利3.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286,897千元。

  上述预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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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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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补充财务指标

  ■

  (五)资本结构、杠杆率及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1、资本结构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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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公司资本构成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www.bankofchangsha.com)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2、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以上指标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公司杠杆率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www.bankofchangsha.com)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3、流动性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六)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情况

  (1)股东总数

  ■

  (2)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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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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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优先股股东情况

  (1)股东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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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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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艰巨繁重的转型任务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本行在省市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监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下沉深耕”“做小做难”和“深耕湘粤的现代生态银行”战略定位,稳健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业绩保持稳步增长,资产负债增势和结构向好,利润增速稳健,资产质量经受住了考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为夯实。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实现营业收入180.22亿元,同比增长5.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8亿元,同比增长5.08%。资产总额7,042.3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98%,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3,149.9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00%;吸收存款本金总额4,564.5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89%。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38.13亿元,不良贷款率1.21%,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受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本行根据国内外经济环境和经济形势,主动加大了贷款减值损失的计提力度,加大了不良资产核销处置力度,持续改善资产质量,拨备覆盖率提升至292.68%,较上年末上升12.70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零售业务

  2020年,本行坚持深耕本土、做小做难,深化县域优先、社区优先的发展策略,着力抓好渠道布局、生态构建、产品服务等工作,推进零售发展转型提质增效。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客户数1,468.82万户,较上年末新增142.86万户,增长10.77%。个人存款规模1,732.03亿元,较上年末新增381.66亿元,增长28.26%;个人贷款规模1,293.62亿元,较上年末新增273.62亿元,增长26.83%。个人存款在存款总额中的占比为37.95%,较上年末上升3.07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41.07%,较上年末上升1.89个百分点,零售转型持续夯实。

  持续深耕社区县域。在城区,致力于将社区打造成为零售业务主阵地,结合社区网格化治理和党建共建共联,实施网点社区化“3111”战略。截至报告期末,与长沙城区430家社区建立共建共联合作关系。在县域,完善“县域支行+乡镇支行+农村金融服务站”的网点布局,着力提高覆盖面和便利度。2020年,增设县域网点(含乡镇网点)11家,县域覆盖率达到84%;增设农金站1,372家,累计达到4,799家。通过完善的县域渠道网络,触达广大县域、乡镇和农村地区居民,依托农金站专属APP深度参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做深做透基础客群。利用金融科技优势,做大做实智慧校园、智慧工地、智慧医疗等平台服务,在合作中实现场景化批量获客,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智慧项目累计5,086个,较年初新增2,954个。引入企业微信作为线上客户管理工具,构建私域流量,企业微信客户达到141万户。建设线上营销平台,通过小程序群,搭建起客户线上咨询-答疑-购买-分享的营销闭环。构建“大数据分析+AI智能外呼”营销模型,盘活存量睡眠客户和低效客户。

  全面提质财富管理。以打造“懂客户、有温度、会赚钱的快乐财富管家”为目标,推进财富管理转型,通过完善架构、培养团队、优化产品、提升服务、完善权益、丰富活动等,以客户财富保值增值为核心,围绕财富客户差异化需求,提供“金融+非金融”服务,与客户建立广泛、紧密的联系。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客户资产管理规模(AUM)2,217.35亿元,较上年末新增394.97亿元,增长21.67%;财富客户数达64.70万户,较上年末新增11.98万户,增长22.72%。

  打造本地生活生态。以e钱庄为纽带,以“弗兰社+呼啦+开放银行”平台为载体,围绕居民日常的“吃喝玩乐美”“医教游养娱”需求,构建服务本土,链接政府、商户及消费者的本地生活生态。推出面向客户的线上权益平台--弗兰社,致力于打造湖南本土生活指南,实现诸多湖湘本土知名消费品牌客群的共享导流和生态共建。呼啦业务更加下沉,呼啦商户交易笔数达1.40亿笔,较上年末增长102.46%,交易金额467.3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8.68%。

