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具体投保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
3、保险期间:保险合同生效后 12 个月(后续每年可在额度内续保或重新投保)
4、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5、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购买责任险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投保责任保险,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传真:021-51808600
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政编码:201106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晶科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有限”)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晶科有限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1,325.91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交易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敞口授信,其中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非融资性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敞口授信总额有效期至2022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仙德先生及其配偶共同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对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担保总额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具体调整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及新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276,550.1922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1年07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其应用系统工程的设计、咨询、集成、制造、工程安装、调试;上述发电系统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咨询、集成、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晶科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930,683.3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815,443.51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115,239.83万元;2020年1-12月,晶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8,751.1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7,580.5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债权分笔清偿,则担保期限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缴未缴的保证金、承诺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关联交易豁免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仙德先生及其配偶为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21,931.85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37.4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46,677.22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8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4亿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93.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0.7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475,805,190.12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7,941,136.6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因公司目前正在推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如果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事宜。鉴于目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发行事宜正在推进过程之中,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0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计划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发行上市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1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不发放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组成,绩效奖金资将根据公司2021年度业绩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完成情况而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2021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完成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实际发放的薪酬总额,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业务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费用为480万元人民币。
天健事务所在以往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该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监高以及相关责任人购买责任保险,保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8)。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18日(周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如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9)。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境外上市或境内外同时上市(A+H股)企业,要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
按照上述要求,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自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租赁准则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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