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进行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通讯、电缆全产业链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建设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业务。通过自主研发、生产、自建营销渠道的经营模式创立“中利”及“腾晖”品牌。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光电线、电缆产品主要包括阻燃耐火软电缆、5G专用电缆、铁路电缆、船用电缆、光电混合缆、光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与光缆)、电缆材料(铜导体、电缆料)及其他特种电缆等,并提供相关产品集成配套服务。阻燃耐火软电缆主要应用于通信领域;5G专用电缆主要应用于5G通信领域;铁路电缆主要应用于高铁和城际轨道交通领域;船用电缆主要应用于船舶、舰艇、海洋工程等领域;铜导体和电缆料属于线缆原料,主要用于集团内部各公司线缆的生产,兼顾对外销售;光纤预制棒、光电混合缆、光纤与光缆等光通信线缆主要应用于宽带通信网络建设领域。
光伏新能源产品主要包括单晶高效光伏电池片、组件,光伏电站的建设并提供光伏发电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单晶高效光伏电池片、组件主要应用于光伏新能源发电领域。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制造业板块业务均为自主研发、自行生产、自建营销渠道的运营模式。公司产品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与目标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内部实行“以销定产”,形成了完整的业务链,确保了一体化服务。
公司光伏电站建设业务,全程参与电站开发建设,主导项目审批、设计及采购施工(即“EPC”)、并网发电,最终将电站交付出售给电站运营商等最终客户。
(四)行业情况
1、光伏行业
根据2021年3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 1-2 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数据显示,2021 年 1-2 月份,全国新增发电装机量 15.59GW,其中光伏新增装机 3.25GW,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18GW。今年 1-2 月份,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为 221957 万千瓦,同比上涨 9%;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25728 万千瓦,同比增长23.2%。随着光伏发电在能源使用中占比不断攀升,我国能源结构也发生调整,预计未来市场化水平将逐步提高,光伏产业配套设施将会更加完善,逐步完成十四五期间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规划目标。
2、通信行业
2020年,我国通信业整体呈现稳中向好运行态势,行业持续向高质量方向迈进。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云计算、数字经济、新型智慧城市等新业务成为增长第一引擎,5G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构建,行业融合应用加快创新,在助力疫情防控、服务民生、支撑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 年两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纲要及 2035 远景规划等文件中也对通信行业发展给予了恰到好处的减负支持,同时为行业的发展指明了路径,未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通信行业将迎来发展新机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积极部署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复产复工,抢抓市场,夯实主营业务,有效降低运营风险。报告期内受疫情爆发影响,公司及上下游产业链遭遇较长时间的停工停产,原材料采购、员工返岗、销售业务均受到一定影响,但员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财务成本等费用支出相对刚性,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未得到体现。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33亿元,同比下降23.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包括:
1、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科学防控,保证稳步经营
2020年初,新冠疫情在世界范围内爆发,导致全球众多行业各产业链环节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公司严格执行政府防控政策,采取科学防控措施,做好精准防控。随着国内疫情形势的逐步好转,公司坚持“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两手抓,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持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运行,科学有序安排复工复产,取得了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双胜利。
2、多维度提升资产负债表质量,为轻装上阵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为了持续提升公司资产负债表质量,公司三管齐下,其一,公司成立应收账款小组,通过谈判、法律诉讼等方式持续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年内实现回收商业电站、扶贫电站应收账款现金达18.7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业电站应收账款余额12.88亿元,扶贫电站应收账款余额5.87亿元;其二,基于未来发展战略考虑,公司2020年度加大力度促使资产负债表“减肥瘦身”,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共计出售167.77MW光伏商业电站等盈利能力较差的资产,通过出售低质量的库存商业电站加速资金回笼,另一方面公司对苏州腾晖、腾晖泰国等光伏产生基地生产线进行了改造升级,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将上述两个光伏生产基地生产线皆升级至最新、高效技术水准。其三,合理安排生产,严格控制存货规模,减少存货资金占用,努力推动公司资产周转率稳步提升。
3、持续加强研发创新,确保公司技术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为切入点,保持产品创新力和竞争力逐步实现向高端制造转型。线缆业务板块,公司的阻燃耐火软电缆系列产品在细分行业中名列第一,同时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报告期内完成了“成智能芯带感温电缆、澳标屏蔽型防潮控制电缆、耐高温105℃直流充电桩电缆”等新品的开发,并不断拓展国内外新的市场领域;光伏业务板块,公司深耕PERC技术多年,注重PERC电池技术与工艺的改善,并不断提升产品的效率与品质。与此同时,公司也在加强新型电池技术的研发工作,拥有HJT、TOPCON等电池的技术储备。公司依托自身的研发优势,根据市场需求,相继开发了大尺寸、双面双玻、N型等多款新型光伏组件,使公司产品转换效率稳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有效期内的各项专利962项,其中发明专利209项。
4、积极布局5G线缆及大尺寸光伏组件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市场变化,通过技术创新带动产品迭代,有序扩张高效产能。线缆业务板块,公司5G专用电缆生产基地在报告期内完成扩建并顺利投产;光伏业务板块,泰国1.2GW单晶高效电池和1.2GW高效大尺寸组件扩产项目顺利投产;新建山东5GW单晶高效电池和5GW高效大尺寸组件项目将陆续投产;公司拟于泗阳投资建设的5GW单晶高效电池和5GW高效大尺寸组件项目将按计划推进。通过新技术的导入,以及一系列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顺利落地,公司各环节产品效率大幅提高,质量持续提升,各环节产能规模有序增加。
5、进一步强化人才体系建设,为企业发展凝聚新力量
报告期,公司加快引进和培育各类人才,为企业发展夯实人才保障;同时依托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各级创新平台,吸引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有效充实了公司人才队伍,为公司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和活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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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因全球疫情爆发,海外项目停工、国际物流不可控性、供需配套时间延长,公司业务量同比下滑,但费用相对刚性;公司对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做了减值准备。综上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有较大变化。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和要求,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和要求,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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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支付宁波鸿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372,500,000.00元,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对上述资金作为预付宁波鸿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款项进行列报。宁波鸿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汇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控股),该款项形成中利控股占用公司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利控股尚未归还上述资金。对于上述会计差错,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对2019年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变化,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内容。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1年4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并详实地阐述了2021年度经营工作计划与可能预见的风险。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十节“公司治理”内容。
