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17.3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9,342,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6,097,860.38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244,539.6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9]501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557,687.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382,495.9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93,490,938.00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2019年12月3日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止2020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67,000,000.00元,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0年12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30,6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12月18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具体详见“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08%。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已经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江苏北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江苏北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吴证券认为:江苏北人2020年度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江苏北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附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1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8,203,679.86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7,3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87,2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7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方案,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度业务的顺利开展,为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最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

  上年度(2019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58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费洁,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扬,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年报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公司2020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2019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2019年公司为新上市公司,未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出具《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按时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在执行公司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名称拟由“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Beiren Smart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Co., Ltd.

  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人”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中文名称“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JIANGSU BEIREN ROBOT SYSTEM CO.,LTD”变更为“Jiangsu Beiren Smart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Co., Ltd.”。公司证券简称及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理由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为提供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化的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主要涉及柔性自动化、智能化的工作站及生产线的研发、设计、生产、装配及销售,提供集“产品+技术+服务”的交钥匙工程服务。经过十年来的不断发展,公司秉承“创新引领发展”的核心理念,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及时周到的精准服务获得客户认可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已在国内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及智能装备行业占据一席之地,尤其在汽车金属零部件柔性自动化焊接和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化焊接领域拥有突出的竞争优势。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更好地与公司所处的智能制造行业相匹配,突出核心业务板块,强化品牌效应,积极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拟将公司中文名称“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的由“JIANGSU BEIREN ROBOT SYSTEM CO.,LTD”变更为“Jiangsu Beiren Smart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Co., Ltd.”。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能够清晰和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核心业务和行业定位,将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战略布局的实现,更好的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推进。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名称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名称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称的,将一并做相应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 2021年5月15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稼铭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10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具有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资格,2011年至今任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资质)江苏仁合分公司负责人;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999年11月至今兼任苏州市银龄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1999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德弘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0月至2020年5月兼任苏州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兼任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兼任苏州新大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管理团队、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1号四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1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 年5月14日至 2021 年5月15日(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1号

  邮编:215024

  电话:0512-62886165

  联系人:尤洞察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 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稼铭

  2021年4月28日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1号 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10、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回避股东:朱振友先生、苏州文辰铭源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涛先生、陈斌先生、马宏波先生、曹玉霞女士、王庆先生;议案9、10、11回避股东:朱振友先生、苏州文辰铭源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涛先生、王彬先生、马宏波先生、金熠涵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 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4日(9:00-12:00;13:00-17:3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14日下午5:3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1号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1号

  邮编:215024

  联系电话:0512-62886165

  传真号码:0512-62886221

  联系人:韦莉、尤洞察

  邮箱:ir@br-robot.com

  (二)会期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