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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杨子帆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补选吴廷彬先生为公司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任期届满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名吴廷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推荐吴廷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吴廷彬先生简历

  男,现年41岁,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2004年1月至2009年1月于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任资深软件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任测试开发工程师;2010年6月至2017年3月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任业务部负责人;2017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早风科技有限公司CEO;2019年5月至今,任花豹科技有限公司CEO。

  吴廷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此前未在公司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故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青云科技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锌业股份(000751)、 九芝堂(000989)、祥生医疗(688358)、 青云科技(68831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青云科技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明泰铝业(601677)、凯莱英(002821)、三夫户外(002780)、 青云科技(68831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芬,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青云科技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青云科技(688316)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吕荣,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家家悦、三夫户外、热景生物、祥生医疗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签字会计师陈君、刘丽芬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吕荣 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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