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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79                   公司简称:美迪凯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葛文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朝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星星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1-008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迪凯”)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33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10.1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22,396,673.46元,扣除发行费用80,331,479.1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42,065,194.2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7号《验资报告》,其中超募资金177,791,894.28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346.19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嘉美光电增资,其中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嘉美光电新增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嘉美光电注册资本由10,800.00万元增至50,8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嘉美光电100%的股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77,791,894.28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1-009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实际提用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申请授信业务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贷款在总额范围内可滚存发生)。实际贷款的可用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上述总额范围内审批的额度为准。

  为支持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业务,在上述预计2021年度银行贷款总额的范围内,公司预计向浙江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美迪凯现代光电有限公司、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亿元、1亿元、2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等方式。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预计2021年度银行贷款总额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10月23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BC1447K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15号

  5、法定代表人:葛文志

  6、注册资本:508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光电新材料、光学产品、电子产品、车载用品、汽车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光学产品、车载用品、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房屋租赁代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经营情况:

  嘉美光电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部分厂房、土地用于抵押借款,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二)浙江美迪凯现代光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美迪凯现代光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0年10月27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704798583J

  4、住所:温岭市产学研工业园科技大道

  5、法定代表人:葛文志

  6、注册资本:1275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智能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经营情况:

  浙江美迪凯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用于抵押借款,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三)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具体情况

  1、公司名称: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年4月25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CUNJC7R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东侧、春潮路北侧

  5、法定代表人:葛文志

  6、注册资本:725万美元

  7、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学电子元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10、经营情况:

  捷姆富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人,就其向银行及金融机构所获得的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审批范围内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担保期为自保证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公司将视实际情况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向公司进行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保证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述企业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述企业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制的一级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人民币11,050.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10%、10.2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88079                          公司简称:美迪凯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078,123.1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952,520.8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0,851,574.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401,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745,333.4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6%。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及提供光学光电子产品精密加工制造服务。公司经过多年深耕,在该领域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形成了集提供光学光电子元器件产品与精密加工制造服务为一体的完整业务体系。

  按照应用领域分类,公司主要有四大类产品和服务,包括半导体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生物识别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影像光学零部件、AR/MR光学零部件精密加工服务等。

  1. 半导体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

  ■

  2. 生物识别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

  ■

  3. 影像光学零部件

  ■

  4. AR/MR光学零部件精密加工服务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心下设采购部,主要负责供应商开发、管理以及原材料采购。公司根据相关产品的行业特点,确定供应链管理环境下的采购模式,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与控制采购管理活动,按需求计划实施采购工作,具体内容为:供应商的开发与评估、采购计划的制定、实施采购。

  2. 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公司采取“按订单”及“按客户需求计划”相结合确定生产计划的模式,实现高效率、低成本、高弹性的生产及交付。公司对小批量产品按照客户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对需求量大且稳定的产品,结合客户提供的产品需求计划以及实际下达的订单,进行组织生产,公司会对一些常规的半成品进行预先库存,再根据正式订单进行后续生产、发货,提高生产效率,缩短交货时间。

  3. 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发展战略,主要采取自主研发的模式。公司针对产品涉及的关键技术在企业研究院下建立了各大技术中心,在相应领域形成了核心技术储备。另外,公司与产业链领先企业形成了共同研发机制,使公司能够更好地贴近客户需求。公司注重研发投入,既有结合终端产品应用发展趋势的应用型研究开发,也有新工艺、新技术的前瞻性研发。公司依据开发流程由市场开发中心提出需求,设计技术中心主导进行工艺流程策划,由各个技术中心进行相应关键技术的技术攻关,取得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由科技管理中心组织专利申请,最终由生产技术中心组织试生产及量产导入,确保产品以持续的高良率、高效率进入量产阶段。公司基于行业特征及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研发体系。

  同时,公司以开放合作的模式与国内多家高校院所共建合作关系,汲取多方优势共同突破行业技术难点问题。公司一直致力于光学光电子领域前沿技术开发,取得多项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技术实力。

  4. 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模式,为客户提供光学光电子元器件产品及精密加工制造服务。

  公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较长周期的评估认证,并经过多轮的样品测试,及现场稽核,全面考核候选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后,公司方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公司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客户根据需求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光学光电子产品及服务。光学元器件是指利用光学原理进行各种观察、测量、分析记录、信息处理、像质评价、能量传输与转换等光学系统中的主要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是利用电-光子转换效应制成的功能器件。随着科技的进步、生产技术的革新,现代光学和光电子在技术和应用领域紧密交叉、互相融合,光学成像、感知和显示的应用日益广泛。

  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行业产业布局看,日本、韩国、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是全球主要生产区域。在行业发展早期,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掌握着高端光学光电子元器件技术工艺,中国大陆凭借着相对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占据中低端光学光电子元器件市场。随着我国光学光电子元器件制造业技术逐渐提升,经济全球化和发达国家光电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我国光学光电子元器件产业由最开始的技术含量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组装加工环节向制造、研发、设计等高端产业链转移,高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国内企业承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提高了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的位次,打破了高端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进口垄断,进一步实现进口替代。