公司前任独立董事刘丹萍、李丹云和现任独立董事郭长兵、迟梁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1)0135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24,600.81万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为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00896号《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柏兴、王伟峰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其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利集团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1、会议审议事项提交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议案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5.00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6.00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7.00 《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8.00 《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9.00 《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10.00《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1.00《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议案4、6、7、8、9、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10属于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冬云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股份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1年4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如期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李文嘉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00896号《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内容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处理进展,持续敦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已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其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1号《关于核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6,144,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322,6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821,83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的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16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2020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0年度使用情况为:
■
注1:如“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所述,经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2,800万元。
注2:本期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归还103,960.00万元,其中含归还2019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8,200.00万元,归还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76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7年12月28日,公司制定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
2018年1月18日,公司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2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4月11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利”)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3月13日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将保荐机构变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5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针对新设募集资金账户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开设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000091595813)变更至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21201040012118),并注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利息收入)转入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5月21日原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专户变更工作已经完成。
注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0MW光伏电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2020年5月12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光纤预制棒及光纤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600吨光纤预制棒、1,300万芯公里光纤项目”实施的主体由常熟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腾晖路8号变更为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7号。
2、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350MW光伏电站项目中“河南祥符区80MW项目”和“江西余干100MW项目”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些项目的53,534.49万元募集资金拟全部变更分别投入“安图县32.48MW光伏扶贫项目”、“承德县33.3MW光伏扶贫项目”、“民和县43.4MW光伏扶贫项目”和“丰宁县37.5MW光伏扶贫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中利集团全资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3,496.82万元置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 河南马村区50MW项目、安徽定远一期20MW项目、安徽定远二期20MW项目、安徽丰乐20MW项目、浙江湖州60MW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已将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5月19日,公司已将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2,8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5,76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0MW光伏电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利息收入的影响,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事项已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350MW光伏电站项目中“河南祥符区80MW项目”和“江西余干100MW项目”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些项目的53,534.49万元募集资金拟全部变更分别投入“安图县32.48MW光伏扶贫项目”、“承德县33.3MW光伏扶贫项目”、“民和县43.4MW光伏扶贫项目”和“丰宁县37.5MW光伏扶贫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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