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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4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租赁>的通知》,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和原因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财会〔2018〕35号文件(以下简称“财会〔2018〕35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以下简称 “新租赁准则”)的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根据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于2018年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于2018年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5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794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5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29,68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9,82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 滨海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918,1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01,852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0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详见公司2019-003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0-032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10月30日。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30日。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证券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9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0年度实际情况;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经营环境、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于2018年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2020年度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3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先生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86年复办,2000年成立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1月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具备多年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实现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经营活中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朱海平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刘静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何剑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形,能够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同意公司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五)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6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2、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执行。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794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5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29,68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9,82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滨海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918,1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01,852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0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详见公司2019-003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0-032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10月30日。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30日。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2021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意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中信证券对本次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7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794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5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29,68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9,82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滨海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918,1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01,852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0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详见公司2019-003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0-032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10月30日。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30日。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设”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两年,于2021年10月30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及国家实施冠脉支架带量集体采购政策等因素影响,该“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建设进度、生产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均有所延缓。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公司拟有计划、分步骤逐步投入该项目,故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30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30日。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将“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期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30日。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 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30日。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0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系2021年,新冠疫情和国家组织实施冠脉支架集中采购以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多变等多重因素将继续对公司业务造成冲击。基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开发,扩充国内外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结合国家实施冠脉支架集中采购政策对公司外部经营环境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公司目前产品研发资金需求量大等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493,245.66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309,038.54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5,184,207.1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3,353,505.8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537,713.00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20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493,245.6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537,713.00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产品属介入医疗器械,在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中按III类医疗器械管理,实行产品注册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医疗器械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民健康的战略支撑力量。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医疗器械逐渐成为政策扶持的重点行业,其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具有技术水平高、知识密集、多学科交叉综合的特点,集中了材料、生物、医学、工业化生产和质量控制等多个领域的顶尖技术,所需研发投入大,具有研究周期长,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以冠脉介入治疗发展历程为例,可以看到其不是由概念引领,而是由技术创新、临床证据驱动的行业,重大的变革周期在15年左右。即一个新理念或新产品,需要通过十年以上的循证医学证据来得到验证。当其临床优势确定后,行业及商业格局会发生重大改变。

  医疗器械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需要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坚实的循证医学证据为驱动,不断满足临床需求、改善患者获益,从而获得商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赛诺医疗是一家根植于中国,面向全球市场,专注于高端介入医疗器公司。主要从事心血管、脑血管、结构性心脏病等介入治疗重点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运营。

  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开发、市场拓展等日常经营性事项。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493,245.66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309,038.54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5,184,207.1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3,353,505.8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537,713.00元。

  2021年,面对疫情常态化及冠脉支架带量采购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夯实长期可持续发展所需的核心竞争力,坚持科技创新为主导,加快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加速促进科研成果转发,持续丰富产品品类,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并加速全球市场布局。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1年,新冠疫情和国家组织实施冠脉支架集中采购以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多变等多重因素将继续对公司业务造成冲击。基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开发,扩充国内外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结合国家实施冠脉支架集中采购政策对公司外部经营环境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公司目前产品研发资金需求量大等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并用于研发投入、日常经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结合国家实施冠脉支架集中采购政策对公司外部经营环境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公司目前产品研发资金需求量大等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支出。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经营环境、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8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2020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一、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为:每人8万元/年(含税),该津贴标准已经过公司2018年6月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三、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薪酬按在公司担任之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并依据考评结果发放。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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