  现阶段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下游及终端行业产业快速发展、技术快速升级迭代,带动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技术进步。目前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应用领域中,摄像、生物识别、5G通讯技术和设备、AR/MR、智能汽车等是未来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主要增量市场。从产业链来看,下游及终端客户要求上游光学光电子元器件更加精密及微型化,加工工艺更加高效、精准、复杂。下游智能手机摄像、生物识别模组的升级,自动驾驶技术的成熟,安防监控摄像机的智能化到无人机的普及等,都将直接带动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市场需求。与此同时,随着移动通信技术从4G到5G的发展,生物识别技术在消费电子中的应用、芯片材料的改良改进等外部技术的进步,光学光电子元器件行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光学光电子行业融合了光学、材料、电子、半导体等诸多学科,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产品的研发和设计,需要几何光学、薄膜光学、电子电气、光学材料、光学成像等技术的高度集成,属于技术创新推动型行业,整体技术门槛较高。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涉及到超精密加工技术、晶圆加工技术、精密镀膜技术、新材料应用技术、半导体技术等,并与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水平的先进程度紧密相关。行业内优秀企业凭借自身在行业深耕多年的技术、人才、客户资源、品牌口碑等方面的积累,分别在各自细分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加上近年来,下游应用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在不断拓展,对光学性能需求也在快速提升,不同应用领域、不同应用场景的非标准化需求提高了产品设计和制造的难度,要求企业在相关技术领域长期积累和不断投入,方能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行业的新进入者形成了技术壁垒。随着未来光学光电子技术和下游产品升级迭代的速度加快,马太效应将进一步增强,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一直深耕光学光电子元器件行业细分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光学产品设计技术、生产工艺技术和丰富的人才资源。公司在超精密加工、晶圆加工、光学薄膜设计及精密镀膜、半导体制程、光学新材料应用等领域均具有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并得到国际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不断开发光学光电子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应用,形成技术和产品研发与市场开拓的良性循环。公司运用光学产品嫁接半导体技术,为客户提供半导体晶圆光学解决方案,应用于5G手机的超薄屏下指纹模组,该产品和技术在国内自主可控;公司自主研发超低反射成膜技术,该技术可明显减少摄像模组成像时眩光(Flare)、鬼影(Ghost)现象的产生,技术水平达到业界领先;公司攻克了大尺寸、高折射率晶圆精密研抛的技术瓶颈,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可运用在AR/MR设备及半导体加工制程中。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光电科技是结合光学、电子与电机的尖端科技,近十年来技术突破发展迅速。当今,光电科技已成为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中最引人注目的核心技术,光学光电子产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和大力发展。光学光电子技术是光学及电子信息技术的一个分支,是包含光学技术、半导体技术、微电子技术、材料技术、通信、计算机等多学科交叉产生的新技术,其包括光发射、光传输、光传像、光传感、光显示、光处理、光探测、光集成以及光转换等多个领域。随着产品不断的推陈出新,其应用层面扩展至通讯、信息、生化、医疗、能源、民生等工业,光学光电子产业已成为众所瞩目的明星产业,未来随着光电在通讯、网络、多媒体等扮演核心技术角色,光学光电子产业已变成一个国家科技实力的体现,更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可以预见21世纪将是光电的世纪。

  近年来,全球精密光学发展迅速,在航空航天、生命科学及医疗、半导体光刻机及检测装备、无人驾驶、生物识别、AR/MR、军事、科研等领域已被广泛应用。随着上述市场领域的快速发展,对精密光学产品需求进一步增加,为世界精密光学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前景。光学器件和光电应用产业在国际市场的浪潮冲击下,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其研发水平和产业化规模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指标。同时,我国国家层面先后出台的鼓励政策及发展规划,将高精密光学光电元器件加工提升到空前的重视程度,为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报告期内,随着智能手机、安防摄像机、智能汽车、无人机等市场需求的高速成长带动了光学光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中国国内市场发展迅速,个别企业成功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整合半导体、精密光学镀膜及光学超精密加工等相关核心技术,逐步实现产品和技术的国产替代。伴随世界贸易格局的变动和国内产业升级进程的推进,政府逐渐加大对国内高端制造业的鼓励和扶持力度,包括光学光电子元器件在内的高端制造业正加速国产替代进程。国内生产的光学光电子元器件正在逐步走向高端化、核心化,促进我国光学光电子产业乃至整个信息产业发展。主要发展趋势如下:

  (1)光学光电子元器件下游行业带动了光学光电子元器件产业的结构调整;

  (2)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技术持续保持创新并向精密化、高效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

  (3)光学光电子元器件行业成为国家战略发展重点领域;

  (4)行业发展顺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在高端领域逐渐实现“国产化”;

  (5)相关光学光电子领域技术面向科学前沿阵地。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2,255.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0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407.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78%。每股收益0.48元/股,较上年增加84.62%;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42元/股,较上年增加90.9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45%,较上年减少2.9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08%,较上年减少1.73个百分点。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1-010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0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078,123.1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952,520.84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0,851,574.7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7日 ,公司总股本401,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745,333.41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于 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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