  支持小微商户复工达产。全力服务小微企业及个人商户信贷需求,助力经营主体复工复产。新上线经营类快乐房抵贷,累计投放27.45亿元。全面推广纯线上无接触信用贷款快乐流水贷,更好地满足疫情期间小微商户等市场主体信贷需求,报告期累计投放15.22亿元。围绕社区、深入街道,推广长湘贷产品,支持小商超、烟草、母婴店等小微商户复工复产,累计投放10.62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215.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1.71%。

  大力发展消费信贷。紧跟区域消费需求,实施并优化白名单制严选客户,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支持消费升级。升级快乐秒贷,新增授信客户数6.84万户,新增授信160.79亿元;增加快乐秒贷、心意通卡等产品的客群覆盖面,实现快乐房抵贷消费类产品在湖南市州分行的全覆盖;推出面向稳定收入工薪客群的零售贷款产品易得贷,有效满足了普惠客群的消费贷款产品需求。截至报告期末,个人消费贷款余额219.2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40%。

  主打湖湘特色信用卡。坚持深耕本土,坚定走城商行信用卡特色发展之路,依托消费场景与区域特色,推出京东金融联名信用卡系列、茶颜悦色联名卡,针对广州地区湘籍客群推出“湘情卡”等。持续做好用卡环境建设,致力打造“最具本土腔调”的权益商户体系,7,000余家信用卡特惠商户门店,覆盖湖南省各地市及广州地区,并下沉至县域地区核心地段和核心商圈。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信用卡累计发卡228.72万张,较上年末增长44.85%,信用卡垫款余额207.4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16%;报告期内新增信用卡发卡70.82万张,消费类交易笔数4,637万笔,较上年增长88.63%,消费类交易金额522.19亿元,较上年增长41.77%。

  (二)公司业务

  本行坚持以对公生态建设为主线,聚焦“数字化、轻型化、综合化、平台化”四大方向,专注于做最懂本土产业的专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场景、全渠道、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通过大力构建“商行+投行、线上+线下、科技+生态、金融+非金融”业务模式,优化资产负债经营,加快融入数字经济,着力打造内外融通、资源共享的经营生态圈。

  锚定产业深耕。矢志建设湖南本土“最懂产业的专业银行”,组建美食、文教、医疗、商贸零售、高创5大产业部落,推进产业行业深耕,报告期内新增科技金融贷款47.83亿元,国际贸易融资投放75.64亿元。完善投行金融服务,创新推出应收账款债权融资、疫情防控债权融资、双创债权融资等业务,投行业务新增347.48亿元。

  推进数字化转型。围绕产业价值链,建立面向生态链客群的经营和服务模式,打造数字化数据赋能、产品创新和渠道服务的客户价值体系。归集产品和渠道数据,拉通数据赋能的全链路,打造可视化的数据工具。渠道端探索开放生态建设,完善线上产融平台,扩充金融产品27个,用户超4,000户,通过金融与金融服务切入公共资源,住建,高速等场景,连通政府(G)、企业(B)、个人客户(C)生态圈,持续输出综合解决方案。产品端持续推进线上化改造,优化现金管理、跨行财资、票据池、快乐e贷、电子保函、B2B支付等产品体验,提升产品组合化、综合化服务能力。

  聚焦普惠金融。全力支持复工复产,第一时间推出“暖心助企”九条措施,为71户重点防疫企业发放专项再贷款26.34亿元,为1,674户小微企业发放支小再贷款13.69亿元,位列湖南法人银行之首。发行全国首单15亿元小微金融债、全省首单20亿元双创金融债,成功发行第二期小微金融债40亿元。完善“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两增口径小微企业30,158户,贷款余额283.42亿元。被中国人民银行授予“推进湖南省普惠金融发展(2016-2020)”突出贡献奖。

  筑基渠道客群。积极应对财税体制改革和社保医保征缴改革,加强政务系统建设,拓宽机构金融服务渠道,着力完善基层机构金融服务,政务机构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基础持续夯实。实现战略客户重点突破,切实加强公司基础客群建设,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新增对公有效结算户25,738户,新增有效授信户8,066户,新增交易银行核心客户939户,新增现金管理合作账户2,706个。

  (三)资管与金融市场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市场环境,深入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财政政策变化,把握市场节奏,有效管控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持续提升资产定价和交易能力,助推金融市场与资管业务高质量发展。

