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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6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4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6,666,74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612,152.5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054,595.47元。

  2020年8月12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6-000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71,454,659.33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020年收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1,923,900.2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5,655,931.64元,其中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275,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655,931.64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于2020年8月1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一)。

  (二)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623,234.68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98,057.27元,合计使用人民币13,721,291.95元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使用情况出具了《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5-0000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腾光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东吴证券对龙腾光电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6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2019年度收入总额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大信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龙腾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健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拟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16家。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拟收费人民币90万元(含税),与上一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于《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8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腾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龙腾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3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龙腾电子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3,0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度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为保证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龙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电子”或“子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为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陶园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龙腾电子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昆山龙腾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10月8日

  3、注册地点:江苏省昆山综合保税区新巷路68 号

  4、法定代表人:林世宏

  5、经营范围:从事显示器件模组的开发、生产

  6、股权结构:龙腾光电持有其100%股份

  7、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龙腾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龙腾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3%及总资产的4.06%,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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