  打造交易新体系。积极探索并应用金融科技助力策略交易、组合交易、电子化交易的新交易体系发展。持续推进投研能力建设,深入研究市场形势,不断锤炼交易和配置两大核心能力。积极履行尝试做市商职责,提升债券市场流动性。报告期内,债券市场交易量5.17万亿元、货币市场交易量10.70万亿元。荣获银行间本币市场核心交易商、外汇交易中心“X-lending之星”等荣誉称号,继续入围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

  拓宽业务新资质。报告期内,新获利率期权、债券通、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三项业务资质。继续保持国债、湖南省地方债、三大政策银行债承销团资格,首次加入国开债跨市场承销团,业务范围更加全面。积极参与各项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创新业务,稳步开展X-Bargain、X-Swap、债券通、黄金交易。

  构建合作新生态。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构建多类型、多层次的同业合作生态,打造与客户互利共赢的良性合作局面。实施票据管理模式全流程变革,推出“快乐E贴”产品,实现“线上申请、线上审批、自动放款”一站式线上金融服务,提升端到端的全旅程客户体验。强化金融市场与公司零售条线协同联动,通过外汇、黄金、衍生品业务,服务全行基础客群。

  理财转型持续深化。深入推进理财业务转型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全谱系理财产品体系。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理财产品余额499.17亿元,其中,净值型理财产品余额427.1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20.71亿元,增长301.19%,净值型产品占比85.58%。

  注:除非特别说明,本年度报告中提及的“贷款”“存款”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分析

  1、利润表分析

  2020年,本行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按照年度经营目标推进各项业务,实现经营业绩稳定增长。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180.22亿元,同比增加10.05亿元,增长5.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8亿元,同比增加2.58亿元,增长5.08%。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资产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总资产7,042.3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22.37亿元,增长16.98%,本行总资产快速增长主要归因于本行加大贷款投放,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占资产总额的占比从上年末的41.89%提高到43.28%。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发放贷款和垫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为3,149.9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00%,其中公司贷款金额为1,711.34亿元,增长18.93%,占比为54.33%;票据贴现金额为145.01亿元,增长0.51%,占比为4.60%;个人贷款金额为1,293.62亿元,增长26.83%,占比41.07%,零售业务转型发展持续推进。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负债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6,585.1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83.48亿元,增长17.56%,本行负债总额的快速增长主要归因于吸收存款和向中央银行借款的快速增长。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客户存款构成

  报告期内,本行始终坚持把存款增长作为发展的重要基础,继续坚持深耕下沉战略,推进数字化转型,多措并举,深耕农金站和社区网格化营销,进一步做优线上营销,存款实现稳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款本金总额较上年末增长17.89%,其中,公司客户存款较上年末增长11.02%,个人客户存款较上年末增长28.26%。

  单位:人民币千元

  ■

  4、资产质量分析

  本行持续做实风险分类管理,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提高资产质量管控效能。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贷款总额3,149.97亿元,不良贷款余额38.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31亿元,不良贷款率1.21%,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85.3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23亿元,关注类贷款率2.71%,较上年末下降0.7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通过追偿、诉讼、核销等形式累计清收处置不良贷款34.61亿元,资产质量整体平稳可控,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

  公司贷款投放的行业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投放占比前三位的行业分别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制造业,占对公贷款的比重分别为25.81%、16.16%、14.37%。

  单位:人民币千元

  ■

  贷款按地区划分占比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在湖南省内经营贷款业务,贷款金额占比为97.16%,其中长沙地区贷款金额占比为58.88%。

  单位:人民币千元

  ■

  贷款按担保方式划分占比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抵押贷款1,245.5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9.55%;保证贷款835.09亿元,占贷款总额的26.51%;信用贷款685.56亿元,占贷款总额的21.76%;质押贷款238.74亿元,占贷款总额的7.58%;票据贴现145.01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60%。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前十名贷款客户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贷款客户贷款总余额为112.14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57%,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8.36%。其中最大一家客户贷款余额为13.48亿元,占贷款总额的0.43%,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21%。

  (下转D4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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